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法院如何查询个人银行存款?
- 2、那些机关单位可以用身份证号码查个人财产信息?
- 3、派出所是否有权查我个人财产
- 4、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地方银监会查询嫌疑人银行存款吗?
- 5、什么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查询银行个人账户
法院如何查询个人银行存款?
只要你在法院有执行案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他们法院内网的网络查控系统。可以连接法院会和银行之间的查控系统,这个系统可以查控到你。基本上所有的财产信息,还有网络账户。
拓展资料:
个人不能随意查询他人的财产情况。
只有经过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在职务范围内,可以依法查询。如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院查询个人存款步骤
1、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 及到有关基层组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成员的身份,包括其姓 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并进一步调查了解他们的职业和收入情况,为查询个 人存款提供扎实的依据。
2、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询。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提供查询线索的积极性,对其能够提 供具体银行或储蓄所的,执行人员做出快速反应,直接持有效证件前往查询、冻结及划拨,以 免贻误战机。
3、依职权广泛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相关线索,但执行人员根据对掌握情 况的判断,认为有必要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的,大致界定被执行个人的活动范围后,对该范围 内各个储蓄点进行拉网式查询,若被执行个人确有存款及时予以执行。
4、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家属名下存款。对被执行人虽为个人,但可执行其家庭共同财产的,为防 止被执行人将现款存在家属名下逃避执行,依法主动查询其家属成员的存款情况。工作中,根 据已掌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查询,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些机关单位可以用身份证号码查个人财产信息?
司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还有就是反贪局可以查询个人财产信息,……。
网友5007521561936曾经回答如下:
按规定,银行不受理个人查询存款,只有县级上的公、检、法、国安、监狱、监察、税务、海关、物价等部门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才有权力到银行查询个人存款的状况。
(1)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
(2)人民检察院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3)公安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4)国家安全部门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5)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6)走私犯罪侦察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7)海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8)税务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9)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存款。
(10)监察机关有权查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个人存款。
派出所是否有权查我个人财产
派出所在出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搜查的,此外,如遇刑事案件,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行驶搜查的权利。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在获得相关证件或文书的情况下是有权查验公民个人财产的,搜查是刑事侦查措施,如果警方立了刑事案件并且开具搜查证,是可以进行搜查的。但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此外,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对事后,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地方银监会查询嫌疑人银行存款吗?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地方的银行查出一份银行存款,你必须拿着他的通缉令或者是其他的犯罪的证据开出来的机构才可以查,如果没有这些任何司法机关都是个人的银行,银行存款
什么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查询银行个人账户
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的查询、冻结和扣划,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到银行查询个人账户时,应该出示个人工作证件,以及县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银行才可以协助查询。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第1号):
第八条
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拓展资料:
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不予受理,不代理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在获得相关证件或文书的情况下是有权查验公民个人财产的,搜查是刑事侦查措施,如果警方立了刑事案件并且开具搜查证,是可以进行搜查的。但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此外,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
县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银行才可以协助查询。《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第1号):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拓展资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院查询个人存款步骤1、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