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北京海淀,妻子疑心丈夫有外遇,便偷偷在车上装了定位器,你咋看?
“我在我老公车上装定位器,也违法?”
北京海淀,刘先生正在驾车,突然接到妻子路某的电话,说车辆可能会爆炸,因为装了定位器。刘先生又气又恼,把定位器拆除后质问妻子。原来,二人感情不和,妻子疑心丈夫有外遇,便偷偷在车上装了定位器。后来得知高温下定位器可能会爆炸,因为担心丈夫安危,便电话告知。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万万没想到,刘先生一怒之下将路某起诉,认为路某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路某赔偿丈夫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路某无法接受,认为双方是夫妻,车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自己在车上装定位器,何错之有?
虽说夫妻之间很亲密,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边界。也就是说,即使是夫妻,每个人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就是隐私权,而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密活动是指个人的不愿为外人知晓的隐秘活动。
根据《民法典》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范畴,是自然人所享有的绝对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集、使用、加工、公开等,否则即构成侵权。
这里的个人也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未经同意也不得侵扰对方的隐私权。妻子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或者验证自己的判断,亲自或者指派他人暗中跟踪、观察丈夫及“情人”的活动轨迹,这些行为均侵犯了自然人的隐私权。
相比较而言,夫妻之间的隐私权的边界更小,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配偶一方也有一定的知情权。夫妻间侵犯隐私权更难界定。具体到本案,如果丈夫开的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且路女士也经常开这辆车。那么,即使安装了定位器,认定侵犯丈夫隐私权就比较困难。
本案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路某和丈夫正在闹离婚,所以安装定位器,显然是想获得一些丈夫的私密信息,比如和其他女子交往的信息、行程轨迹等,这些就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权了。
丈夫没有报警,而是起诉路女士,一方面是夫妻关系,警方不一定介入。另一方面,毕竟是夫妻,不想把关系搞僵。以这样的方式维权,还是比较理性的,也是给对方普法。最后,夫妻感情需要经营。靠安装定位器是追不回对方躁动的心的。用真情换真情,和对方同频共振,才是婚姻幸福和长久的秘诀。
对此,您怎么看呢?
车被别人偷装了定位怎么办?
如果车内被人偷接了可以录音的定位器,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取得的录音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即使是国家部门也必须有合法的理由。
所以,当发现车内被人偷接了可以录音的定位器时,我们不用慌,无论他们录制到了什么内容,都是无效的,我们只要妥善处理,把定位器找出来毁坏掉就好了,甚至可以反侦察,查出它的幕后主人,然后将其起诉,告对方侵犯自己隐私权。
那么,如何找出车内可以录音的定位器呢?
1、GPS定位设备根本分两种,无线和有线。有线的必须接车上的电源线才能工作,无线的可以随意放置,但它们也不可能藏得很深,因为不能遮挡了定位器接收信号,所以,可以先自己搜寻车上电路走线的位置,还有以下图片的位置,这都是比较常见的安装位置。
2、如果自己找不到,可以使用专业的反窃听设备或者请专业反窃听技术团队进行车辆检测。反窃听探测器是用来探测隐藏的窃听设备的一种工具,利用无线电探测原理,用设备来捕捉空间中的非法传送的无线电波,来找到窃听器发射源。
车上被人装了能听音录音的定位器,虽然录音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但录音内容却可能会被利用,还会恶心到自己,因而,我们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还是要趁早处理,该给的处罚警告决不能少,主动出击,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妻子在丈夫车上偷装定位器,被丈夫愤怒起诉,这样的婚姻还能维持多久?
我觉得这种婚姻维持不了多久了,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女子如果对丈夫行踪存在疑问,可以当面询问,没必要私下在车里面安装定位器,既然女子选择这样做,必然要承担对应的后果。就算丈夫没有因此提出离婚,日后也会因为这件事不断发生矛盾。而且男子在得知此事后,并没有谅解妻子,而是直接将妻子告上法庭,由此可见该男子和妻子早就没有多少感情了。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路女士想要探知丈夫刘先生的行踪信息,于是在丈夫行驶的车底下安装了定位器。有一次,刘先生在行车上班过程中接到刘女士打来的电话称:我在你车底下装了定位器,可能会爆炸。刘先生知道后,立马来到4S店,拆除了定位器,当时定位器已经没电了。
后来刘先生认为妻子的行为已经对自己的健康权,财产权和隐私权造成了威胁,于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诉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路女士辩称:安装定位器的目的只想知道车辆的具体位置,并且自己和丈夫感情良好,没有发生过矛盾和冲突,刘女士认为自己作为妻子有权利了解政府的行程信息,而且装了定位器后,第2天就告诉了刘先生,主观上并不是故意侵犯刘先生的隐私。
法院认为自然人都享有隐私权,任何人都不得以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虽然刘先生和路女士是夫妻,但都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意味着在没有经过对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侵犯对方隐私。如果非要调查伴侣,也要使用正规手段,相互忠诚是夫妻之间的道德义务,所以路女士最后被判赔偿刘先生2000元精神损失费。
人也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未经同意也不得侵扰对方的隐私权。妻子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或者验证自己的判断,亲自或者指派他人暗中跟踪、观察丈夫及“情人”的活动轨迹,这些行为均
意的一点是,路某和丈夫正在闹离婚,所以安装定位器,显然是想获得一些丈夫的私密信息,比如和其他女子交往的信息、行程轨迹等,这些就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权了。丈夫没有报警,而是起诉路女士,一方面
定位器,被丈夫愤怒起诉,这样的婚姻还能维持多久?我觉得这种婚姻维持不了多久了,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女子如果对丈夫行踪存在疑问,可以当面询问,没必要私下在车里面安装定位器,既然女子选择这样做,必然要承担对应的后
了,甚至可以反侦察,查出它的幕后主人,然后将其起诉,告对方侵犯自己隐私权。那么,如何找出车内可以录音的定位器呢?1、GPS定位设备根本分两种,无线和有线。有线的必须接车上的电源线才能工作,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