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检察院找我谈话需要注意什么?
- 2、谈话检察院 取保候审一个半月后,检察院打电话给我叫我去谈话,是什么意 思,会不会直接被羁押
- 3、检查院问话
- 4、现在取保候审,检察院打电话来,叫我谈话,谈什么?
- 5、认罪认罚后到检察院谈话注意什么
- 6、检察院叫去谈话后果
检察院找我谈话需要注意什么?
检察院找你谈话注意的就是你自己的用词了,话里套话别被套进去那就没事都变成有事了
谈话检察院 取保候审一个半月后,检察院打电话给我叫我去谈话,是什么意 思,会不会直接被羁押
取保候审一个半月,被检察院约谈,这种情况是否收押说不好,因为检察院会根据案情来决定是否继续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进行传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三家单位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相关义务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
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错误的,会直接羁押;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会继续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_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二、谈话流程
先进行初查,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初查结束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后,一般会锁定犯罪嫌疑人,只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才能进行更深入的侦查,以便查明犯罪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检察院传讯一般就讯问案情,做笔录。还望积极配合。
检查院问话
检察院问话一般就是询问案情,做笔录,并不意味着违法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负责进行。询问时,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和书记员不得少于二人。
证人的权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拘禁、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询问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重要证人,应当对询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以上内容参考 最高检官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现在取保候审,检察院打电话来,叫我谈话,谈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检察院传讯一般就讯问案情,做笔录。传讯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进行,不可能一起传讯的。
认罪认罚后到检察院谈话注意什么
察院问话应该注意要配合调查取证,并如果说明有关情况,检察院问话流程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初查结束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后,一般会锁定犯罪嫌疑人,只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才能进行更深入的侦查,以便查明犯罪事实。
检察院叫去谈话后果
1.要看是以什么身份被什么部门叫去谈话了,如果是被公安取保对象,公诉让去做笔录不去或者处于失联状态,可以变更为逮捕2.如果是反渎部门叫去的话,要根据身份,如果是证人了解情况不去的话,他们最多可能也就是上门来带人,毕竟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如果是涉案对象的话,那么检察院可以对此人正式立案并网上通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