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安徽一男子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对方遭枪杀,他被控故意杀人,结果怎样?
- 2、在城里摩托车被查,有驾驶证的,人跑了,摩托车不要了,会有影响吗?人会被调查吗?
- 3、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村治安队没警察带领下有什么权力查摩托车,只有警察才有权力,没权力查车
- 4、两个人骑摩托车出去的其中一人死亡
- 5、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抓摩托车严吗?那些路段经常抓。急急急
- 6、两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1死1伤,为何其父母要求交警赔偿?
安徽一男子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对方遭枪杀,他被控故意杀人,结果怎样?
安徽一男子因怀疑前妻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等原因,遂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孰料,3凶手在闹市区持刀枪将对方杀害后逃逸。案发后,当地警方快速侦破,抓获13人团伙,均被判刑。一年后,他落网,被指控故意杀人。然而,他赔付20万元后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11月23日,死者家人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法院对他量刑偏轻,要求重判,一直坚持申诉了17年。
王世贵(左)。受访者家人供图
震惊:男子闹市遭枪杀
这名指使他人作案的男子姓葛,今年49岁,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镇韩楼村人,当过煤矿工人,做过煤炭生意。
被枪杀的男子叫王世贵,殁年35岁,与他同村。
11月23日,王世贵的二姐王世英告诉记者,父母育有5个孩子,弟弟在家排行第五,人称王五,“弟弟家有两个儿子,他生前靠养鱼维持全家人的生计。”
时光倒流到2002年5月10日下午4时。
当天,王世英在淮北市一个大型批发市场从事鞋子批发,当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时,电话突然响了,丈夫在电话中急切地对她说,“王五在910厂菜市场被枪杀了,正送往附近的淮北市矿工医院,不知死活,你快去一趟。”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该医院离王世英所在地步行需要10多分钟。
她丢下手里的活儿,急忙往医院赶去,途中碰到丈夫骑摩托车来接她,“我赶到医院时,看到弟弟头上、手上全都是伤,惨不忍睹,医生说早已死亡,我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弟媳妇也哭得死去活来。”
尽管此事已过去18年,但知情人士断断续续的讲述,基本还原了当天的案发经过。
案发具体现场位于淮北市杜集区博山路西段路口,当时那里是一个比较繁华的闹市区,910厂菜市场就坐落在附近。
当时王世贵从菜市场一幢小楼上走下来,妻子跟在他旁边,一对夫妻朋友跟在他身后,他们打算打的去淮北市相山区。
正在这时,一辆奥拓车在他们附近嘎然停下,车上下来3名壮汉,两人拿着菜刀,一人端着一支制式猎枪,朝王五围了上来。
持刀的两男子冲上前去,不容分说,挥刀就砍,王五本能地用手护头,手指被当场砍断几根,他连中数刀,捂头蹲了下来。
那名枪手在他腹部“砰”地开了一枪,王五顿时倒在血泊中,地上流了一大摊鲜血。
那辆奥拓车开了过来,3名杀手钻进车里扬长而去。
当年枪杀王世贵的双管猎枪。资料图
枪声打破了下午的宁静。
杀手出手之快,时间极短,附近居民缓过神来后,立即拨打120和110。
接警后,淮北市杜集区公安分局立即派出20多位民警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王五被迅速送到附近的淮北市矿工医院抢救,到达医院后,他还没来得及送上手术台,医生发现他已停止了呼吸。
经法医鉴定,他的肝脏和脾脏被霰弹击穿,胸腔里满是血,他身中10余刀,失血性休克死亡。
破案:警方快速抓获13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闹市持枪杀人,这就是震惊安徽的淮北“5.10”持枪杀人案,后来安徽省公安厅发去明码电报,将此案正式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时任公安厅长崔亚东、副厅长陈小平指示淮北警方加大侦破力度。
通宵的案情分析会上,淮北警方专案组根据此案特点,推测出一个结论:这起恶性枪杀案件带有明显的雇佣性质,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操纵者。
通过深入细致地走访摸排和调查取证,一名姓韩的男子浮出水面。
2002年6月14日凌晨,韩某被淮北警方抓获归案。
一嫌犯落网。资料图
经过审讯,他交代了伙同他人持枪杀害王世贵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民警循线追击,远赴陕西、河南、浙江、江苏、湖北和新疆等地,经过连续49天的艰苦追捕,又相继抓获12名嫌犯,缴获作案用猎枪1支、出租车1辆、砍刀5把及人民币6万元,此案被淮北警方成功侦破,安徽省公安厅对淮北市公安局通报表彰。
追击:主谋逃亡一年自首
通过对该团伙的审讯,专案组发现此案背后还有一位姓葛的男子,他就是当初案情分析会上推测出的那名幕后指使者,这时他神秘失踪。
专案组给葛某的画像是,初中文化,当过煤矿工人,做过煤炭生意,10多年前与王世贵有矛盾。
葛某开始被追捕。
2002年7月8日,葛某涉嫌故意杀人经淮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
2003年1月,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周德山一审宣判称,韩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开枪射杀王世贵的男子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其余11人犯私藏枪支罪等均被判刑,并相应地赔偿死者家人的经济损失。
同年6月4日,逃亡一年之后,葛某到淮北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他向警方交代称,1990年他与妻子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合,3年后便离了婚,“后来王五好像与她有关系。”“王五平时常欺负人,他与我实际上也没有直接冲突,我心里一直认为这个家伙坏得很。”
他称,2002年4月份的一天,他与朋友韩某等在淮北市二马路一家烧鸡公饭店吃饭,席间他去解小便,突然看到王五从饭店门口路过,王五没看到他,他回到酒桌上便对韩某等人说,“王五这个家伙太坏了,你有机会去教训一下他。”对方表示同意。
后来,在韩的要求下,葛某安排他人与韩联系寻找王世贵。
案发当天上午10时左右,有人通知韩某说发现了王世贵,韩便带两人持两把菜刀和一支猎枪去堵截王世贵。
当天下午4时左右,他们在910厂附近的菜市场街口与王世贵相遇,韩等两人持刀砍向王世贵,另一人朝他身上打了一枪。
案发后,葛某连夜将韩某等3名凶手送往安徽合肥,并提供6000元钱,后来又电话通知韩说王世贵死了,让他们逃跑。
2003年7月14日,淮北市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葛某犯故意杀人罪,认为他目无国法,预谋故意伤害他人,对王世贵的死亡采取放任态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判决:赔付20万获缓刑
同年8月4日,淮北市中级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称在该院主持下,葛某与死者王世贵的母亲等家人自愿达成协议,王世贵家人要求葛某赔偿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20万元,并要求对葛某判处缓刑或不判刑,以利于王葛两家的安定团结,葛某愿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开庭前先付12万元给法院,判决生效后如葛某能判处缓刑,再将那笔钱交给王家,余款两个月内付清。
庭审时,葛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异议,他陈述称,不想打死王世贵,只想教训他,打他一顿。
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指使韩某等人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葛的辩护人提出的他一贯表现较好,经常资助孤寡老人和贫困学生,在群众中有威信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鉴于葛有投案自首情节,且主动提出加倍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根据当事人双方亲属的要求,为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双方的团结,依法对葛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03年8月5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称,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不服:死者家人申诉17年
死者王世贵的姐姐王世英告诉记者,葛某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认为量刑偏轻,遂向安徽省高院提出申诉,2005年5月19日,该院出具再审决定书,称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指令淮北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接到再审通知后,同年6月1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作出逮捕决定,但葛某一直下落不明。同年8月10日,该院裁定该案中止审理,中止后超过两年,葛某仍下落不明,2008年9月9日,该院裁定该案终止审理。
2011年9月22日,葛某到淮北市中级法院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
该案继续审理后,该院查明,同年9月6日即葛某在此次归案前,其家人已代他增加赔偿王世贵家属50万元,取得谅解。
2011年11月22日,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再审宣判后,王世贵的家人还是不服,向安徽省高院提出申诉,称葛某雇凶杀害王世贵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审定性错误,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量刑畸轻,葛某缓刑考验内违反管理规定,淮北市中级法院再审仍然维持缓刑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017年11月24日,安徽省高院审查认为,他们的申诉不符合相关再审条件,驳回了他们的申诉请求。
后来,他们又以相的理由向淮北市检察院提起申诉,该院复查后决定不予抗诉。
2019年4月9日,他们向安徽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同年8月19日,该院回复称,经审查认为“此次申诉无新事实、新证据提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未果后,他们又向最高检提出申诉。2019年11月,最高检审理后回复称,“本该不符合抗诉条件,现予审查结案。”
王世英称,至今他们仍奔波在路上,认为葛某量刑畸轻,希望重判。
在城里摩托车被查,有驾驶证的,人跑了,摩托车不要了,会有影响吗?人会被调查吗?
当然会被查了,会根据你的车找到你的人,就算没找到你,也会有备案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村治安队没警察带领下有什么权力查摩托车,只有警察才有权力,没权力查车
和辅警一样都是没权利的,但你如果有异议他们可以叫正式交警来,在法律上就算见义勇为,所以反对也没用的,别违规就是了。
两个人骑摩托车出去的其中一人死亡
能否在补充说明下,轻伤和死者是两个车还是一个车,如果是一个车的话,是和谁交通事故,首先要举证,法医要根据情况判断死因。没有逃逸,只是赔偿。
首先查到最近交通灯的摄像记录;找最后见两人一起的见证者,问是否听说过他们要一起去哪里的谈话;摔和撞的伤状伤处都有区别。
这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交通事故致死,无死者家属当然能赢.具体处理得按责任认定书.如果不是交通事故致死,那就看是怎么死的了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抓摩托车严吗?那些路段经常抓。急急急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抓摩托车不严,经常有骑车人不带头盔也没有人管的现象。
两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1死1伤,为何其父母要求交警赔偿?
两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1死1伤,为何其父母要求交警赔偿?
一、事件经过是什么?
广东河源的邱某玲经过三年多的治疗,仍然无法站立,生活没有办法自理。而她的伤残来自于一场交通事故。2016年12月的时候,他的男友利某骑着一辆女式摩托车带邱某玲回家,因邱某玲未戴头盔,他们被同骑一辆警用摩托车的两名协警追赶上了,并且要求他们停车检查。她的男友利某加速逃离,这两名协警便开始追,在进行了三公里左右的僵持之后,女式摩托车撞上了绿化带,利某当场死亡,而邱某玲也受了重伤。
二、这个案件最后是怎么宣判的?
在该事件发生之后,这两名涉事的协警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河源市源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两名协警在代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车辆的时候超越职权,最终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他们两个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罪,但是因为两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判两人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判决书还显示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和利某的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向利某的家属支付救助金133万元,并且对邱某玲进行治疗救助。
三、受伤的当事人父母为什么要求交警赔偿?
邱某林在三年来治疗费用已经达到了90余万元,这些费用均由交警部门承担,但是对于赔偿问题却一直无法和交警达成一致,2019年5月,家属起诉河源市公安局,索赔600余万元,该案件还尚未宣判。对于该案件的进展,河源中院办案法官表示,因为伤者的伤情进行了重新的鉴定,所以案子拖得有点久,法院会尽快办理此案。由于事故的两名协警是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协管员,所以该案的所有赔偿均由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来支付。他的父母索赔的出发点是事故造成了自己的女儿一级残疾的现状,并且后期的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金额巨大,也不能确定能不能治好,所以才会索赔600万元。
源中院办案法官表示,因为伤者的伤情进行了重新的鉴定,所以案子拖得有点久,法院会尽快办理此案。由于事故的两名协警是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协管员,所以该案的所有赔偿均由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来支付。他的父母索赔的
市区持刀枪将对方杀害后逃逸。案发后,当地警方快速侦破,抓获13人团伙,均被判刑。一年后,他落网,被指控故意杀人。然而,他赔付20万元后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11月23日,死者家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