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取保候审,我花了五千,还要花钱找人给我办取保吗
- 2、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配合警方哪些事情?
- 3、办取保候审要本人去吗
- 4、取保候审人取保候审了以后可以找人出来吗
- 5、取保候审出来还要花钱给检察院走关系吗
取保候审,我花了五千,还要花钱找人给我办取保吗
这个情况不属于法律上的问题,属于违规操作。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不需要找人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配合警方哪些事情?
按照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这些情形比较容易批准取保。其它情形是否能够取保,就要看办案机关的决定了。
一、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
从司法实践来看,“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些情形羁押起来很麻烦,也就比较容易被批准取保。如患有严重疾病的被羁押,看守所会派医生重点关注,万一死在里面,被羁押人亲属肯定会要求看守所承担赔偿责任。生活不能自理的,基本也就没有社会危害性,没有必要羁押起来,安排专人伺候。如果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有反人道主义之嫌。对于那些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是否能批准取保申请,就看办案机关的态度了。如果他们认为取保会影响诉讼活动的,也不会批。如果把人放出来逃走了,案件就有可能挂在那里无法结案,这也不是办案机关想看到的结果,关起来多省事,对吧!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在外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做到“随传随到”,并保证司法机关随时能找到人,不能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这些情况不会说了,即便不是取保这些事情也是不可以做的。除了一些统一规定外,办案机关也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向被取保人下达一些特别的“禁止令”,如不得进入一些特定场所,不得从事一些特定行为等等。如违反相关规定,会被罚没保证金或者提前收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三、其它需要注意的问题
取保候审是最容易给人错觉的刑事制度了。许多人认为取保出来就没事了或者会判决缓刑,这是不对的。取保候审仅是有条件的在外面等待刑案审理结果,并不代表不判刑或者判决缓刑,所以说取保出来也不能忽视应对措施。如果自己预测到案件会被判决实刑,也就没有必要花钱找人的去办理取保候审,出来喘几口气又进去了,何必呢!
办取保候审要本人去吗
办取保候审要本人去,取保候审需要由本人签署保证书,并提供人证或者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且与本案无牵连。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取保候审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情节内容、性质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间是12个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等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期间确定其犯罪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前,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人取保候审了以后可以找人出来吗
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出来的。因为取保候审是一种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参加工作、学习。但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出来还要花钱给检察院走关系吗
取保候审找关系是不允许的,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会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的。取保候审找关系需要花钱的,但只要符合程序的不找关系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且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全部退回的。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不找关系就可以申请,不满足条件的找人也没用,若一定要找关系,那是一定要花钱的,而且取保候审本身就是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
找到人,不能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这些情况不会说了,即便不是取保这些事情也是不可以做的。除了一些统一规定外,办案机关也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向被取保人下达一些特别的“禁止令”,如不得进入一些特定场所,不得从事一些特定行为等等。如违反相关规定,会被罚没
候审期间可以参加工作、学习。但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
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不找关系就可以申请,不满足条件的找人也没用,若一定要找关系,那是一定要花钱的,而且取保候审本身就是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况等情况确定的。取保候审找关系需要花钱的,但只要符合程序的不找关系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且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全部退回的。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