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人自己去世了二十多年,发现有个儿子,要怎么证明有亲属关系
- 2、从死亡老人档案中履历表中可不可以证明亲属关糸
- 3、亲属死亡,个人是否可以凭死亡证明去每个银行查找其是否有存款?法律有规定吗?
- 4、假如人死了,但银行有存款没有人知道,银行会通知家属吗?
- 5、人死后被火化了他的骨灰怎样鉴定她和谁是亲属关系呢?
- 6、认领遗体有要求直系亲属关系几个人到场?
人自己去世了二十多年,发现有个儿子,要怎么证明有亲属关系
到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的档案管理单位通过人事档案证明或者到派出所开具。针对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
通过自己或任一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证明亲属关系,需要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到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查阅户籍底档的相关记录,然后出具证明,不过派出所的证明一般不会给开具。
从死亡老人档案中履历表中可不可以证明亲属关糸
可以。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亲属死亡,个人是否可以凭死亡证明去每个银行查找其是否有存款?法律有规定吗?
亲属死亡个人可以凭死亡证明去每个银行查找其是否有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三)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四)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者),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再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未与我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扩展资料:
老人去世 存款咋取出
最近,家住省城北气象巷社区居民白女士向本报反映,老伴去世后,她发现老伴有一张三千多元的存折,但是家里没有人知道存折的密码。“我到银行去,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要取钱,必须要做遗产公证。”白女士咨询,她能不能作为配偶直接从银行取出这笔钱?
白女士说,两个孩子都在外地上班,平日家里就她一个人,她也懒得跑,这事一直就拖着。
到底怎样才能把钱取出来?7月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工商银行。据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
就白女士反映的情况,建议她首先到附近的银行去查看一下,这个存折是否是有效存折,如果是有效存折,就必须做一份遗产继承书并公证,继承人再带着存折和本人身份证到开户行挂失或更改密码等。
随后,记者咨询了西宁市夏都公证处。据公证处工作人员曹海文介绍,当事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持当事人的死亡证明、存折、户口本、子女配偶等相关人员的情况,还要所在单位或所辖办事处、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实来确定继承权,“遗产公证比较麻烦,所以白女士如果有时间来一趟公证处,我们可以做详尽的回答。”曹海文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人去世 存款咋取出
假如人死了,但银行有存款没有人知道,银行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储户去世后,其家属并不了解在银行有一笔存款存在的话,银行显然是不会通知的。这确实是一件很不幸的事。那么,银行为什么不通知?又会将这笔钱怎么处理呢?
首先,储户存款是主动自愿存入银行的,至于何时领取或者由谁来领取,与银行无关。而且银行根本无从了解储户去世的消息,就算是知道也不会去通知。因为银行存款时并没有填写紧急联系人信息。这一点不像贷款时那么复杂的审批流程。
对于银行存款来说,属于银行负债端;而贷款是属于银行资产端的管理。所以大家发现,存款手续相对来说,要简单的多而贷款时不仅需要抵押、担保等,还需要填写家庭联系方式等信息。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意外,这是银行风控体系的一部分。
其次,银行对于多年后依旧无人领取的存款,会任其“趴着”,而后继续利用这笔钱经营获取收益。但是这笔钱的本金以及相应获得的利息则永远归储户所有。直至有一天,储户的家人拿着存款凭证或者公证材料前来办理取款手续。
由此可见,大家在选择银行存款之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告知自己的家人有备无患。当然,最终还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用户权益。
对此,我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话说。曾经有朋友问我会不会银行直接拿走了,我告诉她这种情况完全存在的。请问大家如何看待呢?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家里亲人过死了银行里有存款,我可以肯定百分之壹百银行不会通知你,等于这笔钱烂在银行里。我们从这件事上我们要吸取那个教训呢?第一,人死了之后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时身份证不要给派出所收去,派出所也不会强制收身份证,这个时候家里亲人过死后有存折设有密码,家属不知道那你这个时候递上亲人身份证到银行,他们会帮你查一下密码把钱取出来。有密码知道直接可以取。第二,在医院里面亲人过死后,医院里开出的死亡证明单,原件给派出所收去复印件要留下来,你不留下复印件请律士到银行查询银行存款这就不合乎手续,只要你保证死亡复印件不丢失,好多事情可以不到公证去公证,直接上法院去判决有些麻烦事可以解决了。
想得美,不仅不会,就是你想要查询账户余额或继承都是千难万难。
以前规定,要想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继承人需要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才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这样一来,不管是配偶,父母,还是子女,或是遗嘱(包括公证遗嘱)的继承人想要查询或继承存款程序繁琐且麻烦。
银监会及司法部于2019年联合发布《通知》,取消公证要求。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
遗产继承要求继承人准备的材料繁多,有的不仅没必要,而且根本无法出具证明。之前办过一个遗产继承案件,法院要求提供一个被继承人未婚未生育子女的证明,当事人跑遍居委会,街道,派出所,民政部门,没有一个单位肯予以出具,导致房产无法继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遗产继承方面予以规范和便捷,不要给继承人造成额外麻烦或负担。
很明确的告诉你,不会。
为什么不会。
不是银行有意不告知家属,是银行不知道人已死亡。
这个各位不能把责任都推在银行身上。
首先人去世了,家属没有通知银行、火葬场没有告知银行、丧葬一条龙没有告知银行,生死簿又不在银行,银行怎么知道这个人是死是活。怎么通知家属?
再者,银行员工也是人,也是凭本事吃饭的,也是辛苦工作的,跟你一没仇二没怨,本身就是商业竞争企业,能给你提供的服务,为什么瞒着你?
最后,银行不是弱势群体,但银行一线员工是弱势群体,银行有规章制度,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能越红线,员工没有挑战制度的权利。
所以大家还要理性分析事情缘由。
绝对不会。就如我借你钱,有一天我over了,想一想你会把钱还给我孩子吗?当然若我孩子知道你欠我钱,他会跟你要。若不知道呢?那只能取决于你的觉悟了。
想想二战时中立国瑞士就明白了。当年纳粹党徒和其它战死人员存放的大量金银钱财至今还留在银行,就是让银行捐款救济下战争受难者都难,能别说它会主动给存款人家属了。和平时期遭遇天灾人祸突然死亡或失踪的大有人在,也会在银行留下巨额存款未能处理。难怪银行很少有破产倒闭的,这是因为有飞来横财,对别人来说是飞来横祸。
银行是国家和 社会 的经济命脉,在经济 社会 发展中极为重要。国家的法律和优惠政策、银行的制度规定也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转和充分盈利,不信你看中国各大行业中,唯独金融行业几乎每年平均收入都是最高的。在现代信息 社会 ,银行要想知道存款人是都还健在,这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哪怕问问社区广场舞大妈也会马上知道。但银行我就是不查不问不看,明明知道也装作不知道,存款人非自然死亡了也不告知家属来取钱。特别是对于那些存款已经上百年的人,银行也不会主动联系家属办理取款事项。总的一条是:银行生怕存款人家属知道它手里有存款人的钱,并千方百计地让家属不知道和阻止他们知道。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把归还死亡人存款作为银行信誉指标,制定惩治措施。协同公安、法院、民政、社保、医院等部门,通报、查找、核实和确定死亡人详细情况,让死亡人存款准确无误地送到家属手中。若死亡人家属不知道死亡人存款情况,家属能从金融机构畅通无阻和简便易行地查阅存款情况。
不是自己的钱,哪怕是国家也不能随便拿去。有些事情哪怕是对自己毫无益处,也要站在道德和信誉高地去做。但不管怎样且行且珍重,不要出现人不在了钱还在银行这种悲剧情况。
我觉得最好在没有死之前,把银行里有多少存款,各个地方的“小秘密”全部都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抽屉里,告诉你的家人、或者孩子。在抽屉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放着,(包裹手机里的秘密、理财、存款,还有密码)如果万一发生不测,打开抽屉找所谓的“家当”和所有的“秘密”。
这种行为无形之中就像写“遗嘱”差不多。我感觉这个方法是非常有必要可行的。
这样无形之中也就等于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一个家庭当中的万全险。
如果有什么意外不幸去世,在银行里的这些存款,无人所知。那银行会把这笔钱到期以后顺势买成理财产品或者持续性年利息,那是肯定的。因为银行里不知道这个人发生了什么,或者出了什么意外,当然也就不会去通知家属,除非是家人找到了单子和证据到银行去,银行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没有人去找。那这个钱就归银行所有了。
可想而知,有一个储户和家人十年都没有到银行里去询问自己的那一笔钱。那是不是这一笔钱最后就会自动充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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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人死了,在银行里还有存款,但是家人都不知道,银行会通知家属吗?可以肯定的说不会。
第一:银行并不知道这个储户已死亡,银行的储户那么多,不可能天天关注哪个储户已死亡了,然后通知他的家人过来把他存的钱给取走,银行没有这个精力,而且这个也不属于银行的智能范围。
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帮去世储户的家人查询他是否在银行有存款,如果有,那其家属想要取出来,那就要提供相关证明,金额较小的话,开个死亡证明就可以了,金额较大的话,那就要去公证处做公证了。
第二:即便银行知道了这个储户已死亡,银行也不会通知他的家属,站在银行的角度上来看,银行是认为已死亡的储户家属是知道储户有存款在银行的;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储户的家属也是知道的,除非那种突发的死亡,来不及交代后事,这种情况储户的家属就有可能不知道,但无论哪种情况,银行也不会通知储户家属的,家属来不来取就是家属的事了,银行不可能浪费时间去做这种事的。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确定如果储户死亡了,不管其家属知不道储户在银行有存款,银行都不会通知已死亡储户的家属。
不会通知。
首先,银行的储蓄客户那么多,不会去查某个客户是否死亡,更不会通知。银行对于久存不取得存款,银行会继续使用这笔钱获取不断的经营收益。但这笔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所得并不会为银行所有,而是永远属于储户及其继承者的资产(直到有一天有人拿着存款凭证来领取为止)。
存款者死亡,如果死者生前办理的是银行卡,而继承人知道该卡的密码可以直接持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或转存,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
亲属不知道密码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出银行存款:
第一,公证。申请人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公证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遗产的产权证明,如存单等。(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继承法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第二:诉讼。亲属之间一方作原告,另一方作被告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向法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获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银行凭法院文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银行不会通知家属。
一、银行不通知家属,主要有以下原因。
1、因为这不是银行的工作范围,也不负责调查储户是否去世。因为这种情况,银行无法掌握,储户那么多;银行的责任是保证你的存款安全和正常支取的。
2、银行不能核实你是否为储户的家人,如果你们没有填写紧急联系人,银行也无法联系到你,更不用说确认你的身份了。这也是保护储户隐私与安全的要求。
二、即便是你自己去银行查询,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以前银行规定,想要查询亲属的银行存款,必须要携带死亡证明、关系证明(户口本等)、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存款较少,还不够公证费用的呢。
现在,央行出台新的政策,取消了公证书要求,亲属可以凭借遗嘱就可以查询被继承人的存款情况,终于是不让当事人再为公证烦恼了。
这种情况,归根结底还是对于这些继承事项没有统一的规定,一些部门也没有真正做到服务群众,希望这些没有必要的证明能越来越少。
基本不会,缘由如下:一,银行根本不可能知道人什么时间去世。二,为储户保密是银行的基本准则也是法律法规。三,储蓄相当于银行的借款,银行是债务主体,你看见有多少欠钱的人主动联系债主的(开个玩笑)四,银行不动户很多而且有钱的户也不在少数,大多联系不到户主何况是继承人了,因为存款时根本没有继承人或者其他联系人方式。五所以如果有人去世最好提供原始凭证,或者相关手续到银行查询,如果有钱银行会告诉你如何提取!
人死后被火化了他的骨灰怎样鉴定她和谁是亲属关系呢?
死了以后火化了一般来说是没有办法鉴定的,所以现在火葬场都要求烧完了,以后还要整个的推出来,股价给亲人看呢,就是怕到时候说不清楚
认领遗体有要求直系亲属关系几个人到场?
1、人死后,丧家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领取死亡证明后,即可打电话或派人与殡仪馆、殡葬服务站或火化场联系,预定接尸时间,告知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尸体所在地点、死者户口所在地点;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死者是否脱穿衣服、是否需要举行追悼和告别仪式等。在接尸体时,丧家或单位应在接尸车到达之前准备好死亡证明、所需衣物等,死在医院的应办理好出院手续。
3、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在联骨灰时要持火葬证在取骨灰处领取。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 ,右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4、 丧家或单位要事先与殡仪馆业务室的承办人员联系,定好租用时间,租赁礼堂、告别室、花圈、鲜花、小白花、黑纱等各类事宜。
5、 按寄存骨灰的规定,有的凭火葬证在火化地可直接联系办理,有的凭火葬证到指定的骨灰堂联系办理。寄存时间,一般三年,超过时间的可以续存。如果过期不取也不办理续存手续,则由骨灰堂酌情处理。在办理骨灰寄存手续时,由骨灰堂填发给骨灰寄存证,丧家或单位应妥为保管,持证可随时到骨灰堂瞻仰亲属骨灰。瞻仰时应遵守骨灰堂的有关规定。
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到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查阅户籍底档的相关记录,然后出具证明,不过派出所的证明一般不会给开具。从死亡老人档案中履历表中可不可以证明亲属关糸可以。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
其家属想要取出来,那就要提供相关证明,金额较小的话,开个死亡证明就可以了,金额较大的话,那就要去公证处做公证了。 第二:即便银行知道了这个储户已死亡,银行也不会通知他的家属,站在银行
人员存放的大量金银钱财至今还留在银行,就是让银行捐款救济下战争受难者都难,能别说它会主动给存款人家属了。和平时期遭遇天灾人祸突然死亡或失踪的大有人在,也会在银行留下巨额存款未能处理。难怪银行很少有破产倒闭的,这是因为有飞来横财,对别人来说是飞来横祸。 银行是国家和 社
这是因为有飞来横财,对别人来说是飞来横祸。 银行是国家和 社会 的经济命脉,在经济 社会 发展中极为重要。国家的法律和优惠政策、银行的制度规定也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转和充分盈利,不信你看中国各大行业中,唯独金融行业几乎每年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