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辞职可以直接找人事部吗_收银辞职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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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如何辞职,可不可以直接去人力资源部辞

可以直接去人力资源部辞

辞职最容易被接受的理由:

1 身体原因,希望回家休养一点时间。

2 家庭原因,家中实在有高堂或子女需要照顾。

3 能力原因,感觉是实在不能胜任。

4 薪水原因,有时直接向上司说明待遇达不到自己的预期。上司为了不让你留下来散布这种思想,也会痛快同意。

5 心理原因,感觉自己已经对工作厌烦到了产生心理障碍了。

6 特长不符

7 职业发展规划与现在岗位不符

8 环境原因

常见的辞职理由就这些了,

辞职是直接找人事提离职,还是先和领导说离职?

有人说,正常流程上,应该是先交辞职信,然后按流程会有领导、HR找你做离职谈话,但是一般来说,还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谈:如果只是因为对于目前的工作内容、薪资、职位等有希望调整的地方,可以先跟主管领导沟通,通过自己有准备的一些数据,说明自己要求的合理性,希望跟领导沟通达到自己的要求,如果通过沟通,能对自己的要求有所帮忙,那做生不如做熟,不如就继续留下,不用提交辞职信,反之再提交辞职信;如果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约定好下一份工作的入职时间,那么可以先发辞职信,写明辞职的时间,及在此公司工作的截至时间(一般来说提前一个月告之),也可以作为你离职时间的一个依据。如果你找到了另一个公司,还在犹豫,也可以先跟领导谈话,再做决定。总之先谈话还是先写辞职报告,取决于离职的状况,如果不是因为跟主管领导发生太大的问题,建议还是先跟领导谈谈你的想法,再按流程写辞职信。

网友:人的一生终究是要有几次辞职,有时候明明工作很不顺心,但就是缺乏勇气辞职。有的时候已经很想辞职了,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头。其实只是你没有看透职场利害关系。辞职,每个人所用的方法也不一样。我个人建议是先谈话,后递交辞职信。辞职前思考自己为什么辞职。人辞职就两个原因,一个是工资少了,另一个是工作不爽了。每个人的能力不同,对工作环境、薪资待遇的要求也不同,在辞职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辞职的方式,而是辞职后你要去哪里,是否有比现在这份工作更好的去处。

网友:如果公司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或者你的离职原因是和领导的关系处理的非常僵化,你直接递交辞职信比较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再和领导交流有可能会增加矛盾,带来更多的麻烦。一般情况下, 建议先跟领导谈话。因为一个人离职的原因纷繁复杂,多种多样,可能因为个人对团队的适应力,可能由于家庭的原因,可能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等等。

网友:提交辞职信之后再谈话。辞职信的主动权在你,而谈话的主动发起人是你的领导。如果你先谈话,你总得说离职原因吧,领导和你说,你先别提,我再帮你想想办法。那你就很可能不好意思提了,只能等着他进一步动作再说。而领导如果直接说,你提吧!你就要猜,领导是不是早就想让我走了……你还有点尴尬。而先通过邮件或者手写提交辞职信,可以算为你正式提交了离职,那么按法律你30后就可以走了。领导如果想留你,会在这一个月内尽快动作。而不是像上面那种情况那样拖着你。当然了,我一直是说,职场最好是好聚好散。想好

辞职应该找公司什么部门,辞职程序是什么?

离职需要向主管和人事部递交辞呈。

辞职的那家单位将辞职当事人的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要做的是拿着辞职证明到人才市场去把辞职当事人的档案由委托保管转为个人委托保管。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我想辞职,直接跟人事部申请就可以了吗?

一般公司都有辞工流程图

你可以去看看

辞工的话一般是先向部门领导申请

经审批后由人事部审核

所以你最好还是先与部门领导沟通好

这涉及到工作交接以及招新人接替你

按流程走也显示出你的品格的

不想做了,直接找人事能办离职吗

劳动者不想做了,可以直接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出离职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试用期内离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即时办理离职手续。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劳动者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试用期未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提出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以拒绝,若劳动者自动离职,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寒假,我在一家大型超市做兼职收银员,六月初辞职了,辞职要先在部门经理那里填写离职单再到人事部办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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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2 上午 06:00:54

    兼职收银员,六月初辞职了,辞职要先在部门经理那里填写离职单再到人事部办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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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2 上午 08:07:41

    果你找到了另一个公司,还在犹豫,也可以先跟领导谈话,再做决定。总之先谈话还是先写辞职报告,取决于离职的状况,如果不是因为跟主管领导发生太大的问题,建议还是先跟领导谈谈你的想法,再按流程写辞职信。网友:人的一生终究是要有几次辞职,有时候明明工作很不顺心,但就是缺乏勇气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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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2 下午 01:55:20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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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2 上午 05:22:20

    部门,辞职程序是什么?离职需要向主管和人事部递交辞呈。辞职的那家单位将辞职当事人的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要做的是拿着辞职证明到人才市场去把辞职当事人的档案由委托保管转为个人委托保管。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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