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查签犯罪嫌疑人诉讼告知书_派出所什么情况下签犯罪嫌疑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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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被公安局叫去做了询问笔录,签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书,是不是说明问题很严重了。要被判刑吗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那做的不是询问笔录,而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是针对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是讯问,而不是询问,二者是有区别的。

去做讯问笔录未必如果没有拘留,那不必有事,要看公安机关最终调查的情况,只是有嫌疑,最终是否有犯罪行为,要经过公安调查,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那侦查完就结束了,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认为有犯罪行为且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会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代表什么意思?是不是我被告到法院了?会做牢吗?

是侦查机关认为你有犯罪嫌疑的,第一次询问或者拘留的时候发的,告诉你有哪一些权利和义务的书面通知。

不是被人告到法院了(告到法院是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息诉案件,你直接就是被告了,不是嫌疑人),是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你没有罪的话,就不会坐牢,如果后面有证据证明你犯罪了,就会拘留、逮捕,然后判刑。

在检察院签了起诉告知书就一定会被起诉吗?

不会,告知书就是检察院通知你有权利请律师和其它的权利。只有拿到法院的起诉书才会被起诉。

起诉书在书写时需要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经过,后果等要素。压迫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起诉书“附”项根据案件情况填写,包括被告人羁押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等。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拟稿打印,一式多份。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辩护人每人一份;附入检察卷宗一份,附入检察院内卷一份。

扩展资料:

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它案件,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公诉条件

对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后,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起诉书,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中,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主要是指: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什么意思

这通常是公安机关给犯罪嫌疑人的告知文书,意思是公安机关要把他列为犯罪嫌疑人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他可以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什么意思?

说明您被当作了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依法告知您作为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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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1 上午 01:00:38

    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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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0 下午 09:14:04

    文章导读:1、被公安局叫去做了询问笔录,签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书,是不是说明问题很严重了。要被判刑吗2、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代表什么意思?是不是我被告到法院了?会做牢吗?3、在检察院签了起诉告知书就一定会被起诉吗?4、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什么意思5、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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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0 下午 11:31:00

    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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