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安徽一女子酒后开房意外死于客房,酒店是否需要为此担责?
- 2、女孩喝多了我带她去开房只是想让她休息,她误会了怎么办?
- 3、少女醉酒后开房被朋友强奸,向好心人求助,不料又被其强暴,法律如何判决?
- 4、一个从不联系的女孩,喝多了找你去开房,正常吗?
- 5、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跟你见面喝完酒之后跟你开房他是什么样的女孩
- 6、安徽一女子酒后开房意外死于客房,酒店被判赔9万,你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安徽一女子酒后开房意外死于客房,酒店是否需要为此担责?
酒店是否需要为这件事情担责,还需要看这名女子去世的真实原因。如果这名女子是突发疾病去世的话,就跟酒店没有关系。如果这名女子是被酒店里面的设施碰到而受伤去世的话,那么酒店就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
第一,安徽的一名女子意外去世于酒店的客房里。
这名意外去世的女子是一个公司的业务员,她在2021年12月份的时候出去跑业务,陪客户喝了一些白酒。这名女子跟客户谈完事情以后感觉头晕目眩,由于她没有在离家比较近的地方吃饭,所以这名女子就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饭店附近的一家酒店住宿。
可是直到第2天中午这名女子也没有出来,由于她的开房时间已到,所以酒店的服务员就拿钥匙打开了房门进行清理,可是服务员却惊讶的发现这名女子已经在酒店的客房里面去世了。
第二,死者家属要求酒店方面赔偿。
虽然这件事情发生以后,酒店方面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也对这名女子进行了急救,可是死者的家属仍然非常的愤怒。他们认为这名女子的死亡跟酒店方面脱不了干系,人是在酒店里面去世的,所以酒店就应该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
可是酒店也感觉很冤枉,因为这名女子并没有在酒店里面摔倒,生前也并没有吃酒店里面的饭食,这也就排除了食物中毒的可能性。
第三,我的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这件事情里面,酒店是不是应该对这名女子的去世而负责任,主要还是得看这名女子去世的真实原因。
如果这名女子是在酒店里面意外摔倒或者是碰到了酒店里面的东西而受伤的话,那么这名女子的死亡就跟酒店脱不了干系,如果这名女子是因为醉酒而突发某种疾病而去世的话,那么酒店就没有任何责任。
女孩喝多了我带她去开房只是想让她休息,她误会了怎么办?
你的这种做法是很不妥的,喝多了可以直接送她回家或者是有其他的女生陪伴,你的做法不怪她误会,即便你有理也无法辨别。
少女醉酒后开房被朋友强奸,向好心人求助,不料又被其强暴,法律如何判决?
甘肃某村的一名少女小美,跟随几个朋友一起去玩耍,跑了酒吧、迪厅好几个地方,又是喝酒又是唱歌、蹦迪,一直闹腾到深夜。随后,因为看她醉得比较厉害,同村朋友王某便帮她在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让她在那里休息,其他几个人就在房间里玩起了打扑克。
大家都陆续离开了,让人没想到的是,同在一起喝酒的朋友姜某,又偷偷返回到酒店,潜入到房内后,不顾小美的反对,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尽管小美努力挣扎,可是由于醉得厉害,浑身没有力气,再加上姜某是男的,正是色胆包天的时候,还是没能逃脱他的蹂躏。
而此时,在一起喝酒的另外一个朋友周某,回到家后发现自己拿错了衣服,就回到酒店想要换回自己的衣服。当他回到酒店后,发现小美情绪也很激动,并且声称遭到了姜某的强奸,希望得到他的帮助。于是,趁着姜某离开房间的机会,周某带着小美离开了酒店。
小美本打算回家,而“好心人”周某看着眼前年轻漂亮的女孩却动了坏心思。他哄骗小美说,这么晚回家一定会被父母骂,还不如先跟自己回家,可以跟自己的母亲同住,等第二天天亮后再送她回去。单纯的小美信以为真,就跟着王某来到他的家里。
刚一进门,此前还表现的很绅士的周某马上就露出了真面目,他急不可耐的把小美拖到卧室,对她进行了强奸。天亮后,被折腾的身心俱疲的小美,趁着周某熟睡逃离了他家。当小美返回酒店想要取回自己的私人物品时,不料又被待在这里的姜某堵在房间里,看到小美回来,姜某的欲望又被挑逗起来,他再次把小美拖上床,残忍强奸了她。
屡遭侮辱的小美逃到卫生间,反锁上门以后,用颤抖的手拨通了报警电话,随后就昏倒在地。不久,小美被赶来的民警救起,姜某和王某也因涉嫌强奸被依法逮捕。姜某和周某的一时冲动,自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而女孩小美身心受到的伤害,短时间也恐怕没办法平复。
传统的文化思维,往往认为性教育是属于很让人害羞的一件事,不愿意提及。其实这是大错特错,我们必须让男女生,尤其是女生及时学会到自身的不同,更要了解到性教育中的保护意思,这个保护不仅仅包含身体保护,还有性语言保护、行为保护。
每一个人的格局、性格、三观,其实跟自身的原生家庭很有关系,跟他生长环境很有关系,因此作为女孩成长最重要的一环,我们必须对女孩适时的引导,适时的教育,适时的学会拒绝,学员远离。孩子的成长,孩子的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家庭的责任。
什么是社会,社会有哪些组成,一是大众,二是政府和机构。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和文明国家,政府必须要做好甄别机制和惩罚机制,加大对女学生的保护机制。这么多年,一直有女学生被侵害的事件,不是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而是在很多时候某些机构为了脸面、为了名誉对弱势的女学生进行打压,进行遮掩。
所以,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政府要跟这些学校机构做好制度性安排,要让学校敢于公开,敢于承担,敢于打击罪恶,而不是纵容,包容。每一个人的格局、性格、三观,其实跟自身的原生家庭很有关系,跟他生长环境很有关系,因此作为女孩成长最重要的一环,我们必须对女孩适时的引导,适时的教育,适时的学会拒绝,学员远离。
一个从不联系的女孩,喝多了找你去开房,正常吗?
一个从来不联系的女孩,喝多了找你去开房,这个很明显肯定不正常啊,最好不要去,去了是乘人之危,而且难免女孩清醒以后可能会后悔,可能有不必要的麻烦,真的喜欢的话得在清醒的情况下你情我愿。
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跟你见面喝完酒之后跟你开房他是什么样的女孩
您好:
这是一位开放的女孩,应该有过男朋友,所以对男女关系非常清楚,完全可以玩弄于股掌之间。
如果你能接受这种开放的女孩,就不要想太多了。如果不能接受,早点提出分手。
所以关键看你自己的选择了。祝你幸福!
安徽一女子酒后开房意外死于客房,酒店被判赔9万,你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我觉得这样的结果一点都不合理,是因为这个女子意外在客房中死亡,所以酒店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应该赔偿的更多一些,这样的话对女孩的父母来说也算是一份慰藉。
案件发生于2020年8月31日晚,安徽马鞍山当涂县一女子与朋友相约吃夜宵,而后同桌二人,包括女子阿娟因饮酒过量导致陷入醉酒无意识状态,另一人被送往医院后,阿娟则被友人用其身份证在当地一家酒开了房间,被抬进房内歇息,友人在安顿好女子后便离开。
不料在第二天清早,女子朋友发现其嘴唇发紫,且口中有呕吐物,后拨打120送至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最后不幸身亡,经鉴定,阿娟是酒精中毒死亡。其家人听闻消息后,悲痛欲绝,并将当晚与阿娟一同用餐饮酒的6人及阿娟出事时所在的酒店方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0余万元。
但酒店认为,阿娟的死亡结果与酒店并没有因果关系,不应对此承担责任。经审理,法院根据各被告的过错,判决6人承担0.5%至12%的赔偿责任,赔偿4000余元至11万余元不等,其中,酒店属不作为侵权,赔偿9万余元。
虽然酒店在一审判决后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仍维持了一审对于给被告赔偿金额的判决。一审法院认为,酒店作为旅馆业经营者,应对来客尽到照顾和安全保障义务,在未对受害人阿娟登记情况下,放任他人将已经处于无意识状态的阿娟抬入酒店房间,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不作为。
可见,共同饮酒的行为,事先就应当注意到他人醉酒时可能会处于危险的状态,因此共同饮酒人都对彼此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包括了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义务,如果未充分履行上述义务,致使同饮者酒后遭到人身损害,则构成不作为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并非只要将醉酒者送到家安顿,就可以完全免责。常见的过错行为除了没有将失去意识的醉酒同饮者送回家或至安全地点外,还包括喝酒时劝酒、拼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有相关病症还强行劝酒,明知对方饮酒还放任其酒驾、醉驾等等。
人是在酒店里面去世的,所以酒店就应该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可是酒店也感觉很冤枉,因为这名女子并没有在酒店里面摔倒,生前也并没有吃酒店里面的饭食,这也就排除了食物中毒的可能性。第三,我的看法是什么?我认为这件事情里面,酒店是不是应该对这名女子的去世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