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廉租房在哪申请
廉租房管理办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部令第70号《乡镇廉租住宅办理办法》已于1999年4月19日经第11次部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5月1日起实施。《乡镇廉租住宅办理办法》已于,于2003年12月31日由管理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120号令《乡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宅办理办法》当日废止。
2、廉租房管理办理办法,我国自从实施廉租房方针以来,跟着越来越多的廉租房管理,廉租房管理办理办法也是势在必行的。廉租房是以乡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宅保证方法应当以发放租赁住宅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廉租房主要以25平方米、35平方米、45平方米、50平方米为主向契合条件的人们租借的。
廉租房去哪申请
1、到当地房产局去申请。申请人员能够先写份申请书到你地点的社区盖章,然后能够到你地点的房产局领申请书。
2、如没有人脉关系的人,走程序的话,一般是到户籍地点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小区审阅后上交给社区-民政局-住建局。去申请的时分,申请人要携带:需求填写的材料、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租房协议、婚姻证明等相关的材料。
3、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收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证房办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果没有话,可到户口地点镇、大街申请,收取申请表。
总结:本文经过对廉租房管理办理办法,廉租房去哪申请呢?相关常识的解说,让我们了解到,我国自从实施廉租房方针以来,跟着越来越多的廉租房管理,廉租房管理办理办法也是势在必行的。而廉租房去哪申请呢?能够到当地房产局去申请、到户籍地点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大街申请等等一些地方都能够申请廉租房。
法律依据:《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廉租房应该如何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
现在很多地方把廉租房统一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即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一,你应该具备申请廉租房的资格,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城市里才有廉租房,所以你要有当地的户口,而且一般要满6个月,随着外来就业人口的增加,能在当地有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也能申请,申请人名下没有住房、没有巨额存款,名下车辆购置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在资格审查的时候,一般都会进行大数据比对,有的地方也会根据当地情况设置一些申请条件,比如,在赣州的一些地方,会对“两红人员”及直系亲属放宽申请条件。
第二,申请廉租房一般都是按批进行集中申请,会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在网上公布相关公告,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相关表格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申请人可根据网上公布的公告进行准备,相关材料都是现场进行审核,待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集中摇号分房,摇号出来的结果需要在网上公布,如果摇中了,就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租住费用、物业费用等,一般都是按年收取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廉租房不可以转租,如果申请人在租赁期间取得房产,需要按程序腾退所租的廉租房,让给有需要的群众。
第三,一般来说,无力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在经过当地房管部门确认过,并没有其他的住房,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廉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携带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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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要先到哪里去申请?哪个部门?
一、廉租房去哪申请
1、到当地房产局去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先写份申请书到你所在的社区盖章,然后可以到你所在的房产局领申请书。
2、如没有人脉关系的人,走程序的话,一般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小区审核后上交给社区-民政局-住建局。去申请的时候,申请人要携带:需要填写的资料、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租房协议、婚姻证明等相关的资料。
3、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果没有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
二、廉租房申请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子拆迁不到5年找人办下廉租房了我想告他去那里告?
假如不符合享受兼租房的条件,你可以在所管辖的房管所里去投诉。
文章导读:1、廉租房在哪申请2、廉租房应该如何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3、廉租房怎么申请4、申请廉租房要先到哪里去申请?哪个部门?5、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子拆迁不到5年找人办下廉租房了我想告他去那里告?廉租房在哪申请廉租房管理办理办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部令第70号《乡镇廉租住宅办理办法》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