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非吸_定位非吸,追回来的资金是优先兑付出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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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会被判刑坐牢吗?

这个如果公司有犯罪活动,员工也参与到其中的话,会根据参与程度进行不同的惩罚,严重的话可能被判刑

拓展资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主文中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 [法〔2001〕8号] [2001.01.21 发布] [2001.01.21 实施]

为正确执行刑法,在其他有关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假币犯罪以外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数额和情节,可参照以下标准掌握: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范围以及结存款人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来判定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

(3)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4)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将非吸业务员定位第二被告

要看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应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涉案人员分类处理。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犯罪中的上级单位(总公司、母公司)的核心层、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下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普通业务人员,一般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有关负责人在就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谈到,对于非吸案中普通业务人员,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只是一般原则,在很多地区仍然对业务员级别的人员进行了刑事追究。

一、追加被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

必要的共同被告是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该条件,不得追加为被告。如以个人合伙为被告的诉讼,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产生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互为必要的共同被告。对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申请追加的,不得允许。

2、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

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因此,在诉讼中追加被告也必须明确。被告明确首先是指法律上承认其存在。法律上承认是指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登记,或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即承认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有户籍登记。法律上的存在是进行诉讼的必要前提。对于已终止或未经工商登记的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应当以其行为人为诉讼主体。其次,追加的被告要有确切的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能够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上的不存在与没有详细住址,或虽有详细住址但找不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法律上存在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但是否存在不能确定的,不可以公告送达,也就不能追加为被告。

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员工被牵连怎么办?

做为经历这种案件整个流程的当事人我来说一下吧:在经侦的48小时拘留期间以我现在看来就是在你还不懂什么是非吸,落实你认罪的口供!然后就是看守所37天,取保,检察院,法院,一审,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后到无罪,快4年了!可以说本人对非吸已经研究的很透彻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接下来我给大家分析分析我们家属遇到非吸的指控时要做什么?首先确定在非吸案件中你家的犯罪事实是什么?大部分家属觉得我们就是员工,钱没有到我们口袋里,怎么也能摊上这档子事,如果按照单位犯罪来算你们这么想法是很正确的,但是现在检察院起诉都是以团伙作案不以单位犯罪来定性,那么处于犯罪集团中你就属于从属关系,这样检察院就能将你起诉其次就是你在这个非吸案件中承担的作用,是股东、高管、还是普通业务员,如果是股东和高管又或者是业绩很高的业务员那就别奢求什么可以取保了(顺便说一句有时我在回答某些家属的提问,他们说道自己家人是公司法人,股东我就用事实的观点说了一句基本是没办法取保了或是出不来,有些没素质的人就喷我说我诅咒你们亲属,凭良心说我也想你家属能出来,但事实就这样我骗你们有意思吗),如果是普通业务员,业绩额度也不是很高,那么按照现在经侦在追责过程中只要退赔基本上也不会起诉你,当然其中很多细节我就不一一多说了再次就是关于很多人问到要不要请律师?我个人的经验就是第一阶段请个生活律师就可以了,我的整个案件流程中我就没有请律师,自己搜证,举证,因为在庭上律师说话的机会很少,有时全程只会说一句话!有这个几万块钱不如给你亲人在看守所里上账,让他在里面过的舒服点至于说什么花钱可以捞人的,找关系可以捞人的那就是纯属扯淡,换位思考,你同案的取保出来了,你家里没有取保出来你们会不会去经侦闹?现在的大环境没有人会来给你担责!总结就是经侦调查不要慌,自己先分析自己的情况,那些高管,股东什么的不要在取保上费神了,把经历放在怎么减责和经侦对你财产冻结上普通业务员37天内等经侦通知退赔就好,退了人就能出来或者不起诉至于职能岗位的我建议还是争取能把案底去掉,理论上是不犯法的

详细解答可以参考我在贴吧里的帖子百度贴吧集中解答帖

民间借贷纠纷已终审判决可又定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办

虽然已经被定为刑事犯罪,但是民事部分仍然成立,还可以请求对方还本付息

已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需受害者个人去报案吗?

需要去公安机关进行登记。虽然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但对具体的犯罪事实还没有全部掌握,其涉案数额的大小,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也很重要。

不去登记的,需要返还涉案款项时,也就被排除在外了。在侦查过程中,警方也需要得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众多参与人的协助,需要分别谈话做询问笔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扩展资料:

案例:

南昌一女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元被批捕

人民网南昌5月4日电从2013年年初到去年10月份,南昌女子胡某以高额利息引诱他人,非法吸收100余名不特定对象的5000余万元。近日,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胡某批准逮捕。

2013年年初,胡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李某,称自己要在南昌开一家4S店,需要一笔钱,希望李某帮忙,并承诺高额利息,利息可按日结算,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

觉得有利润可赚,再加上自己平时和胡某有生意上的往来,感觉李某做事还是比较靠谱的,李某就同意借钱。刚开始,胡某都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利息付给李某,这让李某觉得当初借钱是明智的选择。

没过几个月,胡某又找到李某,称自己要在上海收购不良资产,希望李某这次能借更多的钱,并给出比上次更高的利息条件。

尝到甜头的李某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可自己一下子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李某就开始找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向他们借钱,希望这些亲朋好友也能赚到钱。从2013年到2014年李某共将自己和亲戚朋友的2076万元借给胡某。

直到去年9月底,李某和朋友都能正常收到胡某的还款,但到了去年10月份,一直都很守时的胡某却没有还钱。一开始,李某和朋友觉得可能是一次还款延迟,可在李某向胡某多次催促后,胡某不但没有按规定还款,还以各种理由推脱。

被逼无奈的李某只好选择报警。而到李某报警时,胡某有1980万的本金没有还李某和他的朋友。

经警方调查,2013年到2014年10月期间,胡某不但向李某借钱,同时还以房产、信贷等生意以高额利息向赵某等人借款,加上向李某借的2000万余元,胡某共借款5160余万元。

据胡某交代,前期借的钱用作投资,但因对方经营不善导致近2000万元的投资没有收回,后期借的钱都用作还款和支付高额利息。截至目前:胡某欠李某等人本金4900万元无法归还。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识,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建议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以确保收益的稳定和投资的安全。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刑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参考资料:人民网-南昌一女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元被批捕

5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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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8 下午 04:35:46

    子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普通业务人员,一般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有关负责人在就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谈到,对于非吸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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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8 下午 03:03:46

    问题的意见》规定,应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涉案人员分类处理。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犯罪中的上级单位(总公司、母公司)的核心层、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下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层和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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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8 上午 09:18:20

    文章导读:1、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会被判刑坐牢吗?2、什么情况下可以将非吸业务员定位第二被告3、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员工被牵连怎么办?4、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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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8 下午 12:54:21

    013年年初到去年10月份,南昌女子胡某以高额利息引诱他人,非法吸收100余名不特定对象的5000余万元。近日,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胡某批准逮捕。 2013年年初,胡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李某,称自己要在南昌开一家4S店,需要一笔钱,希望李某帮忙,并承诺高额利息,利息可按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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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8 下午 12:27:38

    某觉得当初借钱是明智的选择。 没过几个月,胡某又找到李某,称自己要在上海收购不良资产,希望李某这次能借更多的钱,并给出比上次更高的利息条件。尝到甜头的李某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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