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债权人能查债务人的会计资料么?
- 2、债权人怎么知道债务人在法院被冻结的账款上又存入了资金?债权人有权查看债务人的资金情况吗?
- 3、别人欠我钱,已经到执行庭了,法院可以查他的流水吗?
- 4、债权人可以私自查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的会计资料么?
从法律上讲,任何公司的财务资料除非有以下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董事成员,总经理等内部高管人员,可以查看,了解情况;公安,税务,审计,财政局,或其他执法部门有法定需要,可以检查,如果将资料带走检查的,在30日内必须如数退还,并登记。
所以,仅是债权人是不能查看债务人的任何财务资料。除非债务人是自愿的。
债权人怎么知道债务人在法院被冻结的账款上又存入了资金?债权人有权查看债务人的资金情况吗?
债权人无权直接查看债务人的账户资金情况,已经被法院冻结的账户,法院可以查看,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别人欠我钱,已经到执行庭了,法院可以查他的流水吗?
可以查,但是在审理民间借贷时,当事人请求法院调取对方银行流水,法院未调取的也合法。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主张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质证材料,也就是说谁主张,谁提供质证材料,否则会判定败诉。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查债务人的账吗:法院是不会主动查债务人账的,但法院在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会协助债权人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院是不会主动查债务人账的,但法院在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会协助债权人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债权人可以私自查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吗
法律上规定的查封银行账户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别人起诉且申请了财产保全,二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败诉后,被告不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不履行判决内容,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时间以原告申请的时间和法院采取措施的时间定。而公司对公司所发生的债务,法院不能查封法人代表的个人账户也不能查封个人房产。债权人也不能自行查封债务人的账户和房产,必须由法院判决是否查封,并由法院执行。可以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个人之间发生的债务纠纷,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判决结果查封个人账户和房产。所以可以查封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但是,所查封的财产不能超过诉讼标的额,法院可以通过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查清楚债务人全部银行账户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而公司对公司所发生的债务,法院不能查封法人代表的个人账户也不能查封个人房产。债权人也不能自行查封债务人的账户和房产,必须由法院判决是否查封,并由法院执行。可以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个人之间发生的债务纠纷,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判决结果查封个人账户和房产。
别人欠我钱,已经到执行庭了,法院可以查他的流水吗?可以查,但是在审理民间借贷时,当事人请求法院调取对方银行流水,法院未调取的也合法。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主张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质证材料,也就是说谁主张,谁提供质证材料,否则会判定败诉。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查债务人的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