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男女开房,被女方家人知道然后报警,男女方是满14周岁且自愿,违法吗
- 2、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先后开房两次,男子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3、与14岁少女开房,双方自愿托衣服,但是没有进入,就是蹭蹭算犯罪吗?
- 4、在不知年龄情况下,与十四岁少女开房后未遂算犯罪吗?
- 5、与未满18周岁,满14周岁少女,发生关系的法律责任
- 6、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生先后开房两次,女生家长对此有何表示?
男女开房,被女方家人知道然后报警,男女方是满14周岁且自愿,违法吗
这很难认定为违法,只有和14周岁以下的少女发生关系,才构成强奸,年满14周岁一般认为是具备一些自主行为意识了,不能再认定为少女,如果双方年龄相当,都是自愿,男方不存在哄骗行为,是不会构成违法的。
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先后开房两次,男子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该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先后开房两次,该男子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一、与未成年人发生行为,是属于犯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刑法的法律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与未满14岁女生发生行为,不管女生对方到底是否是属于自愿,均按照猥亵幼女、强奸罪处理,而且在刑法上是要从重处罚的。以下情况刑法量刑时间高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者刑法可以判处死刑。犯罪情节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犯罪情节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犯罪情节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犯罪情节四二人以上轮奸的;犯罪情节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未成年人需要被社会保护
针对未成年人,我们应该加强危险观念灌输,同时还需要不断的培养未成年人的防护手段。例如在学校需要定时定期的开展宣讲活动,给在校的未成年人展示如遇危险该如何展开自救行为,让未成年人逐渐的养成习惯锻炼未成年人的防护思维。
三、成年人应该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安全同时给社会其他人员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因此需要法律给社会大众一个规范底线。成年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固定思维同时也有能力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时,成年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此付出代价,警示社会大众,让部分成年人知晓自己应该要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遵守法律底线的,如若不遵守则需要对此付出对应的责任和代价。
与14岁少女开房,双方自愿托衣服,但是没有进入,就是蹭蹭算犯罪吗?
在中国的法律,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也可能从重处罚,如你所说的蹭蹭也算可能涉嫌猥亵罪。
先说强奸罪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再说猥亵罪
一、量刑标准:
1、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2、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
二、猥亵罪的处罚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不知年龄情况下,与十四岁少女开房后未遂算犯罪吗?
你确定不知道对方年龄,且对方没有一口咬定你主动猥亵,可以视作无罪。
但是,注意但是,首先您如果是成年人,你如何证明不知道对方年龄,这个很难证明,法院不是你张嘴说什么都信的,举证很难,其次,如果对方一口咬定你知道她年龄,就是猥亵,那你举证再多都没用,说的直白一点,如果女方利用年龄优势,一口咬定都是开房行为是你怂恿的,不管有没有实际性行为,你都脱不开身,毕竟女方未成年,只要在法庭上说都是你教的,她不懂,这一句话咬死,家长在出面指责你猥亵自家女儿,百分百判决你有罪。
如果您不幸摊上这种事,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提供一些解决办法
与未满18周岁,满14周岁少女,发生关系的法律责任
如果女方或女方家长不到学校反映情况的,一般没事。大学生出去开房的事多了。只不过和未成年人开房比较特殊罢了。
女子满14周岁的日期是:2008年8月4日。
男子命好,刚满14周岁才发生关系。
如果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自愿,男子只要年满14周岁都定强奸罪。
至于楼上所说的,不知道就不定罪。这个比较难操作,因为现在的女孩都比较早熟。很难辨别是否满14周岁,法官一般会采纳公诉方意见推定男子知道。(除非女子生理发育非常早熟,已经超出了该年龄段可能的生理表征)
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生先后开房两次,女生家长对此有何表示?
女生家长起诉了这名男子,当时表示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后来案件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处张某3年有期徒刑。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张某一直在说,他和女生在一起,女生是自愿的,他并没有强奸。张某说女生是喜欢他的,因为在两次的约会当中,女生都没有拒绝,对于亲密的行为也没有表示抗拒。
可是女生是一位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要是和未成年发生了关系,那么就会被定为是强奸,就算是女生愿意,只要是女生的监护人,对这件事情追究的话,那么成年人就一定会付出代价。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有很多事情,是他们没有办法分辨的,所以法律要保护未成年人。
张某应该受到惩罚
其实张某本应该有5年的刑期,但是因为他有自首的情节,并且在调查这件事情的时候,是积极配合的,所以才从轻判的,只判了3年。虽然3年的有期徒刑已经很少的,但是张某还是不认可,之后一审判决结束之后,张某就上诉了,但是结果并没有改变。法律是公正的,也许张某自己觉得挺冤的,但是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冤,他应该受到惩罚。
首先张某和这个女生交往,张某就清楚的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而之所以被称为是未成年人,就说明她还小,有很多事情都不懂,也许这个女生很喜欢你,但是你不能就此下手,来看房两次,换位思考如果这是你的女儿,还没有满14岁,遇到了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你会接受吗?
其次张某也是真的傻,这么大人了,怎么还不懂法。如果你们两个人真的是相互喜欢,在一起恋爱可能是没问题的,但是一旦发生了关系,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这个女生,那你就默默的等到女生成年,这样你们就算同居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张某选择了和女生在这个时候开放,估内心也没安什么好心思,所以这是张某应该受到的惩罚。
我很支持女生家长的做法
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女生的家长选择把张某告上法庭,这样的做法我非常支持,张某已经23岁了,一个成年人,知道对方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然后还和女生在一起了,这对于女生来说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伤害都是很大的。所以面对自己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哪一个家长都不可能不了了之。
家长对于这件事情一定是很生气的,所以起诉维护权益,这是对的。通过这件事也在给那些成年人提个醒,不要做不该做的事情,否则监狱就是你最好的归宿。23岁的张某,会在监狱度过3年的时间,也许这3年的时间会让他想清楚,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这件事也给广大的家长提个醒
很多家长如果有女儿的话,到了青春期的时候都非常的头疼,就怕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这件事也在给广大家长们提个醒,孩子在方面的教育一定不能疏忽,要让孩子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孩子。家长不要因为害羞,对这件事情避而不谈,因为你不讲,反而就会变得很神秘,孩子们就更想去探索。
作为家长,一定要让孩子知道,要保护好自己,虽然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但是也要让孩子清楚一点,就是什么年纪要做什么年纪的事情,不可以逾越。对于孩子的照顾也是不能疏忽的,比如孩子外出,一定要让家长知道,或者是家长要陪同。青春期的孩子要多给他们关注,要多了解他们的想法,这样才能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
总之,孩子是每一位家长的心肝宝贝,所以一定要好好的呵护他们成长。女生也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遇到问题要找父母倾诉,然后寻求父母的帮助。而作为成年人,千万不要随便触碰法网,也不要心存侥幸,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考虑好后果。张某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通过这个案例,也是在给大家提个醒。
没有进入,就是蹭蹭算犯罪吗?在中国的法律,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也可能从重处罚,如你所说的蹭蹭也算可能涉嫌猥亵罪。先说强奸罪按中华人民共和
情况下,与十四岁少女开房后未遂算犯罪吗?5、与未满18周岁,满14周岁少女,发生关系的法律责任6、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生先后开房两次,女生家长对此有何表示?男女开房,被女方家人知道然后报警,男女方是满14周岁且自愿,违法吗这很难认
断的培养未成年人的防护手段。例如在学校需要定时定期的开展宣讲活动,给在校的未成年人展示如遇危险该如何展开自救行为,让未成年人逐渐的养成习惯锻炼未成年人的防护思维。三、成年人应该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安全同时给社会其他人员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
此付出代价,警示社会大众,让部分成年人知晓自己应该要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遵守法律底线的,如若不遵守则需要对此付出对应的责任和代价。与14岁少女开房,双方自愿托衣服,但是没有进入,就是蹭蹭算犯罪吗?在中国的法律,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
有办法分辨的,所以法律要保护未成年人。张某应该受到惩罚其实张某本应该有5年的刑期,但是因为他有自首的情节,并且在调查这件事情的时候,是积极配合的,所以才从轻判的,只判了3年。虽然3年的有期徒刑已经很少的,但是张某还是不认可,之后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