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找人顶替体检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带人体检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到会取消体检资格目前无果还没有具体法律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替别人做体检受法律严惩吗
替别人做体检会受法律严惩。代替人体检是违法行为,体检是入职前最后一道门槛,一旦被查到会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找人代检,属于诚信缺失的作弊行为,是对用人单位的欺骗。一旦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入职体检找人代检,用人单位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代人体检是一种作弊和欺骗行为,涉嫌欺诈和非法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样的合同虚假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可视为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欺诈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代检公司伪造身份证或医院证明等,则触犯法律,从事代检业务的公司可能会构成刑法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体检代检”一旦被发现,获得的体检报告不仅无效,代检双方还涉嫌违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入职体检代检是一项作弊行为,如果被查出来轻则影响工作,性质更为严重的甚至要因此背负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代检族的存在是由就业歧视导致的?
5月是毕业求职季,对于大部分求职者来说,到了体检环节,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踏入职场大门,而另一部分人却担心通不过体检而被用人单位拒绝,甚至不惜花高价请人代自己体检,因此诱生的“代检族”不少。
首先要明确的是,所谓的“代检”服务,其实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和“替考”一样涉嫌违法,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杜绝。同时也要看到,“代检族”的横空出世,除了一些人的不诚信之外,更与就业歧视密切相关。比如,乙肝患者是“代检族”的主要客户群,表明用人单位对乙肝的隐性歧视,仍然突出。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是肝病高发区,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1亿人。近年来,有关部门在反对乙肝歧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规定在就业和升学中“取消乙肝体检”,表明了坚决反对乙肝歧视的鲜明态度。时下,一些单位在乙肝歧视上有所收敛,但隐性歧视仍未杜绝。一些用人单位还在暗中检测此类项目,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一些人因此不得不找人“代检”。
高达1亿人之众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伴随着一桩一桩就业歧视的事件,催生出一批批代人体检的特殊族群—— 代检族:一个因“就业歧视”伴生的群体。
该取消的体检项目没有真正取消,仅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些奇葩体检项目,早就该废除了。比如,有的地方公务员录用制度规定:女性公务员体检须检查一些妇科疾病,并搜集体检者的生理信息,这不是性别歧视是什么?有的入职体检标准,本身就存在问题。还有的体检并不是必须的。从国际惯例来看,个人身体健康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一般用人单位无权获取。更何况,人的健康状况是变化的,根据一些并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指标搞排除,并不合理。
治好就业歧视,才能铲除“代检族”的寄生土壤。比如入职体检标准,应摒弃一些歧视性条款,删除那些不必要的体检项目,避免“有病”的规定成为制度性障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