文章导读:
- 1、紧急求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 电话分别是多少
- 2、四川省巴州区人民法院蒲升元法官为人如何?
- 3、如何看待法院传票现“开房”?
- 4、四川嚣张杀人犯王帮用,法庭上怒骂法官一听到死刑判决立马怂了,你咋看?
- 5、自己通过在公安机关的朋友拿到老婆与他人的开房记录,算不算证据
- 6、四川一法官背着国徽和卷宗翻山越岭,巡回办案,他为什么要随身背着国徽?
紧急求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 电话分别是多少
四川省高级民法院地址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联系电话是028-87567279。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蜀汉路和正府街两个办公区,分别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和青羊区正府街108号。
四川省高级民法院机构组成:
机关内设立案庭(3个)、刑事审判庭(3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庭(3个)、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2个)、执行局、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等审判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还有政策法律研究室、技术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四川法官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和法官协会等部门。
扩展资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于省会成都市,下辖22个中级法院、188个基层法院,经历了四川省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个时期。1952年8月四川省恢复建制,10月,四川省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法院更名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具备立案、信访、诉讼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网上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现已全面开通,诉讼辅导、网上立案、诉讼材料转收、预约咨询、诉讼事务申请在内的共计10大类诉讼服务均可在网上直接进行。
审判大楼具备开庭、接待律师和当事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档案管理、会议等功能,共有审判法庭11个,均为科技法庭,具备全程录音录像,同步证据展示等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概况
四川省巴州区人民法院蒲升元法官为人如何?
我觉得为人处事挺好,这个人的话,挺讲道理的,而且在法律方面他都做得很好。
如何看待法院传票现“开房”?
近日,一张传票突然就火了。这张传票图片最初出现在微博上,根据图片内容,这是一张来自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传票上“传唤事由”栏显示为手工填写的“开房”字样,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是把“开庭”写成了“开房”。
从开庭到开房,这着实就是一字之差,意义之“差之千里”,显而易见。尤其是开房这两个字所负载的灰色想象,更是让这样的“一字之差”惹来围观。
那么,这“开庭”到底是如何写成“开房”的呢?莫非是当事人手抖得厉害,看这字实在没有抖的痕迹。根据官方的说法,是当事人“误写成”的。根据当地法院后来披露的情况,可能还真的并非生硬搪塞。因为与这张传票关联的案子,至少有两个地方与“房”有关,一是被告姓房;二是案子所涉的是房屋买卖纠纷。由此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断是,“房”字在整个案子中是个高频字。高频出现,顺手把开庭写成了开房,还是很可能的。
当然,找到看似合理的解释,并不意味着它的出现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这样的硬伤是可以通过检查发现的。遗憾的是,涉事的书记员没有发现,主办法官居然也没有发现。这也是此事最大的问题所在。
从人的阅文习惯来看,这样的低级错误,确实很容易被忽略。但是,这不是一页普通的书纸,而是一张传票。作为司法过程中的重要物件,它代表着司法的权威和严谨,承载着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换句话说,传票的“误写”,不是简单的粗心,而是投射出当事人对司法的态度,以及由此给司法的公信力带来的伤害。无论是书记员和主办法官,应该对此有基本的认知,应该像敬畏法律一样,仔细检查并审核每一张由他们发出的传票。
据悉,涉事的书记员和法官已经得到了“严肃处理”,舆情也将很快得以平息。它足以警醒公权力以及公职人员,在履职细节上的谨小慎微,是永远不可放松的基本要求。
四川嚣张杀人犯王帮用,法庭上怒骂法官一听到死刑判决立马怂了,你咋看?
小编看法
我想没有一个人不害怕死亡吧,当法官宣判王帮用死刑的时候,他不再叫嚣反而桀骜的脸上展示出了一些恐惧,再厉害的人面对死亡也是不能够平静。但是王帮用这个人真是被判死刑也是活该,居然在法庭上面骂法官,真的是太过嚣张了,真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无知还是无畏。
四川嚣张杀人犯王帮用,法庭上怒骂法官一听到死刑判决立马怂了
王帮用因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上法庭,但是他却丝毫没有恐惧,整个人的状态就是无所谓,甚至带着一丝傲慢,这是很不让人理解的,你都犯罪了,现在是在审判你,你丝毫不害怕并且还对庭长挑衅,当法官对他进行正常询问,但是他都是顾左右而言他,丝毫不正面回答问题,最终在庭长多次告诫之后,王帮用恼火的冲庭长喊到,你有本事拿枪打死我。
要知道法庭上面怎么可能任由王帮用胡闹呢,这个时候法官也不在向王帮用提问题,因为他提出问题王帮用老是胡搅蛮缠,根本不配合工作,于是法官干脆直接宣布起诉书,在这期间王帮用还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甚至还有点犯困,也是让人很无语,知道庭长宣布判决王帮用死刑。
这个时候王帮用的表情仿佛才裂开了一个缝隙,甚至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满脸横肉的脸上也开始展露一些恐惧,但是已经晚了。他多次扰乱法庭秩序,所以法院就直接宣判,也算是给恶人一个教训。王帮用是四川人,他在四川广安市的一个村庄里生活,但是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却是当地的一个阴阳先生,也不知道是哪里学的。
他非常迷信,经常给自己算卦,有一天,他算到自己会倒霉,因为有人挡住了他的好运,并且通过推算,算到了邻村张某的身上,张某也是一个算命先生,王帮用因为对方是火命,所以要挑选一个下雨的时候动手。
没错,他为了破解自己的霉运,想要杀害邻村的张某,在精心挑选一个日子之后并且做出了详细的规划,最终成功把张某杀害,他认为张某道行高深,只有出其不意,用天水才能浇灭张某的火命。这样的行为实在是让人觉得神经病,都21世纪,还有这样封建迷信的存在。
在杀害张某之后,王帮用还试图隐藏这件事情,但是最终还是被发现,警方通过调查找到了王帮用,刚开始还不承认,后来在证据面前,也是一脸桀骜不驯,觉得自己天下第一,不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觉得法律治不了你呢。
现在王帮用也得到了惩罚,我想这是众望所归,一个不懂法的并且封建迷信的人,实在是太可怕了,不得不说读书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自己通过在公安机关的朋友拿到老婆与他人的开房记录,算不算证据
不法分子自称可贩卖公安系统信息,查询他人个人信息、酒店住房记录等,诱导受害者通过扫码支付缴纳定金以查询信息等内容实施诈骗,并通过其它渠道获取被查询人的真实头像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而受害者为解密骗子发来的加密文件、查看具体的信息,就需要支付一定的保密费,这份文件实际是一个空文档,一旦缴纳保密费,便会被拉黑。因此,这类所谓能查询开房记录等信息的套路都是不法分子的骗局,切勿上当受骗。
供参考。
四川一法官背着国徽和卷宗翻山越岭,巡回办案,他为什么要随身背着国徽?
国徽在,法律在。国徽代表着神圣和庄严,也代表着公正。只要有国徽和法官在,随时随地就能开庭审理案件。在一些偏远地区,存在一些纠纷,他们就背着国徽去到现场为群众办事。他们是行走在大山中的法律卫士,他们用行动诠释什么是中国正义。
一、这位法官叫郭兴利,是四川广元剑阁县开封人民法庭原厅长,是乡亲们眼里的“背篼法官”,是乡亲们值得信赖的亲人。由于乡村里面条件艰苦,乡亲们之间发生了纠纷要不就是吵一架,要不就是到庙里去赌咒。这样的事情让郭兴利很难受。法律知识的匮乏、对当地风土人情缺乏了解是他调解失败的主要原因。越是偏远地区越需要普及法律知识。所以郭兴利暗下决心,哪怕困难再大,也要坚守在这片土地上。所以就有了背着国徽和卷宗翻山越岭,巡回办案的场景。
二、根据《国旗国徽法》规定,政府、法院、检察院必须悬挂国徽。国徽就代表国家。在四川、云南一些偏远地区,老百姓出门困难,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婚姻关系,赡养纠纷这些得不到好的解决方法,法官就背着国徽行走在山里,为他们解决这些“琐事”。国徽代表了国家和法官心中的信念,老百姓看到国徽心里踏实,说明国家没有忘记他们。
三、正是因为有像郭兴利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我们的老百姓就知道国家是在为每一个人提供着法律服务。只要老百姓有需要,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有些案件虽说不起眼,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在农村可能就会影响和谐,甚至会影响有些人的一生。有了像郭兴利这样的法官,老百姓心里也踏实。
感谢那些奋斗在基层的法律工作者。感谢他们将法律普及到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况,可能还真的并非生硬搪塞。因为与这张传票关联的案子,至少有两个地方与“房”有关,一是被告姓房;二是案子所涉的是房屋买卖纠纷。由此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断是,“房”字在整个案
点犯困,也是让人很无语,知道庭长宣布判决王帮用死刑。这个时候王帮用的表情仿佛才裂开了一个缝隙,甚至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满脸横肉的脸上也开始展露一些恐惧,但是已经晚了。他多次扰乱法庭秩序,所以法院就直接宣判,也算是给恶人一个
、技术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四川法官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和法官协会等部门。扩展资料:四川
敢相信这个事实,满脸横肉的脸上也开始展露一些恐惧,但是已经晚了。他多次扰乱法庭秩序,所以法院就直接宣判,也算是给恶人一个教训。王帮用是四川人,他在四川广安市的一个村庄里生活,但是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却是当地的一个阴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法院更名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具备立案、信访、诉讼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网上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现已全面开通,诉讼辅导、网上立案、诉讼材料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