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审计面临的新形势和困难
审计体制问题.一是目前国家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其审计的独立性不强.当地方政府活动悖于法律或行政活动中存在地方或部门利益冲突时,地方审计机关非常尴尬.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哪些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实施内部审计的认识存有偏差。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各级政府领导,还是部门、单位的领导大都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具有生产功能,没有成本核算,财务只是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的一些收支行为进行的记账活动,没有必要再开展内部审计。这种认识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所改变,但是近年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偏差,认为近年财政部门实施了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物资的购买实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再开展内部审计了,有些领导将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对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认识发生了错位。这些错误的观念,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2.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到位。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履行独立检查职能的部门,其任务是检查和评价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活动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经法规。内部审计对其所检查的经济业务活动要提出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其基本要求是内部审计要具有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内审工作就很难开展。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设置状况是:少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大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虽然也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但基本上没有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而是与财务部门两块牌子一班人马;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虽然配备了审计人员,却没有相应的独立审计机构,如有些单位将所属内审机构置于监察室或纪委之下,根本谈不上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只有极少数较大的隶属省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才有一个不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
3.内部审计的领导层次不清,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受限。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特征决定其领导层次愈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才愈有保障。然而,纵观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层次状况,不难发现,很大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分管的,少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纪检书记分管的,甚至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管的。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如果是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分管审计,显然内部审计监督基本难以真正发挥其作用;如果是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分管审计,由于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一般不过问财务、物资财产管理,一般情况下难以完成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如果是财务负责人兼管内部审计工作,那么实施内部审计就难以达到独立审计的要求,这样的监督只能是流于形式。
4.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不准确,目标不能做到与时俱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应在服从、服务于本部门、本单位总体目标的前提下适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而实际工作中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往往不能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其工作目标,致使审计工作目标脱离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因而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虽然也制定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但实际工作中,忽视了内部审计操作和管理中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没有对审计工作目标进行科学的分解,并在此前提下,辅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责任制度。甚至有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定位在按照领导的意图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开支进行整顿,应付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往往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常常处于例行公事的应付局面之中,从而影响了审计目标的实现,致使内审效果不理想。
5.内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内审的要求。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专业知识,即当前的内审人员不仅要掌握审计、财务知识,更要掌握经济学及其它方面的知识。但目前,从数量上看,内审人员还不能适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从结构上来看,一方面,内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多是年龄较大财务人员,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大部分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或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这些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阅历,但对审计工作还不胜任,而且这支队伍也不稳定。从审计人员自身来说,有的是安于现状,有的是对内部审计工作岗位不满意,因而不能及时更新知识和充实审计知识。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6.内审工作内容过于单一,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仅限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纠正违纪违规事项,实施审计的事后监督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的加快,必将给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财会人员素质的提高,账务处理上的差错将会越来越少,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一财务收支审计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拓宽自身的工作内容才能适应现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7.制度不完善,导致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中,除了一些行业部门制定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外,与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相比,国家审计机关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定详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这种法规的滞后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显得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基本上是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因此在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设的过程中,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的抵制,使审计意见和建议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8.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同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相比较,内部审计工作有较大的灵活性,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内部财经监督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虽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行业主管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但是仔细分析将不难发现,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属于一种会计导向型审计,它主要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疏忽引发的错误,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计划是否完成,政策是否遵守等。这种会计导向型的内部审计在目前所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属比较好的。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是按照领导的意图随意开展,既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也没有按照规章操作,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序状态之中,如超出职责范围审计、操作程序违规、审计方法和手段不当等,从而既影响审计的效率效果,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的产生。
二、解决当前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主要措施
1.通过综合手段,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不能削弱,只能加强。要把审计与强化内部经济监督管理联系起来。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行政发文、政府审计、财政监督等手段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工、财务人员、具体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者对搞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才能不断拓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路子,才能更好地发挥出内部审计保驾护航,服务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的作用。
2.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搞好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在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实施改革的时候,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各行业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行业主管部门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势必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应强调与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特别要求的是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设,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3.正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把定位点确立在为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其各项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根据这种定位,衡量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的标准,也主要应看其在定位点上的作用发挥得如何,而不能单纯地看查出了多少违纪违规问题和多少违纪违规金额。行政事业单位要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思想从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去观察、分析和处理审计工作中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提出决策依据和可行性建议,为领导的决策服务,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后果,立足于帮助,使之改正或找出妥善的解决办法,恰当作出处理和给出建议。要正确地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只讲监督不讲服务,也不能只讲服务不讲监督,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要把二者统一起来。
4.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开展内部审计。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从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范;其次,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控制制度和激励机制以及责任制度,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5.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通过实施“三个结合”不断改革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即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二是微观审计与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出建议;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6.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内部审计工作队伍的目标,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学习和培训、开展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讨,不断总结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等途径,大力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使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以适应新形势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好他们的激励、待遇等问题,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要严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入口质量关,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为人正直的同志调整到内部审计岗位上来;三是要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与财务人员一样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后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更新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内容,增强业务技能,以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要明确审计人员职责,严肃审计纪律,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这决定了审计队伍的素质应该更高、审计纪律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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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缺乏正确的认识,阻碍了内部审计职能
的发挥
我国内部审计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机构的设置、人员
的配备、职权的界定最初都带有浓厚的行政命令色彩,尤其是我国内部审计机
构往往被要求代表国家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在此意识指导下,企业内部审
计产生的动因使其成为了一个很不光彩的角色,仿佛是国家安插在企业的“线
人”
。受这种惯性认识的影响,加之内部审计的无作为表现,我国企业管理当
局对内部审计的发展所持的麻木不仁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按照规定,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
展工作。
而实际状况是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多数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副总经
理领导,有的企业至今仍然没有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而是将其并入财会部门
或纪委监察部门。这表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还很不合理,从而大大
影响了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过低,相关部门人员认识存在误区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但在某
些情况下,被审计的部门可能会存在抵触情绪,对内部审计工作不支持,不配
合,该提供的资料不提供或少提供,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四)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内部审计是随着国家审计的建立、发展而产生、演化的,属于“监
督导向”型的“检查系统”
,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与合法性审计,即过分
强调其监督的职能,而忽视其评价的职能。显然,这种侧重事后监督,而不会
解决问题的内部审计模式无法满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不利于企业改善
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五)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中多数来自于企业财会部门或者其他部门,
这部分人虽然基本上有大专以上学历,但专业知识面窄,不具备现代内部审计
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和经验。另外,内部审计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现象严重,也
阻碍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发展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事业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走出对内部审计的认识误区
内部审计毕竟是企业的内部事务,
企业内部的事务终究要靠企业自身来解
决。发展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事业,单凭政府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
企业管理当局的积极呼应。
只有企业领导尤其是最高决策层的领导转变对内部
审计的认识,才会对内部审计的发展形成巨大的推动力。因此,企业的各级领
导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举措;现代企业内部审计所从事的是总经理或总
裁想做而又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做的事;内部审计不是企业的第二纪委,而是企
业管理当局的参谋或顾问。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制和机构
对于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未明确规定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
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另外,
可以在单位内部设立审计委员会,
配备总审计师。
(三)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权限,澄清错误认识
首先,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以确保内部审计机
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如由单位一把手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内
部审计的结果直接向最高领导人汇报。其次,还要在单位内部加强内部审计工
作的宣传和教育,使各部门认识到,内部审计旨在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
标,并不是针对某个部门、某个人的“查错纠弊”
,使各部门都能积极配合内
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转变工作重心和工作方法,实施参与式审计方式
由于内部审计是为内部管理服务的,其最终目标是为本组织增加价值,所
以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传统的财务审计转移到经济效益审计上来,
即由
过去的“检查系统”向“控制系统”转变,从查错防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
评估转变。相应的,在审计方法上也要由单一的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事后
全过程审计转变;在审计手段上由手工操作为主向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
为主转变。
(五)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首先,
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聘用应该优先选用具备内审员资格的从业人员,
以此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其次,优化企业内部审计人员
的结构。由于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展,凭借原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已不能适应现代
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必须尽快充实工程技术、企业管理、法律、金融以及计
算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改变内部审计主要由财会人员所构成的这一不
合理现状。最后,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面对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
新要求,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通过接受培训和教育来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
质和职业判断能力。有关部门应通过绩效考核、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形式,
为内部审计人员创造学习、进修及深造的条件,力求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
计队伍,使之适应高层次审计工作的需要。
方面,内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多是年龄较大财务人员,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大部分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或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这些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阅历,但对审计工
业单位基本上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只有极少数较大的隶属省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才有一个不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3.内部审计的领导层次不清,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受限
构,但是各行业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行业主管部门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势必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应强调与其
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应强调与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特别要求的是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设,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3.正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落脚点,进
审计领域的扩展,凭借原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已不能适应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必须尽快充实工程技术、企业管理、法律、金融以及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改变内部审计主要由财会人员所构成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