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疫情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表明查处稍有放松,酒驾醉驾问题就会反弹。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些行为都是酒驾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请大家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汽车声活家,咱济宁人自己的汽车资讯公众号,喜欢的朋友关注一下微信公众号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公安夜检是什么工作
公安夜检是公安在夜间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防止违反乱纪分子在夜间行动
【拓展资料】
为进一步做好“减量控大”工作加强辖区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消除夜间行安全隐患交警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查统一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支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在城区、团场道路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多个临时执法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期间,全体民辅警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装备,全程执法记录仪打开录音录像,坚持“逢车必检、逢车必查、逢违必纠”原则,对过往车辆和涉酒驾驶员进行逐一筛查,始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从严打击,切实形成事故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并积极向过往驾驶人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面对面讲解相关安全知识,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给大家算一下酒后驾车成本法律成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春运期间佛山交警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春运期间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1、夜查统一行动
节日期间及每周五至周日,加强夜间8时至次日凌晨5时查处力度,重点严查酒驾、毒驾、超员、疲劳驾驶、客运车辆2-5时违规运行5类严重违法行为。
2、公路整治行动
重点严查高速公路9类、国省道6类、农村县乡道5类容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现场查处疲劳驾驶、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利用无人机等科技,加强高速公路路面管控,尤其是严重拥堵点、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恶性道路交通事。
3、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行动
集中严厉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涉及客运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整治“百吨王”行动
联合交通部门围绕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货运装载源头周边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等路面主阵地,全天候、全路网严查严管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5、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
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巡查力度,严管严查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压降涉摩涉电交通事故。
特别注意
春运正式开始后1月19日零时至1月23日24时1月29日零时至2月1日24时全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纳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为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应急航空救援油料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等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车辆则不受限制。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如何投诉乱用远光灯的机动车
9月17日为进一步提高海口市文明交通指数,9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开展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集中夜查统一行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首次设置体验处罚区。体验处罚采取自愿接受的方式,请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现场体验远光灯照射下的视觉盲点。对自愿接受体验的驾驶员,在集中宣传动员阶段,可以警告教育不予处罚。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解决机动车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突出问题,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9月17日晚上20:00-22:00,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集中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酒后驾驶、乱鸣喇叭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四个辖区大队(高速公路不设体验区)、特勤大队在整治点边上划定一定的区域,设置体验处罚区。体验处罚区设警戒线,放置隔离筒、警示牌、凳子等设施, 安排警力专门负责警戒,确保安全。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在海口市海秀东路彩虹天桥路段看到,截至当晚9时30分,警方共查处19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其中15人选择体验被远光灯照射30秒,4人选择接受罚款200元的处罚。
多位体验远光灯近距离照射的违法驾驶员表示,通过亲身体验,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确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自己将在今后的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民警以“宣传、体验、处罚”的方式开展行动。对违规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宣传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引导驾驶员夜间规范使用灯光。如违法驾驶员拒绝接受体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22项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
处罚不是目的,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才是目的。
,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给大家算一下酒后驾车成本法律成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