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警察可以根据摄像头拍到的照片找到犯罪嫌疑人吗?
- 2、警察找人一般会使用什么方法
- 3、公安局能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嫌疑人吗?
- 4、警察办案是如何通过视频或照片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的???
- 5、警察怎么找人?
警察可以根据摄像头拍到的照片找到犯罪嫌疑人吗?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首先有摄像是破案的最佳证据,但这种要看什么情况,而且要看因为什么事找人。
1、如果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或者案件需要的,公安机关才会找,否则,公安机关是不会找这个人的。
2、如果照片满足人脸识别的要求的,是可以做人脸识别的。
3、不能人脸识别的,又没有人认识,不能确定身份的,找到这个人的难度非常大,几乎为0。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六十一条规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警察找人一般会使用什么方法
1.发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
2.悬赏: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罪嫌疑人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
3.定点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
4.电话跟踪: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电话进行定位跟踪抓捕;
5.通过身份证跟踪:嫌疑人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可以实施抓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一)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三)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局能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嫌疑人吗?
公安局肯定能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嫌疑人。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
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介绍: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公安部门,有别于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警察办案是如何通过视频或照片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的???
摄像头拍摄的正面照片可以作为比对嫌疑人用,不是看照片找人,而是利用案发时间地段周边监控查询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前后都要查看,看他案发前是怎么达到案发地的,由哪里出发,案发后去向那最后落脚点是哪。
现在高清探头很多,城市路网的和街边店铺都有,根据摄像头找人很方便,很快会破案。不过钱不一定能全额追回,因为这样的犯罪都会立刻去销账变现吃喝玩乐。
警察怎么找人?
1.由警方立案;2.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3.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4.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口活动轨迹;5.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
法律分析
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口活动轨迹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
人员的社会关系;4.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口活动轨迹;5.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法律分析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
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查视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