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的定位_行政岗位定位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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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如何进行行政区域划分 定位

要点:1. 行政划分为五级;

2.称为“市”的地方行政级别存在多种不同的情形;

3.需要行政机关批准取得行政许可的场合,注意从行政机关的名称以法律为依据判断该机关的审批权限。

地方行政区域:

第一层:国家

第二层: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一级)

第三层: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市一级)

第四层: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林区(县一级)

第五层:区公所、镇、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街道 (乡一级)

从上述地方行政区划可以看到,从中文角度理解,同样是名称中含有“市”字,便可能是直辖市,也可能是地级市或者是县级市。对于懂中文的外国人,特别是日韩籍商人来说,需要特别注意。

根据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各级政府拥有的行政权限有所不同。特别是中文名称中带“市”字的地方相对应的政府行政要限可能出现较大差异。例如,上海市政府的行政权限大体与广东省政府相同,但与广东省省政府所在地地级市广州市政府就有较大差别,虽然两者中文中均含有“市”字。

热衷于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可以在自己行政权限内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客商投资当地。处于不同行政级别的政府拥有不同的行政权力。决定考虑接受优惠政策前,根据国务院制定的相关法规条文,确认该地方政府是否拥有出台优惠政策行政权力是非常必要的。另外,政府的审批权限也是根据行政级别而变化。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也需注意该点。

可以参考中国民政部网站查询相关行政区域划分详细情况。

行政体制的职能定位

职能一词包含了两个内容,一是职责,二是功能,职能是职责和功能的统一体。行政职能或者说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直接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行政职能是建立行政机构的根本依据。反映了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 行政职能在行政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各级政府权力范围和任务的基础。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的活动内容和任务都必须根据已经确定的职能来开展和进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为了避免在实践中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科学合理地设定政府职能,为各级政府界定出明确的权力范围和任务。此外,在现代社会里,由于行政不再仅仅指国家的职能、作用和活动,同时也指国家以外的、以非营利为目的,以为一般社会公众和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公共组织——如律协、消协、村民委员会等——的职能、作用和活动。所以,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也使得政府职能定位成为调整政府与社会、与市场、与公民个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与行政职能界定相联系的是行政职能的履行方式。行政职能是完全由政府或行政机关自己履行还是在决策形成后委托社会组织或企业实施,政府主要负责决策和监督。行政职能是采用刚性手段——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还是采用柔性手段——如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来履行,以及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如何体现公开、高效——如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以实现便捷的服务等——也是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行政?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在行政法上,行政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是指公共行政,而不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二者区别在于:

其一,性质不同。公共行政具有公共性质,一般行政具有个别或局部的非公共性质。

其二,目的不同。公共行政的目的在于谋求公共利益,维持公共秩序;一般行政的目的是为了个别或局部的利益。

其三,手段不同。公共行政具有许多特权,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一般行政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只能采取合同的方式。因而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

(2)行政是行政机关的活动。从形式上看,行政限定于行政机关的活动。法律对于国家的活动按其表现机关的不同,规定不同的法律制度。行政法上的行政只能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

(3) 行政的实质在于组织管理国家事务,而非立法机关的制定法律,也非司法机关的裁决案件,这是从实质上对行政的界定。组织管理活动直接影响公民的权益,因而需要法律规范,并适用不同于其他活动的法律规则。

扩展资料:

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

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

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基础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在大规模开发过程中,既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定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设计和总体布局,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定位。

三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从全局利益出发,谋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

四是处理好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主体功能区要突出主要功能和主导作用,同时不排斥其他辅助或附属功能。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态区、农业区、旅游休闲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但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

五是处理好行政区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打破行政区界限,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方法,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也需要依托一定层级的行政区。

六是处理好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优化开发区域要通过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和生态环境的压力;

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的能力;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

七是处理好保持稳定与动态调整的关系。主体功能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依法保护;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逐步扩大范围;重点开发区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变化,适时调整为优化开发区域。

参考资料:行政 (汉语词语)-百度百科

行政人事人员如何做好自己的定位?

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人事部门应当在在做好日常事务的的情况下,还必须根据上层和公司的经营理念、现有管理、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也就是说不要只做一个事务主义者,而是要做一个时常想、时常创新,时常学习和借鉴新的管理方式方法的领导者;

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人事管理者不要以做好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以为万事大吉;而去研究那个人那个部门在那个细节上违反了厂规,凭借自己在企业“管理”地位对各个部门以臭脸色,以权压人。事实上,现在的企业中,行政人事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平衡各方关系,以求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没有充分沟通的协调不成为真正的协调。

从"服务"上说,行政人事部门要甘当幕后。行政部门最忌讳处处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其它部门抢镜头,应该像一部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机器,这头原料 (任务)进去,那头成品(结果)出来;其中的许许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体系之内,切忌四处张扬,浪费别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要反对利用自己对公司资源的支配权只顾为自己和自己部门谋取便利的行为,特别要反对把行政部门变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府衙门。管理是要执行制度的;但执行制度也是一门艺术,并不一定要搞得剑拔弩张,刀光剑影。特别是在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更要注意对人的尊重,要做得有盐有味,有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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