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工人在工地怎么定位打卡?
- 2、建筑工地gps定位器操作流程?
- 3、鹰潭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4、施工工地人员定位怎么实施?
- 5、工地现场人员定位及轨迹管理,如何实现?
- 6、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建筑工地管理问题?
工人在工地怎么定位打卡?
工人可以使用工地记工里面的打卡相机,上面拍照之后,就有经纬度,可以证明自己在哪里,而且还可以记工记账,也比较方便
建筑工地gps定位器操作流程?
1、进场后首先对甲方提供施工定位图进行图上复核,以确保设计图纸的正确。其次,与甲方一道对现场的座标点和水准点进行交接验收,发现误差过大时应与甲方或设计院共同商议处理方法,经确认后方可正式定位。
2、现场建立控制座标网和水准点。现场平面控制网的测设方法见后。水准点由永久水准点引入,水准点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水准点不被破坏。
3、工程定位后要经建设单位和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大面积的建筑小区、大型建筑物或创市优重点工程,必须测设场区平面控制网,作为场区的整体控制,它是建筑物平面控制的上一级控制,应结合建筑物平面布置的图形特点来确定这种控制网的图形,可布置成十字形、田字形、建筑方格网或多边形。
5、建筑物平面控制网是建筑物定位和施工放线的基本依据,它是场区内的二级平面控制。 ?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的图形,可以是一字形基线(两个控制点组成的)、十字形控制网或平行于建筑物外廓轴线的其他图形。
6、高程控制网是建筑场区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高程测设和传递的基本依据。
7、高程控制网的等级为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或等外水准测量等。以上各等级都可作为建筑场区的首级高程控制。当场区长、宽大于100 m时,可在场区内布置4个以上高程起始点,与已知高程点构成闭合水准路线进行测量。
8、高程控制网布点的密度应恰当,一般每幢楼房应设置1~2个点,主要建筑物应设置3个点。其测量方法可采用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中的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鹰潭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农村居民自建房屋建设工地除外。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及其物料运输、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第四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辖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信江新区管委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辖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辖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地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以及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公路、码头等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构)筑物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项目建设投资中,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
(二)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建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规定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三)按照规定配备环保监督员。
(四)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防治主要措施、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其举报电话等信息。
(五)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八条 监理单位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
(一)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冲洗地面等措施。工程开工前,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其中临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它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房屋建筑围挡设置20厘米以上的防溢座,顶部安装高压雾化喷淋设备,并适时开启。
(二)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物料堆放场地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对其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密闭等防尘措施。
(三)进行土石方作业,摊铺、碾压作业,以及铣刨、切割、清扫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施工现场以外。
(四)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在四十八小时内清运。不能按时清运的,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物料和建筑垃圾。
(五)施工现场、取土点的出口处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处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六)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及时覆盖已开挖路面,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及时修复路面;临时便道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时洒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防尘措施。
施工工地人员定位怎么实施?
面对充满安全隐患的施工环境,可以通过工地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人员实时定位、移动轨迹查询、一键紧急求助、数据统计分析、电子围栏预警等多种丰富功能,让人员管理与安全保障更加高效。
1、施工人员实时位置管理
可在后台查看施工人员实时位置分布情况、人员数量、区域内在线人员动态,也可以查询人员历史分布情况,便于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如有意外可以准确进行决策。
2、历史移动轨迹查询
可查看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历史活动轨迹,比如上下班时间、工作区域、在某区域停留时间,便于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指定区域自动预警
在指定区域设置电子围栏,并设置越界报警和滞留预警,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系统会自动预警,提醒管理人员关注人员及区域安全。
4、位置监管区域数据统计
通过对施工人员位置信息和历史轨迹的记录,可查看所有施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的数据信息,方便管理人员进行统计,实现项目施工人员的智能化考勤。
5、危急情况一键报警求助
通过在人员随身佩戴的智能定位终端上集成一键报警求助按钮,一旦人员遇到危险或需要援助,按下一键报警按钮即可通知管理人员前来救援,便于危急情况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恶化,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工地现场人员定位及轨迹管理,如何实现?
寻息科技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实时定位现场人员位置并记录轨迹,将其工作状况进行量化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姓名或卡号查看人员在某个时间段内的运动轨迹,运动轨迹数据保存时长可根据需求定制。
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建筑工地管理问题?
当前,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建筑工地的管理问题有一个可行性方案,就是建设智慧工地。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种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面对建设工地面积大、人员多、设备物资分散、管理作业流程琐碎的特点,建筑行业尝试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模式的创新,解决建设工程中出现的“监管力度不强,监管手段落后”等难题。
解决了当前工地现场管理的突出问题后,还可以围绕现场人员、材料、设备等重要资源的管理,构建一个实时高效的远程智能监管平台,有效地将人员监控、位置定位、工作考勤、应急预案、物资管理等资源进行整合。
通过现场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为管理层进行人员调度、设备和物资监管以及项目整体进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智慧工地系统将计算机技术、物联网、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视频处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相结合,以PC端、手机端以及机器人端三位一体的管控方式为企业现场工程管理提供了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工地智能监控和控制体系。
有效获取人员、机械设备、物资位置信息、时间信息、轨迹信息等,及时发现遗漏异常行为,实现自动化监管设施联合动作,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事件的处置速度,形成人管、技管、物管、联管、安管五管合一的立体化管控格局,变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智能化管理,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同时,通过与建筑信息模型(BIM)系统的整合,实现项目资源信息与基础空间数据的结合,构造一个信息共享、集成的、综合的工地管理和决策支持平台,较好地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作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八条 监理单位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二)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扬尘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