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海南小学校长携官员带女生开房案反应了什么样社会问题?
- 2、海南校长开房事件违反了那些国家法律?希望得到详细具体的回答,谢谢!
- 3、大学老师带学生开房会触犯哪些法律
- 4、大学老师带学生开房会触犯哪些法律?
- 5、海南小学校长开房事件现在怎么样了
- 6、校长带女生开房案的案情调查
海南小学校长携官员带女生开房案反应了什么样社会问题?
校长带小学生开房,对于我们这个伟大、光荣、正确还手执宇宙真理的党来说,除了证明校长是个纯爷们、性功能正常以外,要么就是校长作风有点问题,仅此而已,至于说这个问题是怎么产生的,除了校长个人的道德低下以外,就是我们教育体制的混乱,没有责任追究制,出这样的事情,而我们的教育部长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说不定还笑嘻嘻地对这个新闻在评头论足,饶有兴趣。政府现如今的应对方法先是遮遮掩掩、然后是拒绝接受采访,想方设法封杀不和谐的声音,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沉默,待风平浪静以后,他们喝着小酒继续摸着石头过河。
海南校长开房事件违反了那些国家法律?希望得到详细具体的回答,谢谢!
1、其实从法律上讲,如果女孩子是成年人并且是自由的话,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我的强奸罪的构成,受害者只能是女性,一般是指强行与14岁以上的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如果是14岁以下,不管是自愿不自愿,构成强奸幼女罪。
3、中国现在司法实践,强奸罪一般是采用接触说,并不是以进入为准,也不论有没有带套。
4、而且校长带着开房的主要是对象是小学生未成年人,可以肯定的是还是14岁以下的儿童
如果是14岁以下的男孩,就构成猥琐儿童罪,如果我女孩,就构成强奸幼女罪(但是司法解释已经将该罪并入了强奸罪)。
5、就算根据法医的鉴定说,那几个孩子没被性侵,,但是校长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就算最后没有没有强奸,但是也构成强奸罪,是未遂犯,根据那几个孩子身上的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数字并罚。而且有数名学生,情节严重,应当加重处罚。
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大学老师带学生开房会触犯哪些法律
1、大学老师带学生开房,如果学生超过14周岁,不违法,最多是师德的问题;如果学生14周岁以下,构成奸淫幼女罪。
2、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国刑法已将奸淫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3、2014年1月2日,根据中国对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最高人民法院解读称,即使被害人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等呈早熟特征,行为人亦辩称其误认被害人已满十四周岁,也不应采信其辩解。
大学老师带学生开房会触犯哪些法律?
这要看是什么情况。
1、如果是大学老师(无论男老师还是女老师)带领学生外出参加会议、活动,去宾馆开多个房间,老师自己睡一间,学生睡其他房间,互不干涉互不打扰,完全合法合规,无论是带男生还是女生,毫无问题。
2、如果是大学老师带同性学生外出参加活动,住店开一间房,各睡一张床甚至同床共枕,正常的睡觉休息,也无可厚非。
3、如果是大学老师带着未成年异性学生开同一间房间,发生了不可描述的行为,一定是违法的,甚至会涉嫌犯罪。尤其是男老师带未成年女学生。
4、当然,你问的可能是大学老师带异性大学生开房。就一般情况而言,大学生都已成年(至少18周岁),如果睡同一间房,发生了不可描述的行为,这要看老师是已婚。如果老师未婚,和学生属于恋爱关系,情之所至,顺其自然,这并不违法,但有违师德。毕竟,大学连学生之间的恋爱都是不提倡的,师生恋更是一个禁忌不能提倡。当然,如果师生恋发生了,当事人双方非常低调,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民不举官不究,等学生毕业了该结婚就结婚,也算有情人终成眷属。
如果老师已婚,这就属于严重失德的行为了,违反人民教师职业道德以及行为规范,违反高校对教师进修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果影响恶劣,会被取消教师资格,清理出教师队伍,这个老师名声也臭了,今后很难再有哪个高校会聘用。
海南小学校长开房事件现在怎么样了
海南校长带小学生开房事件,原小学校长陈某鹏和房管局职员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双开,检察机关已对其进行批捕,据了解,目前该案还在继续侦查的过程中。
校长带女生开房案的案情调查
第一次检测报告 写着被强奸
小学校长陈在鹏和万宁房管局职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到底有没有发生性侵,孩子的家长和警方2013年5月10日下午带着孩子到万宁人民医院进行了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由医院的妇产科医生进行鉴定,10日下午,6个女孩都来到了医院,进行了一次检测。在这次检测中,孩子父母被告知:孩子被强奸。
“第一次鉴定的那个法医亲口给我说的,说我孩子的处女膜发生了破裂。”肖先生的妻子说。
而顾女士和许女士更是亲眼目睹了鉴定报告的内容,“我们都看到了,报告书上开头明明写着,605房间两个女孩被强奸。”看到这句话的两名妈妈,此时已经无力再继续看下去,当时鉴定的法医也告诉她们孩子被强奸,并让两名妈妈在鉴定书上签了字。
“我们两个都签了字,因为不忍心再看下去,当时也没有想到要一份鉴定报告,医院也没有给。”顾女士说道。
再次鉴定后 结果截然不同
2013年5月13日23点,顾女士突然接到了警方的通知,要求带着孩子再次到人民医院鉴定。
这一次鉴定和第一次不同,共有四名法医同时鉴定,让顾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出具的鉴定报告中,自己的孩子竟然被鉴定未被性侵,鉴定结果为处女膜完整。而根据处女膜完整这一结论,在万宁官方的发布中,表示6名女孩未遭性侵。
其实,在小茹6人被刚刚发现时,她们的父母就查看了她们的身体,6个女孩不只是身体有伤,下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这是我在第一时间拍下的女儿的内裤,你看上面。”符先生拿出给女儿内裤拍摄的照片。
家长王强(化名)说,10日15时许,他和其他家长一起,到万宁市人民医院妇产科给孩子做检查,法医告诉他女儿的处女膜破了。13日23时许,他让重新做检查,“我妻子和女儿一起进去的,妻子说里面有万宁的医生,也有省里的法医,但主要是万宁的医生在检查,省里的人没怎么看。检查完,一医生认识我妻子,说我女儿的处女膜破了,但这个医生被另一个医生推开了,说我女儿的处女膜没破。我妻子没签字”。 2013年5月14日上午,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有恒称,李队长一是表示女孩未被性侵,二是两个犯罪嫌疑人不认识。
针对这两条疑问,记者再次咨询李队长,而他却表示没有领导指示,不发表任何声音,对于自己曾说过的话也不评论。
而咨询小燕与陈在鹏的关系、小吴与冯小松的关系以及小燕是否已满14周岁等疑问时,公安局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据肖先生介绍,其实,在刚刚找回孩子后,后郎小学就有老师来找过他,想私下里解决这件事,“我当时就否决了。”不仅是肖先生,其他孩子的父母也都接到过私了的电话,但是都遭到了这些父母拒绝。
对于这个事件,家长们是想给自己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如果万宁市不给解决,他们要继续往上上诉。 倍受关注的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和万宁房管局原工作人员冯晓松带女生开房案,20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幷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叁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面有万宁的医生,也有省里的法医,但主要是万宁的医生在检查,省里的人没怎么看。检查完,一医生认识我妻子,说我女儿的处女膜破了,但这个医生被另一个医生推开了,说我女儿的处女膜没破。我妻子没签字”。 2013年5月14日上午,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有恒称,李队长一是表示女孩
幼女罪。3、中国现在司法实践,强奸罪一般是采用接触说,并不是以进入为准,也不论有没有带套。4、而且校长带着开房的主要是对象是小学生未成年人,可以肯定的是还是14岁以下的儿童如果是14岁以下的男孩,就构成猥琐儿童罪,如果我女孩,就构成强奸幼女罪(但是司法解释已经将该罪并入了
,要么就是校长作风有点问题,仅此而已,至于说这个问题是怎么产生的,除了校长个人的道德低下以外,就是我们教育体制的混乱,没有责任追究制,出这样的事情,而我们的教育部长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说不定还笑嘻嘻地对这个新闻在评头论足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最高人民法院解读称,即使被害人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等呈早熟特征,行为人亦辩称其误认被害人已满十四周岁,也不应采信其辩解。大学老师带学生开房会触犯哪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