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找人打听案情如何处理_干部找人打听案情如何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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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陕西对违规打听干预案情行为进行登记和责任追究?

因为他们做了违规行为就会受到登记和责任追究。

是一个知法守法的社会,如果你打听干预监督检查省察调查工作就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不能做违规的事情,要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如果人人都做违规的事情的话,那这个社会还能有好发展,他们做了违规的事情,就肯定会做到责任追究。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事负责任。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这些都是不能够做的。那些这是警察或者一些干部做的事情,我们可以监督他们,看他们是不是做的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的话就可以大胆的提出来。

是一定不能妨碍,有些警察在办公执法的时候就有一些人出来妨碍他们或者是不配合他们工作,这些都是违法行为,那些人最后也受到了相应的制裁,他们这是在自取灭亡的行为。现在有一些人他们就比较拽,不听劝,然后就做错事情。做错事情无所谓,只要你悔过自新就可以了,这次陕西对这些事情做了很多的文字描述,因为这个事情看来是挺严重的,所以说他们就很重视这个。还要求对于外界打听这些事的话,要照本进行报备。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每月汇总后向本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守法的好人,不要去挑战法律的权威,因为你都不会有好果子吃的。这些规定溢出来,相信很多人就不会再犯错了,因为犯错对自己没有好处。

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有哪些违纪行为?如何处分?

1、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

2、打招呼;

3、说情;

4、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

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北京纪委出了什么新规?

领导干部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很可能影响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职。对此类行为如何认定,如何处理?近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制度,明确对此类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情况,将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9种情形属打听过问干预案件

新出台的《关于对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实行登记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有9种情形。具体包括:

打听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谈话函询及了结情况、初核及案件进展、涉案人员、事实认定、定性处理、领导批示、审议讨论以及其他尚未公开信息;非因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有关规定过问正在办理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为涉案人员请托、说情、打招呼;干预、施压、阻挠监督执纪案件工作;威胁、利诱监督执纪案件工作人员及其家人;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打电话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安排涉案人员或其亲友、利害关系人私下约见监督执纪案件工作人员,或安排上述人员以电话、短信、微信、纸条方式打听案情和提出请托;违反工作程序为涉案人员及其关系人转递涉及监督执纪案件工作材料;其他影响依纪依法公正履职的打听、过问、干预行为。

任何人员打探案件均需登记

《办法》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于任何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件,应当坚决予以拒绝,并主动、及时登记报告,全面、如实填写《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报告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情况,将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的个人,视其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按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制止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报告而未及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岗位或职务调整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同事向你打探案情,但是案件属于保密性质的,你该怎么办

必须要保密,否则会违规。

可以岔开话题,知趣的人会自己明白。

如果对方不知趣的话,那么就直接说“该案不方便透露,请不要难为我。”

如果再碰到对方实在是没完没了的话,那么就直接和他说“先去阅读规章制度,然后再来问我。”(这时就只能公事公办了,不过一般不会有人不知趣到这种地步。)

1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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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8-25 下午 03:53:43

    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岗位或职务调整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事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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