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审计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
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相互联系,也存在差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根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但会计报告所表述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属实,客观上需要由独立的第三者予以证实,这样产生了另一种受托关系—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据审计准则,对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予以证实,履行审计责任,可见,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但由于审计活动是要对会计责任履行情况予以审查证实,因此,审计责任的履行对会计责任主体履行会计责任是一种约束和促进。二是广泛的责任对象是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共同特征。责任对象即对负责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资料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决策的基础,是评价管理水平和经营情况、防范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检查和监督经济行为的依据,会计责任主体不仅要对投资人负责,而且要对债权人、政府部门、职工团体和个人以及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尽管法律保护的责任对象主要是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样它才可以在人才招聘,产品销售、材料供应等方面取得一定优势,为此,向社会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以求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就显得非常重要,因而,企业职工、一般社会公众、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财务分析和咨询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都可能成为会计责任对象。
同样,审计责任对象不仅局限于客户,还包括依赖和利用会计资料和审计意见进行决策的第三者,即债权人、政府部门、企业及职工、保险商、咨询服务机构等社会公众,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有句谚语:“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唯一委托人”莫茨.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阐述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理应对经济社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恰当地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显著特征,在国外及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对多元的审计责任对象都有相关的规定,实务中,由投资者以外的第三者起诉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及其判例已司空见惯,可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具有相同特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责任主体不同。会计责任是由各单位承担的,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等,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同时也明确了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责任是由依据约定承办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其次,责任性质不同。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报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主要承担正确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全面完整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责任。审计目的是评价被审单位所作出的选择是否恰当,从而评价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主要承担评价鉴证责任,前者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负责组织目标产品的生产,后者是会计信息的检验者,负责目标产品的审验,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责任。
再次,责任内容不同。会计责任的内容包括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其中,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法性指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被审单位责无旁贷。审计责任的内容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中,真实性包括如实反映,可证实性和不偏不倚三个方面含义,如实反映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可证实性是指事后可以验证,要求有根有据、脉络清楚,其他注册会计师需要时都可按既定程序与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重新处理,并获得相同的结论;不偏不倚是指审计意见的表达应不受任何偏见或成见的影响,对影响财务信息公允表达的所有重要信息均予披露。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可见,二者是两种不同内容的责任。最后,责任衡量标准不同。衡量判断会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会计法、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会计法规,衡量判断审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辨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现实意义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表明,虽然二者具有相同特征,但相互不可替代,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忽视另一方。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对于消除有关各方认识误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被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近年来,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会计造假足以让人瞠目,其中原因不乏被审计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上的模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对公司造假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仍然不服,认为“大家都这么干,为什么单单抓我”可谓代表了造假者的典型心态。2000年7月1日,尽管国家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然而会计造假的大案仍有发生,表明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淡漠。此外,有的被审单位存在转嫁责任的不良心理,认为产品(会计信息)合格与否,全靠检验员(注册会计师)的检验,只要检验过关,产品出厂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在于检验员失职,大家会追究检验环节的责任。这种转嫁责任的心态会使其利用审计的自身局限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疏漏挺而走险,助长其造假之风。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助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自觉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水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有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业水平。
尽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单位出具声明书以示对会计责任的强调,同时在业务约定书中强调审计的局限性及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作用,但这些防范责任风险的措施只能防范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并不能减轻其应负的审计责任、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规范执业行为,谨慎执业,只有正确认识和切实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事业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
3.有助于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合理确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人们称之为注册会计师的“诉讼爆炸”时代。我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虽然始于近几年,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使用者认识差异所致。如何合理确认各方责任,做到司法公正,把握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就显得尤为关键。
实务中,受“深口袋”理论及法院判例的影响,往往会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一理论问题并非只有职业界才予关注。明确二种责任及其关系,能够为司法部门合理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提供前提,同时可以减少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误解,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审计员的工作职责
审计员在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审计法规及学院相关财会审计制度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依法进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基建、修善工程及物资采购的审计,并撰写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书。
四、协助上级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学院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
五、负责有关审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六、审计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学院领导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审计专员是编写审计报告,协助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活动,以及有关审计资料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的人员。
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独立审计活动;
3、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制定及执行公司总体税收筹划方案,监督方案执行及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5、针对公司具备的各类税收优惠条件以及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税务筹划方案;
6、制定公司税务管理相关制度及监督执行;
7、建立与税务部门的良好关系。
审计专员岗位要求
1、企业管理、财务相关专业;
2、统招本科学历,具有审计师或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
3、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准则;
4、精通审计、税务法律法规;
5、熟悉行业以及公司经营范围、业务流程以及会计核算方法;
6、了解相关经济法律政策;
7、良好的沟通及书面表达能力。
审计专员关键技能
专业能力
审计知识会计知识office办公计算机操作
个人能力
文字表达进取精神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
审计专员升职空间
审计专员 → 审计经理/统计经理/BRP咨询顾问
审计专员薪情概况
应届毕业生¥
1年经验¥
2年经验¥
3年经验¥
审计专员工作内容
1、制定公司内审工作计划,参加内审,撰写审计报告,并向领导汇报;
2、参与内部审计项目,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达到预期的效果;
3、接受内审任务,收集信息后进行核查;
4、对总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工作的稽核;
5、审计底稿的整理和审计档案归档;
6、向审计经理汇报审计问题,协助经理完成内外审计的协调沟通工作
审计员工作职责
职责:
1.实施对集团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按照审计业务流程和标准完成所分配的具体任务,揭示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按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成底稿归档。
2.对所负责联系的子公司实施日常监督,及时收集整理经营管理信息,开展风险评估。
3.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包括编制审计业务规范和工作指引、审计信息化建设、子公司内审工作考评、业务信息统计等。
任职要求:
学历:研究生及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专业:不限
工作经验:2年以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中型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管控、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相关素质、技能:
1.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过程,能进行适当评估并提出改善建议。
2.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3.严谨敬业,认真细致,学习能力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出差。
4.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八级者优先。
5.具有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等专业资格者优先。)
职位描述
工作内容:在审计项目组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审计事项。
基本条件:
1、国家重点大学财务或审计专业本科以上;
2、会计师、审计师或以上(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内审师资格者可优先考虑);
3、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或集团内审工作经验3年以上。熟悉国家财经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审计准则等,能熟练掌握和使用财务专用软件和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职业操守;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4、能熟练掌握和使用财务专用软件和各种办公软件,英语4级以上;
5、36岁以下,性别不限。
注:请您在发送邮件时注明您所应聘的职位!如果需要与您面谈,我们会直接电话与您联络。
请勿来电来访,恕不接待。(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简历,请注明应聘职位,勿以附件的方式发送个人简历。
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任免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事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中除熟悉会计、财务、审计的专业人员以外,也可视工作需要配备其他专业人员,如经济师、工程师、律师等。
扩展资料
内部审计人员是指在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审计事务的人员,以及在部门、单位内设置的专职从事审计事务的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1972年开始实行注册内部审计师制度。取得国家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需通过以下科目的考试: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审计环境等。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协议,我国已在广州、济南、北京、天津等地举行了该考试。我国已有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取得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内部审计人员
新时代如何履行好审计主审的职责
做为一名国家审计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自已的审计职责,除了要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均有明确要求),还要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自已是审计工作的主人翁精神。前者是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的必备条件,后者则是审计人员履行好审计职责的有力保障。两者关系如同井与水:有水无井必泛滥,有井无水必枯竭。对于一名具有多年审计工作经历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说,后者尤其重要。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树立“我与审计共荣辱”的主人翁精神,是审计事业这口“井”活起来的强有力保障,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体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不断地努力开拓事业新局面,不断地创新谋求更大发展;为了不被社会淘汰,追赶时代潮流,引领科技先锋,追求价值最大化,都在寻求新技术、新方法,培训行业新型人才、提高人员新素质。审计工作维护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免疫系统”的作用;审计人员则是国家的“经济卫士”、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医师”。如果我们审计人员不思进取,不积极主动地掌握和创新高于“病原体”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或存在“坐、靠、等”的思想,依赖领导决策、领导指挥和行业个别能人解决问题的想法,被动地开展自已的工作,终究会“固步自封”,成为落在“鸡窝里的雏鹰”,安于现状,待到想飞的那一天,却发现已丧失了飞空的功能。所以我们要发挥自已的主观能动性,摒弃私心杂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改变我们的工作思路,提高我们的审计方法、技术;立足于我们的工作实际,寻求新形势、新环境下审计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为我们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再立新功;我们更应牢固树立与审计工作“同甘苦、共荣辱”的主人翁意识,强烈意识到个人与审计事业是共同发展的,审计工作是个人施展才能的平台,只有审计事业发展了,个人施展才能的平台才能更广阔。积极主动地开展和创新审计工作,以发展审计事业为已任,必将履行好审计职责,获得个人和审计事业上的双丰收。
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发挥自已的主观能动性,保障履行好审计职责,要提高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一、工作责任心
如果你认为“工作是饭碗”,你就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工作;如果你想在工作上有更进一步的要求,你就必须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力求完美,不能马马乎乎,随随便便应付了事。常常会听到有人抱怨:“工资那么低,为了那么点儿钱,值得那么卖力吗?”,还有人说:“现在一切向钱看,工作再努力,又能怎样……”。他们这么说的时侯,想到的是对工作应尽的义务没完没了;往往忘记了工作中比金钱更重要的是学习经验、锻炼能力、获得成长的机会,这是谁也抢不走的自已在努力工作中拥有的无形资产。不计报酬,才能获得更多报酬;一份努力,一份收获。只要认真对待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你就能从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收益。
二、事业上进心
一个人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和远大的理想。一个人没有上进心,不思进取,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最终被淘汰。掌握本岗位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实际中不止这些,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一个人的知识和技能老化的很快,如果不努力学习,就会落后。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你想有更进一步的提高,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各项审计工作,查处深层次的审计问题,就必须从现在做起,进行不懈的努力,学习各种知识,才可能分析、整理出领导们想知道,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审计报告;才能得到同志的敬佩,“有为才有位”,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从我们现在的审计工作来看,首先要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基本技能要熟练,基本知识要掌握,才能想办法进行拓展。拥有一颗上进的心,才能让你梦想插上翅膀,让一切成为可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三、勇于创新心
提到创新,好些人总认为那是专家和天才们的事,与自已无关或很遥远。但笔者个人认为:创新只是平常人做平时事时,想“事半功倍”,一转念之中的事。在工作中不要局限于“要我怎么做”,关键是要把工作做好,结果是目的,过程是手段,偿试用更简捷、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手段去实现目的,这就是创新。运用创新思维,打碎旧的思维模式,创造性开展本职工作。审计的“十六字”方针中的“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就有效地缓解了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并转变了审计人员的工作思路,抓住重点突击,降低了审计成本,扩大了审计成果。
四、不懈学习心
终身学习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可贵的品质。它是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我们在现代社会立于不败之地的秘诀。人人都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可缺性,但总不能坚持。可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审计工作的时代发展趋势,要想由账目基础性审计向效益性审计转变,要想有限的审计力量检查巨大的电子数据库,要想更好更快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树立审计形象,履行好审计职责,充分地发挥审计职能,审计人员就不能停止学习的脚步。不懈学习的过程是不断储蓄和吸纳养分的过程,这是自身的完善需要,也是履行审计职责的需要。审计人员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专业和综合知识,及时地学习和掌握财经法规,才能在发现问题时,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五、“尊上团下”心
单位是每位工作人员的第二个家。每位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坚持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为自已和他人营造一个愉快的工作氛围。尊重领导,既要服从其工作安排,还要能为领导分担责任,并能发挥主动性,与领导多进行交流和沟通,及时表达自已的工作想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始终怀有一颗“共荣辱”的心,树立领导的成功和得失,是单位集体的荣誉和损失;团结同志,就要坚持拥有一颗平常心,不计得失,真诚待人,遇到事情能与同事“换位”思考问题。营造一个愉快的工作氛围,不仅体现一个人的思想素养和对生活的态度,也给周围的其他人带来愉快和欢乐,赢得他人的好感和赏识。在工作中找到乐趣,就会热爱自已的工作,“以局为家”,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审计工作“主人翁”意识,自觉地履行好审计职责。
审计的职责是什么?属于法律部门吗?
审计岗位不属于法律部门,具体的岗位职责有:
(一 ) 经济监督职责
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责。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 主要是指通过审计 , 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 ; 监察和督促有关经济责任者忠实地履行经济责任 , 同时借以揭露违法 违纪、稽查损失浪费 , 查明错误弊端 , 判断管理缺陷和追究经济责任等。
(二 ) 经济鉴证职责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责 , 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 , 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公允、合法、合规 , 并出具书面证明 , 以便 为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提供确切的信息 , 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一种职能。
(三 ) 经济评价职责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责 , 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 , 并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 , 肯定成绩 , 指出问题 , 总结经验 , 寻求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的途径。
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制定及执行公司总体税收筹划方案,监督方案执行及定期汇报执行情况;5、针对公司具备的各类税收优惠条
”等,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同时也明确了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责任是由依据约定承办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