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如何看待大学生情侣动不动就出去开房的现象?
- 2、我和我男朋友都还是大学生,前几天他跟我提出周末在外面宾馆住,我好纠结,大家能给我点建议?
- 3、从法律上讲大学生情侣开房算不算非法同居?
- 4、大学生谈恋爱时去开房到底合不合适?
- 5、大学生开房犯法吗?是不是非法同居呢?
如何看待大学生情侣动不动就出去开房的现象?
关于大学生情侣经常出去开房这一现象,我的看法是:严重的鄙视!
也许是因为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的原因的吧,反正我就觉着大学生情侣经常出去开房是一种很放肆或者说很放纵的行为,父母给你们钱让你们上学难道就是为了开房享受的吗?
我想不会有哪一个家长会对自己的孩子说:孩子啊,给你这个月的生活费是让你拿去跟别人开房的,该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不够了再管妈要钱。
大学并不是享受人生的时候,为什么非要在该努力的年纪而选择安逸呢,不知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个道理吗?
现在你们是享受了,可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讲,你们的父亲不是李刚,也不是王健林吧,呵呵,将来吃苦的时候才会想到当初怎么没有好好努力读书这个道理了吧。
大学其实并没有很轻松,如果你想在将来真正的有自己的一片天下,在大学期间你一定要把握住学习的机会,以前老师说的在大学就不用学习了,大学生活很轻松的,那都是屁话,除非你想混吃等死才可以不用努力,不然的话,你的整个人生都是在不断努力中进步的,只有努力才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生活。
大学生情侣开房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太频繁的开房不觉得会纵欲过度而导致提前衰老吗,尤其是男生,你们的大好年华难道要葬送在开房上吗,为什么不能让自己的青春像一个英勇的战士一样呢!
男女之事其实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有的大学生情侣一个星期七天可以不顾旷课和处罚的危险而选择四五天都在开房中度过。是啊,男女在一起,星星之火就要燎原,尤其是年轻人年轻气盛的,经不起挑逗,但是那也不是你们那么频繁开房的理由吧。
好比我的一个室友,自从有了女朋友以后,就基本上再也没回过寝室了,而且他在网上买杜蕾斯的频率真的是越来越频繁。就这么经过半年不到的时间,本来是个体育生,原本健壮的身体变得消瘦,以至于后来走路都直不起来腰。呜呼哀哉,可叹啊,可悲啊!
大学生情侣们呐,纵欲过度是要付出代价的,你们那是在浪费青春、浪费你们的生命。所以说,要懂得适可而止!
我和我男朋友都还是大学生,前几天他跟我提出周末在外面宾馆住,我好纠结,大家能给我点建议?
这个问题呀,就看你对自己的定位咯。
我实话实说。
你要特别在意第一次这个问题,就结婚前死都不要给男的机会,可以亲热亲热,但是你说要发生关系就免了吧,所以关键看你自己的定力了,男的可是决不手软的。
只要你有一点点的默许,他就会得寸进尺的。
如果你对性看的很开放,那没什么,本来也就没什么,为了爱人而付出,这个也算是对他爱的体现吧,或许他会更加爱你,也说不定的。
至于,现在还没工作,没有经济能力,对你的影响可是很大的哟,如果怀了孩子,怎么办呀,女的要多想想,好奇心也肯定是有的,出于爱男朋友,也是情有可原的,只怕到时候你结婚的时候你老公不满意,除非你是特别优秀的女子,一般来说,爱就不在乎,可能不大可能,多少有阴影。到时候,就有你受的了。
所以说,看你对自己的定位了。。。
诶,姐姐我24了,大学也快毕业了,这种事情看得比较透了,简而言之,生理需求,高尚一点,这是爱的升华,我也有谈过一个男朋友,他每次来看我也是,会有点这个亲密接触,但是我都全部拒绝了,我想告诉你的是,不要上当,男的很狡猾,时至今日,玩感情,都不是女的能玩的过男的,因为他们不用负责任,所以,多多的保护自己,在大学里多学点东西,以及如何打理人际交往,我想呢,那些做爱,这种事情不是你们这个阶段可以承受的,记得还想想你的父母,因为我也有一点就和我男友那样了,但是最后我是打住了,当时我和我妈妈说了,她说如果我结婚前那样了,把我的腿都打断,因为我是家庭离婚的孩子,我妈妈不希望在感情上受欺骗,受伤,其实,就是这样,任何甜言蜜语都是假的,保护自己,提高自己的魅力,有原则,这样就对了。
要是因为不给他满足,就分手,这种情况早断了也是好事。
想明白。一般会逼迫你,引诱你,对你好,这种就是目的不纯洁的。
当然,如果你对你的男朋友足够了解,你想发生,也不是我说几句话你就会打住的,不是么
大学生,就业难。真的
从法律上讲大学生情侣开房算不算非法同居?
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2.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中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3.情侣偶尔的开房同居严格的来讲不算非法同居。
大学生谈恋爱时去开房到底合不合适?
我觉得是不合适的,真正的爱情,绝不是对恋人过早的亲昵,而是采取一种含蓄、谦恭甚至近乎羞涩的态度。一定会有人对这话嗤之以鼻,什么年代了,还这么保守?中国人真是太落伍了!然而,说这话的恰恰是一位西方人,他叫卡尔·马克思。所以,必须将优良的传统和守旧区分开来。事实上,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只要他是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对爱情采取一种含蓄、审慎的态度,而且在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这种行为对女孩子的名声是很有影响的,真正爱你的人不会不为你考虑。
大学生开房犯法吗?是不是非法同居呢?
一般是不犯法的,不是非法同居,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是太落伍了!然而,说这话的恰恰是一位西方人,他叫卡尔·马克思。所以,必须将优良的传统和守旧区分开来。事实上,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只要他是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对爱情采取一种含蓄、审慎的态度,而且在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这种行为对女孩子的名声是很有影响的,真正爱你的
或许他会更加爱你,也说不定的。至于,现在还没工作,没有经济能力,对你的影响可是很大的哟,如果怀了孩子,怎么办呀,女的要多想想,好奇心也肯定是有的,出于爱男朋友,也是情有可原的,只怕到时候你结婚的时候你老公不满意,除非你是特别优秀的女子,一般来说,爱就不在乎,
样了,把我的腿都打断,因为我是家庭离婚的孩子,我妈妈不希望在感情上受欺骗,受伤,其实,就是这样,任何甜言蜜语都是假的,保护自己,提高自己的魅力,有原则,这样就对了。要是因为不给他满足,就分手,这种情
,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法律分析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