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两男子在酒吧将醉酒女子带走,趁女子醉酒状态发生性关系,如何定性?
- 2、男子醉酒进错房间,与醉酒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 3、在喝醉酒的情况下带女孩子开房犯法不
- 4、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强奸罪是否成立?
- 5、朋友约喝酒,喝醉后直接带去开房会范法吗?
- 6、男子深圳酒吧外竟抱走酒醉女开房猥亵?该判刑吗?
两男子在酒吧将醉酒女子带走,趁女子醉酒状态发生性关系,如何定性?
大部分人醉酒后基本都像昏迷了一样,这样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女性一旦被有歹念的人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中国检察男网友示了关于湖北武汉两男子强奸醉酒女子一案的起诉书。
据了解,周某与卢某在一家酒吧约见了董女士,三人见面后在酒吧一起喝酒,随着时间推移,三人喝的酒也越来越多,很快董女士便醉得不省人事,周某卢某见状将董女士带到一家酒店内,进入酒店后,二人心生恶念,趁着董女士醉酒,对其进行轮番性侵,事后,董女士选择了报警,周某与卢某被警方刑事拘留,经过审理,
女性一定要不要单独与男生醉酒过夜,以免因为酒精原因,对方色心大起,对我们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男子陈某在一家酒吧内消费时,酒吧营销经理给他介绍了一位陪酒女。陈某将其灌醉后,带到附近一家酒店内,趁其喝醉发生了性关系。此后陈某潜逃到外地,两个月后被抓获到案。陈某因强奸罪被判刑三年。
男子陈某和朋友吴某一起,到浙江杭州下城区某酒吧内喝酒。酒吧营销经理介绍一位陪酒女黄某陪他喝酒。陈某和黄某一直喝酒,黄某被灌醉,不省人事。随后陈某将黄某以扛、抱的方式带出酒吧,后乘坐滴滴出租车到下城区凤起路某酒店,抱着黄某进入房间后与黄某发生性关系。
清晨5时许,黄某的家属寻找黄某并报警,陈某得知此事后逃离现场,两个月后他在福建南平被抓获到案。其亲属赔偿了黄某3万元,获得了黄某谅解。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陈某违背妇女的意志,趁妇女醉酒之机,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醉酒进错房间,与醉酒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其实大家都知道酒这个东西,可以助性,也可以乱性。就看你怎么把控,就如今天小编要为大家讲述的这个新闻故事一样,一位男子与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五点,然后云开房休息,在酒精的作用下,男子在开房的时候连酒店吧台的服务员都调戏,在遭到拒绝后。
男子在发现楼上有房间门是开的时候故意走了进去,然后被房间的女子误认为是男友,然后两人发生关系,但事后被女子发现不是男友报警将男子逮捕,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将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就是喝酒乱性带来的应有惩罚。那么,这名男子到底是怎么故意走错房间与陌生女子发生关系后被逮捕的呢?
据有关媒体综合报道称,在四川省德格县,当地法院以男子洛绒某某以强奸罪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原来在男子洛绒XX在喝酒后去酒店开房住宿时故意进错房间后,发现床上躺着一位陌生女子,在明知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关系。次日,该男子因涉嫌强奸被刑拘,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其强奸罪名成立,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
原来洛绒XX在与3名朋友在该县的酒吧里喝酒至凌晨5点钟左右后,到德格县古城酒店住宿。当3名朋友都回房间休息了,这名男子却前往酒店吧台对女服务员进行调戏,遭到服务员拒绝后转身回房间。在回房间的过程中,洛绒XX发现有两个房间的门是开着的,就进入307房间。进入房间后,他发现床上躺着一位女性,在明知进错房间,并且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与受害人强行发生性关系。
洛绒XX因涉嫌强奸被德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方于向德格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虽然该男子坚持自己的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认为这名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在明知进错房间并且不认识受害妇女的情况下,基于被害人认识错误(以为是自己男朋友)的前提下,违背被害妇女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对于被告人洛绒XX所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不予采信。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
这就是酒精作用下的代价,所以说酒虽好,可不要贪杯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酒喝多了可能有些人就管不住自己的嘴,甚至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最后犯了法被判刑。而文中这名男子就是为图一时快活,最终将自己送进监狱,这又是何必呢?
在喝醉酒的情况下带女孩子开房犯法不
只要违背妇女意志,或者女孩不满14周岁的(即使女孩愿意),都是犯法的,并且是犯罪的行为,和你喝酒没关系,不能因为喝酒,就逃脱罪责
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强奸罪是否成立?
构成强奸罪。如果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有这3个情节的需要注意,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也有可能不构成强奸罪。有朋友会说了,大家都喝醉酒,在酒精的麻痹之下容易让人失去理性,又不是我的本意,和女孩发生关系了当然不构成强奸罪。再说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女孩也没有反抗,即使反抗了也只是增加情调,为什么说是我强奸呢?
简而言之一句话:女孩在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就是构成强奸罪。为了更清楚的讲解酒后发生关系构成犯罪的原因,给大家举3个真实案例,刚好符合前面所说的3个情节。
一、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
2014年,10月,事情发生在广东东莞。小飞和佳佳都是东莞某电子厂的职工,小飞对佳佳爱慕已久。在国庆节期间公司组织员工晚上聚餐,在领导的多次怂恿之下,佳佳挨不过面子喝了一杯白酒,散席时已经醉酒不省人事。小飞也喝了很多酒,走路东倒西歪,但是他依然坚持要将佳佳送回酒店。
到了酒店里,小飞给佳佳简单了脱了鞋子和外衣,盖上被子,并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根烟。看着佳佳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在佳佳的醉酒状态下与其发生关系。佳佳酒醒之后发现小飞睡在身旁非常生气,随后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认定小飞涉嫌强奸,并以强奸罪将其刑事拘留。
分析:在案件中,小飞是在佳佳醉酒,没有意识,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酒醒后佳佳报警,表明佳佳主观上是不同意,但是因为酒精的作用下不知道反抗。小飞侵犯了佳佳的性的自由支配权,当然构成强奸罪。所以醉酒状态下是构成强奸罪的。
二、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
2018年7月份,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男子周翔和女子李云燕是朋友关系,李云燕是有男朋友的,不过长期异地恋,不在同一个城市。周翔明知道李云燕有男朋友,但是仍然展开追求。这一天,周翔又再次的约李云燕吃饭,考虑到都是朋友,同时又有她人同时赴约,所以同意了周翔的邀请。
饭局中途的时候,与李云燕一同来的女孩临时有事提前离开,随后周翔又叫了红酒,以各种理由刺激李云燕喝酒。在啤酒和红酒的共同作用下,很快就感觉头晕乎乎的。此时周翔提出要送她回家。到了家里,迷糊的李云燕将周翔当作男朋友,并要求他倒杯水。
周翔突然有了邪念顺势扑倒李云燕,过程中李云燕一直配合,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酒醒之后,李云燕发现脑海中的男朋友竟然是周翔,怒火燃起,选择报警。经过警方调查,认定周翔构成强奸罪。
分析:这起案子与常见的强奸案不同,发生了性关系,没有任何强迫和反抗。但是女子认知错误,错将他人当作男朋友,男子借坡下驴,将错就错,符合构成违背妇女意愿的法定条件,所以构成强奸罪。
2019年3月,事情发生在上海宝山区。男子王轩在酒吧见到女子李菲独自一人,身材和容貌姣好,所以上前搭讪,提出请她喝酒。2人年纪相仿,越聊越投机。到了晚上11点的时候,王轩提出到自己的住处喝酸梅汤醒酒,李菲已经醉酒无法走路,随后王轩架着她一同打车回家。
到了家里,王轩露出邪恶的一面,将李菲扑倒在床上。李菲开始反抗,王轩并没有停止,甚至变本加厉的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李菲后来并没有继续反抗了,在这半推半就的过程中被王轩完成了性侵。
完事后李菲酒醒大半,因为对王轩稍有好感,所以没有选择报警。但是聊天的过程中,王轩不再那么彬彬有礼,露出了暴躁的本性,让李菲感觉特别的不舒服。在争吵中选择报警,声称王轩强奸了自己。经过警方的调查,最终认定王轩不构成强奸罪。
分析:半推半就也是比较常见的强奸情节,有人认为是女孩害羞表现出现来的一种肢体语言,属于欲拒还迎。如果确实半推半就,则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没有违背女孩的意志。如果将女孩的反抗理解成半推半就,那则构成强奸罪。
三、满足以上情况强奸罪是成立的
前面说的3种都是常见的醉酒后的强奸行为类型,女孩醉酒神志不清,男孩醉酒80%的状态或者半醉半醒。可是很多嫌疑人狡辩说:我很冤枉,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我喝醉了,神志不清。这会成为自己逃避处罚的理由吗?
当然不能。研究发现,在完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是无法完成性侵的。只要有性侵的行为,当时必定有意识。电视剧里的酒后乱性,第二天早上什么都不知道的情节是不现实的。另外,酒后或醉酒都不是逃避法律处罚的理由,这一点在《民法典》《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都有详细的规定。因为作为成年人,对于自己的酒后行为都应该有预知的能力和意识,对他人造成的侵权伤害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说一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手段强奸女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保护,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朋友约喝酒,喝醉后直接带去开房会范法吗?
第一朋友约你去喝酒,喝醉了去开房的话。要看什么钱第一,朋友约你去喝酒喝醉了去开房的话要看什么情况看他们不犯法如果是嫖娼的话那就算了吧第一,朋友约你去喝酒喝醉了去开房的话要看什么情况看他们不犯法如果是嫖娼的话那就算了吧,第二久的话,还是喝醉了,还是直接回家的好不管怎么?,第二九的话,还是喝醉了,还是直接回家的好,不管怎么样?朋友有时候叫你去喝酒也可以拒绝,第三,酒喝多了不好,而且如果有家庭的话最好少喝
男子深圳酒吧外竟抱走酒醉女开房猥亵?该判刑吗?
男子深圳酒吧外竟抱走酒醉女开房猥亵?该判刑吗?
2019年7月的某一天清晨,深圳一家酒吧外,男子白某带着醉酒的女受害人到酒店开了一间房。犯罪人之后被公安机关逮捕,一审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人提起申诉,但是被法院否定,依照初始判决进行。
从法律上讲,醉酒的人在刑事事件上不能免除他的刑罚。醉酒人的行为构成侮辱、调戏妇女罪,可以依法定罪。因为他的后果很严重,惩罚一般应该多于三年。同时,虽然醉酒不是法定的量刑情节,但在实践中,法官往往会综合判断和考虑,并酌情从轻量刑。在酒吧外,将醉酒的女性带回进行猥亵,是道德和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法律不仅坚持道德,而且引导价值的走向。法院依法裁决,应该受到大众的好评。
同时,应进一步明确重刑的情节,重刑的标准应更加明确。列出的情况越详细,对儿童,妇女,老人伤害的考虑就越严谨,法律对其判决就越会有针对性,相关罪行应受到的惩罚就越严厉。此外,它可以阻止和防止对儿童的卑鄙的性侵犯。拥有一部好的法律是实现善治的前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编织一个严密的法律网络。立法有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并加重处罚。
道德,法律是我们的底线。在社会上,我们应该保护好自己,不让他人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而且,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杜绝犯罪行为,控制好自己,喝酒不宜喝太多,以免给他人可乘之机。对于此类事件,我们应该吸取教训,汲取经验,当自己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就会警觉起来,少一份被伤害的风险。不管是喝酒还是不喝酒,都应该看清周围环境,看清身边人,让自己尽量处于一个安全的位置。
以上情况强奸罪是成立的前面说的3种都是常见的醉酒后的强奸行为类型,女孩醉酒神志不清,男孩醉酒80%的状态或者半醉半醒。可是很多嫌疑人狡辩说:我很冤枉,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
例,刚好符合前面所说的3个情节。一、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2014年,10月,事情发生在广东东莞。小飞和佳佳都是东莞某电子厂的职工,小飞对佳佳爱慕已久。在国庆节期间公司组织员工晚上聚餐,在领导的多次怂恿之下,佳佳挨不过面子喝了一杯白酒,散席时已经醉酒不省人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