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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宾馆开房视频被别人调取并敲诈两万块钱,对方犯法了吗?

宾馆开房视频被别人调取并敲诈两万块钱,对方犯法了,构成敲诈勒索罪,可能会被法院判处1-2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公让我去跟别的男人开房拍视频给他看说是刺激,请问他是不是心里有问题?

邪淫等果报

邪淫指除了自己的配偶外,和其他人发生关系,意淫,手淫都是邪淫。见人色美,起心私之,人虽不现,神已早闻,削福剥禄!邪淫会使人运气变衰,往往做什么事都不顺,平常生活中的细细节节都会很不顺,运气极差,人缘极差,往往求财不得,无故流走,心想事不成,更明显的是削减功名,读书人犯邪淫都会被剥削功名,就算你再怎么努力也是在那个位置,有时考试也是要靠点运气,天天犯邪淫的人会神不清,心颠倒,整天走神,反应迟钝,别人讲的话有时听不见,或听不清,这跟你犯邪淫的业力有关!有天眼通的人,一看你个人就可以看出,整天犯邪淫的人脸上一片阴沉,很枯很暗淡,一片邪气,没有光,显不出贵气,一看就知这人做诸事诸事不顺,人缘极差!清净的人,有神通的人一看他就可以看出,脸上头额上显贵气,红润有光,可以肯定这人做诸事诸事顺,人缘好,有福气,自有贵人相助!有些人说不手淫会遗精,这就错啦,你自己可以去证明一下,一个月不想邪淫,坚决不起淫心,可见你一个不遗精,为什么呢?因为平时你想邪淫,会招来淫魔色鬼,他们会在梦中化成你不认识的对象或熟人来跟你…,让你遗精,吸走你的元气,不邪淫的人淫魔色鬼动不了你,这点你自己可以尝试,有神通的人可以看见它们,断邪淫,神佛加持,添福增运,你会有些人命里注定有的功名福禄,在犯邪淫后将会减削,这可以找算命的人验证,会算命的人都是有神通,你这一生的行程出生就可被算之,好坏跟你的前世有关,注定享福还是受苦还债,跟你的业力有关,但是通过念佛,布施做功德可以改变,例如有些人一算说能活到多少岁,短命,但是你多做好事,布施,做功德后再算你的命,就比之前的延长啦,这不是开玩笑,有缘的人自然明白这一点,有甚多人可证明,所以说多做布施,不但可以修福,延寿,还有诸多好处,现在社会上的人,以为到庙里拜神求财,就可以成你所愿,你天天抢盗淫杀,叫神怎么给福你啊?种什么因,得什么福,因果报应,私毫不爽,天天做好事,布施,就算你不去求,神佛也会给你,抚你。为什么社会上有些人做同一生意,一些人投资极大,得到的是天天亏,诸事不顺?到后来不得以败收场,另一些人只以小小的投资,就贯通顺达,巨盈回本,顺顺利利,发大福呢?这都得靠个人的运气,也就是你的福德,有福的人做什么事都顺,这是他前生或今生修来的,没福德的人也许是他享完了或做了什么坏事削退啦!为什么世上有贵贱之分,有些人一生贫穷低贱,有些人一出世就财足有福,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都跟你的业力有关,福不够的今生可以修,怎么修?做布施,布施分很多种,戒杀,吃素,念佛,戒淫,放生,施舍,帮助别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随缘帮助别人,捐助财物,做善事,没钱可做人力布施!积阴德,那么你的福将会降临!消灾解厄,面带福气,贵气!时常念句阿弥陀佛,可以消业障,功德无量,要诚心念!

如果发现自己与人亲热被偷拍并放上网,除报警之外,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杜绝视频或者照片在网上再传播。详细

先看中国青年报报道一则报道:

12月9日,大四女生任可可(化名)经朋友提醒发现,自己乘坐地铁时的场景被人偷拍并上传至网络。令任可可感到气愤的是,对方拍摄的焦点始终集中于自己的胸部,而且还在发布视频的同时配以侮辱性点评。此后,任可可私信联系了视频发布者,要求对方删除视频,不料反而招来辱骂。无奈之下,任可可求助于其他网友,并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利用平台投诉机制使对方暂时性封号一个月。

事实上,任可可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各种网站、客户端上,打着街拍名义发布偷拍视频、照片的人不在少数。其偷拍内容的主角大多为年轻女性,拍摄重点基本集中在女性敏感部位,评论大多含有性暗示意味。由于拍摄地点大多位于地铁、街头等公共场合,许多被偷拍者也无法确定对方偷拍是否违法违规,因而时常陷入维权困境。

遭遇偷拍后敢于维权、坚持维权的受害者却十分有限。对此,任可可解释说:“出了这个事之后,我咨询了好几个律师。有人提到说他转发没有超过500,可能不够处罚标准,也有人说公共场合偷拍不牵扯侵权,所以心里不太有底,担心即使报警或者起诉,也没有什么结果,反而可能会使视频传播更广。”除此之外,任可可还担心,一旦事情闹大了,父母势必会知道,“不想让父母再替我担心。”综合考虑后,她最终决定将此事暂告一段落,“生活还要继续,也没有精力老去处理这种事。”

涉事营销号发布的偷拍视频结尾部分曾展示出一款名为“皮皮搞笑”的APP图标。任可可说,自己与营销号运营者沟通时,对方曾透露,其发布的偷拍视频均是转载自该软件。随后,任可可又在“皮皮搞笑”上找到了自己的视频,并联系发布者删除,无独有偶,该发布者也坚称,视频系从其他网站转载过来,自己并非偷拍者本人。

事(开)件(始)分(表)析(演):

如今小视频平台成了很多人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其中,以年轻女性为内容视频,往往是吸引流量的重要因素。有些小视频发布者或者转发者会利用年轻女性为内容进行传播,来达到快速吸引流量的目的。

年轻女性遭遇这样的事情后,如何寻求救济呢?

请遵循以下流程进行操作(注意顺序有先后哦):

第一,先确定是不是侵权行为:要看报道中的拍摄传播行为否涉及侵犯隐私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益,如果不涉及,有可能不认为是侵权行为。

第二,再自力救济:如果确定为侵权行为,那么先截图并保存视频,目的是保存侵权的直接证据,然后通知网络平台进行删除,防止侵害行为继续扩大。

第三,后法律救济:如果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如因传播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个人名誉受损、精神抑郁等等,可以通过诉讼进行司法救济。如果网络平台在通知后不及时删除,要承担(可)连(以)带(一)责(起)任(告)。

现在开始详(展)细(现)解(技)释(术):

首先,先确定是不是侵权行为。

因为,只有确定了是侵权行为,你才有请求救济的相关权利,这是个前提。

是不是侵权行为,是一个法律判断,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有时会把握不太准。人们会搜索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使对法条定位准确,看了条文又似懂非懂,最后通常是借助朴素的生活常识来进行判断。

很多情况下,借助这种朴素的常识判断出来的结果是对的,只不过人们不能用法言法语将道理表述出来而已。这是因为多数情况下,法律是把一些通常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用文字规定下来而已。

了解一下侵权行为。它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通(人)俗(话)的讲就是,他人的不当行为侵犯了你的人身利益、财产利益和知识产权利益,法律要让他对你负责。

一般来讲,侵权行为会导致侵权责任。但是,并不是有了侵权行为就一定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如果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等,再如存在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等等),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通(人)俗(话)的讲,就是某些行为虽然是侵权行为,但其实他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这些行为本身会造成他人权益的损害),法律基于某种利益的取舍,将这些行为硬生生的规定不用承担责任。

报道的中侵害行为有没有违法阻却事由?不存在的!

如果能跟正当防卫之类的行为联系起来,真的是需要丰富的联想和一定的扯淡能力。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视频到底侵犯了女性的什么权益?

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

民法明确规定了人身权利包含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些人身权利内容,也是我们能够百度或者联想到的。

肖像,简单讲是自然人的外貌形象。不当使用,通常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侮辱使用肖像;另一种是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类似新闻里的这种使用,拍摄重点在女性敏感部位,朴素观念上讲,这并非一种常态拍摄,含有侮辱、亵渎、丑化和歪曲的成分在里面,明显侵犯了肖像权。

营利,这里需要探讨。司法解释限定为,在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行为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这种吸引流量变现的行为跟传统的商业宣传变现,本人认为在本质上是相似的,应该纳入营利范围。

再看一下,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社会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人格尊严。这些视频在发布与传播的同时配以侮辱性的标题或者点评,有损于涉事女性的人格尊严,降低她的社会评价,很明显可以判断是侵害了名誉权。

科普:有很多人会把名誉权与荣誉权搞混。荣誉权是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知道了区别显然就知道结果了。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实质上是一种独处权。本文认为,如果一个人是在公共空间活动,可以看作放弃了私人独处的权利,也或者说是不展示私人生活的内容,那么,在公共空间中的行为若是被别人拍摄并在网络上发布,隐私权是没有受到侵犯的。

其次,及时的进行自力救济

当然,再进行自力救济之前要打消两个疑问。

“有人提到说他转发没有超过500,可能不够处罚标准;也有人说公共场合偷拍不牵扯侵权,所以心里不太有底”。这两种说法靠谱不?

先说说,转发不够500不够处罚标准的事。这个规定是《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明确“网络诽谤”犯罪标准,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注意哦,这个标准是刑事处罚的标准,并且是对“网络诽谤”行为的刑事处罚。先不说,对年轻女性的敏感部位拍摄并发布的行为是否与“网络诽谤”行为竞合。退一步讲,一个行为要承担的责任,可以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一般来讲,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不冲突的。行为构不成“网络诽谤”犯罪行为,那么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是符合的,也即是说主张不了刑事责任,可以主张民事责任。

另一个疑问是说,在公共场合偷拍不牵扯侵权。在公共场合偷拍有没有侵权我们可以不必去纠结。因为,我们会发现,偷拍者并不仅仅实施了拍摄行为,还实施了对拍摄内容的发布与传播行为。如果没有发布与传播行为,那么视频中女性的肖像权与名誉权不会受到损失,我们追究拍摄者的责任,是基于其后的发布与传播行为,而不是拍摄行为。

回到正题。截图并保存视频是必须的,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公证的方式留存证据,这样可以防止诉讼中因对方删除或设为个人可见等操作遗失证据。当然,在举证过程中,你还要证明你的身份信息,即“你”要证明视频里的被侵犯人就是“你”,这涉及到诉讼证据链的问题,就不做讨论。

证据保存完,找发布或转发平台的投诉电话,实施“通知删除”。这是侵权责任法明确赋予我们的权利。让网络平台删除视频,目的是为了停止侵害,防止侵害扩大。报道中怕事情闹大而不去处理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不去删除视频,传播行为没有停止,事实上还是在继续侵害。

最后,寻求法律救济

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有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快、也是成本最低的救济途径,可以通过网络警察的投诉平台,快速实现“停止侵害”等效果。

也可以对实施侵害行为人提起诉讼。当然,诉讼的成本比较高,所以要慎重。如果视频中的女性因为侵权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更甚至受到精神损害,非经诉讼不能很好的解决,那么要走诉讼程序。如果仅仅是达到“停止侵害”的效果,而不需要赔偿,基于成本考虑可以不选择诉讼,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在诉讼中,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害,都是需要受害者进行举证的。

还有,如果网络平台在收到通知后,未尽到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删除,导致侵权行为还在继续,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可以将平台一起告。

一起告的范围包括发布者、仅仅是转发的平台及个人,因为他们都在实施侵权行为。

我在开房时被人拍了视频并且要我和他开房,现在他还有了我朋友的联系方式,怎么办

你先打电话报警 告诉警察房间号 然后再让警察藏在宾馆附近 叫其中一个警察穿普通人的衣服呆在收银台那里假装玩电脑 你再叫那个坐在收银台玩电脑的警察看到你自己与那个男子进电梯后 十分钟后赶到现场 捉拿下流之人 这十分钟 你一定要把握好时间 见到那个男的最好拖延一下时间 比如说要他怎样才肯放过你 要多少钱 开个价 如果太高 那就故意跟他讨价还价 然后慢慢的争辩起来 不要太过强烈 不然他会怀疑你有可能在拖延时间 另外你要提前在宾馆的房间里拿电热水壶烧好开水 插头不要拔掉 里面装满开水 在进房间的时候为他倒上一杯茶水 如果警察来敲门了 你就拿热水壶里面的开水泼在那个坏人身上 一百摄氏度的水哦 烫死他 如果你泼到了他身上 他肯定没时间捉住你的 趁他在挣扎的时候 立刻去开门 警察进来了 也就捉住他了

如果楼主看了不满意 请别骂我 要是看了很满意 那就采纳为答案吧

要知道强奸犯可是要枪毙的哦 你拿开水烫他又能怎样

如果是那个男的自己定地点 那就麻烦了一点 有可能是他来接你 应该不会 如果来接你的话 附近藏了警察怎么办 应该会要你自己去某个地点找他 那么司机就可以是警察了 他肯定会藏好要 你自己过去找他 如果到了地点还要你走一大段路去某个地点 那就麻烦了 警察就扮一个路人 离你一些距离的跟着你走吧

1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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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9 上午 03:13:33

    ?到后来不得以败收场,另一些人只以小小的投资,就贯通顺达,巨盈回本,顺顺利利,发大福呢?这都得靠个人的运气,也就是你的福德,有福的人做什么事都顺,这是他前生或今生修来的,没福德的人也许是他享完了或做了什么坏事削退啦!为什么世上有贵贱之分,有些人一生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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