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生先后开房两次,女生家长对此有何表示?
- 2、河南两男子涉嫌强奸两初中女生,这两个女生为什么会跟他一起走?
- 3、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先后开房两次,男子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生先后开房两次,女生家长对此有何表示?
女生家长起诉了这名男子,当时表示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后来案件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处张某3年有期徒刑。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张某一直在说,他和女生在一起,女生是自愿的,他并没有强奸。张某说女生是喜欢他的,因为在两次的约会当中,女生都没有拒绝,对于亲密的行为也没有表示抗拒。
可是女生是一位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要是和未成年发生了关系,那么就会被定为是强奸,就算是女生愿意,只要是女生的监护人,对这件事情追究的话,那么成年人就一定会付出代价。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有很多事情,是他们没有办法分辨的,所以法律要保护未成年人。
张某应该受到惩罚
其实张某本应该有5年的刑期,但是因为他有自首的情节,并且在调查这件事情的时候,是积极配合的,所以才从轻判的,只判了3年。虽然3年的有期徒刑已经很少的,但是张某还是不认可,之后一审判决结束之后,张某就上诉了,但是结果并没有改变。法律是公正的,也许张某自己觉得挺冤的,但是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冤,他应该受到惩罚。
首先张某和这个女生交往,张某就清楚的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而之所以被称为是未成年人,就说明她还小,有很多事情都不懂,也许这个女生很喜欢你,但是你不能就此下手,来看房两次,换位思考如果这是你的女儿,还没有满14岁,遇到了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你会接受吗?
其次张某也是真的傻,这么大人了,怎么还不懂法。如果你们两个人真的是相互喜欢,在一起恋爱可能是没问题的,但是一旦发生了关系,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这个女生,那你就默默的等到女生成年,这样你们就算同居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张某选择了和女生在这个时候开放,估内心也没安什么好心思,所以这是张某应该受到的惩罚。
我很支持女生家长的做法
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女生的家长选择把张某告上法庭,这样的做法我非常支持,张某已经23岁了,一个成年人,知道对方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然后还和女生在一起了,这对于女生来说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伤害都是很大的。所以面对自己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哪一个家长都不可能不了了之。
家长对于这件事情一定是很生气的,所以起诉维护权益,这是对的。通过这件事也在给那些成年人提个醒,不要做不该做的事情,否则监狱就是你最好的归宿。23岁的张某,会在监狱度过3年的时间,也许这3年的时间会让他想清楚,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这件事也给广大的家长提个醒
很多家长如果有女儿的话,到了青春期的时候都非常的头疼,就怕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这件事也在给广大家长们提个醒,孩子在方面的教育一定不能疏忽,要让孩子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孩子。家长不要因为害羞,对这件事情避而不谈,因为你不讲,反而就会变得很神秘,孩子们就更想去探索。
作为家长,一定要让孩子知道,要保护好自己,虽然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但是也要让孩子清楚一点,就是什么年纪要做什么年纪的事情,不可以逾越。对于孩子的照顾也是不能疏忽的,比如孩子外出,一定要让家长知道,或者是家长要陪同。青春期的孩子要多给他们关注,要多了解他们的想法,这样才能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
总之,孩子是每一位家长的心肝宝贝,所以一定要好好的呵护他们成长。女生也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遇到问题要找父母倾诉,然后寻求父母的帮助。而作为成年人,千万不要随便触碰法网,也不要心存侥幸,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考虑好后果。张某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通过这个案例,也是在给大家提个醒。
河南两男子涉嫌强奸两初中女生,这两个女生为什么会跟他一起走?
对未成年的孩子的保护一直是很需要重视的问题,父母对关于侵害这类问题很多都是不知如何去告诉孩子,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太小,不该接触这方面问题,但是未成年少女被强奸事件不断冲击我们的心理防线。未成年性侵、未成年性犯罪这几个字频繁出现,刺痛这我们的心,但是现在社会上很多侵害事件是发生在未成年孩子身上的。近日又有两个初中女孩因为性侵受到伤害,孩子的伤害已经发生。
事情发生在河南,初一女生星星(化名)和同学小雪(化名)被王某和付某带至宾馆轮奸,而星星未满14岁,在一个星期前,因为孩子一直抱着平板玩,家长无意中看见孩子与他人聊天,上面写着“如果怀孕怎么办”,家长才心中大惊,发现孩子的问题。询问孩子才知道因为聊天而熟悉,约着出来玩却把星星和同学小雪被二人带到宾馆轮奸,报警以后,付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未成年人遭到性侵中,受害儿童超过700人,十四岁以下占比例百分之80,最小的年龄才三岁,而孩子年龄小,特别是心智不成熟,对这种性侵危险认知不足,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现在网络时代发达,未成年人心智成长都不完善,接触到网络的各种复杂信息,没有辨别好坏善恶的能力,给了不法分子的机会。
希望不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重视未成年人的性教育,不要以为孩子小不应该接受,坏人不会在乎孩子小不小,孩子小越有机可乘,多开设关于性教育和性侵害的防范知识教育。关注女孩子的同时也不要忘记男孩子,恶魔是不分男女的,培养幼童的防性侵方法,同时也要正确教育青少年的教育。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都按强奸罪处罚。
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先后开房两次,男子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该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先后开房两次,该男子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一、与未成年人发生行为,是属于犯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刑法的法律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与未满14岁女生发生行为,不管女生对方到底是否是属于自愿,均按照猥亵幼女、强奸罪处理,而且在刑法上是要从重处罚的。以下情况刑法量刑时间高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者刑法可以判处死刑。犯罪情节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犯罪情节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犯罪情节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犯罪情节四二人以上轮奸的;犯罪情节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未成年人需要被社会保护
针对未成年人,我们应该加强危险观念灌输,同时还需要不断的培养未成年人的防护手段。例如在学校需要定时定期的开展宣讲活动,给在校的未成年人展示如遇危险该如何展开自救行为,让未成年人逐渐的养成习惯锻炼未成年人的防护思维。
三、成年人应该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安全同时给社会其他人员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因此需要法律给社会大众一个规范底线。成年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固定思维同时也有能力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时,成年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此付出代价,警示社会大众,让部分成年人知晓自己应该要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遵守法律底线的,如若不遵守则需要对此付出对应的责任和代价。
需要被社会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我们应该加强危险观念灌输,同时还需要不断的培养未成年人的防护手段。例如在学校需要定时定期的开展宣讲活动,给在校的未成年人展示如遇危险该如何展开自救行为,让未成年人逐渐的养成习惯锻炼未成年人的防护思维。三、成年人应该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为了维护社会安定
类问题很多都是不知如何去告诉孩子,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太小,不该接触这方面问题,但是未成年少女被强奸事件不断冲击我们的心理防线。未成年性侵、未成年性犯罪这几个字频繁出现,刺痛这我们的心,但是现在社会上很多侵害事件是发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