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残疾军人如何上调等级?
1、单位(乡、镇、街道)审查申请人身份、致残情形、及本人申请和有关材料后出具书面意见。
2、县、区民政局对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填写《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本人到市民政局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残情鉴定。
3、残情鉴定,符合评、调残条件的
审核:市民政局审查报送的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审批:省民政厅对照标准,研究后审批。
申请:向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档案原始医疗记载、证明,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4、反馈审批意见(批复),符合条件的颁发证书
伤残军人退役后申请伤残等级升级该怎么做
在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半年以后,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提交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地县市级民政部门有档案)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扩展资料:
据新华社北京2004年11月26日电 (记者刘昕、王东明)为适应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对军人残疾等级设置的修改,实现新旧残疾等级合理衔接,民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日前出台了《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套改办法》。
这次套改将遵循残情基本相当、套改后待遇基本不变的原则,将残疾军人的旧伤残等级套改为新伤残等级,并与更换新式残疾人员证一起进行。
我国旧军人残疾级别标准依照民政部1989年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分为四等六级。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
采取了目前国内通行的做法,将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修订为由重至轻1至10级。目前,我国依据旧残疾级别标准评定的残疾军人约有85万人。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王东明、刘昕)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将集中为伤残人员换发新式证件。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2005年7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伤残人员证是伤残人员身份的证明,持有伤残人员证的伤残人员可依法享受有关优待政策。我国伤残人员证分为《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和《伤残民兵民工证》四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套改办法出台
我是伤残军人六级如何调到四级
依据民政部门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残疾军人升级的,官方称为“调整等级”。
规定明确: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调整等级的,应当提出调整的理由,并通知本人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残疾情况鉴定。
如果是我要去提整等级的,那么首先要仔细看看《军团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有关条款,然后要有半年以上再地方最少二甲医院以上就医的病历和检查证明,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优抚科申请调整等级的申请(有格式化表单)。
残疾军人如何上调等级
残疾军人上调等级程序如下:
一、事项名称
残疾军人等级评定申报
二、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残疾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数量及方式
无申报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报条件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五、申报材料
1、区民政部门评残请示1份;
2、《残疾军人、伤残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一式3份及检查报告单原件;
3、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给区民政部门的评残正式公函;
4、本人申请;
5、本人因战因公受伤档案依据或原始医疗证明;
6、2名证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在职人民警察着制服);
8、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9、受伤时身份证明:
10、公务员、人民警察负伤时所在单位对其因公受伤的认定证明:
11、其它相关材料。
六、申请表格
《残疾军人、伤残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评(调)残申请表》、《证明人证明材料》,可在区民政局领取。
七、申报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单位出具意见
3.区民政局审查
八、申报时限
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予以受理,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收到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签署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民政局。
九、申报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申报年审或年检
十一、事项类别
十二、事项类型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
十四、是否上网预审
退伍军人调整伤残等级需要哪些程序哪些部门需要哪些材料
已经退役的残疾军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实践中已经退役的残疾军人申请调整等级的,要有旧伤加剧并经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后,伤情没有好转的,依据医疗病历才能到单位、街道、乡镇等办理调整等级的证明,拿了证明、自己的调整等级的书面申请、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原评定等级的档案材料就在民政局档案室保管,所以不要递交的)。
递交以上材料还是第一步,经过县市级民政局审核后,会指定医院(一般是具有鉴定能力的荣军医院,没有鉴定能力的才是地方三级甲等医院)、指定时间,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残疾等级鉴定。鉴定结论等级升高的,才有县市级民政部门在残疾军人经常居住区的升级公示,无异议的才有核准、并上送至省市级民政厅(局)的批准。此后才有发放新等级的《残疾军人证》,次月依据新的等级领取相应的抚恤金。
手续齐全予以受理,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收到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签署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民政局。 九、申报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申报年审或年检 十一、事项类别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