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酒驾当事人不配合怎么回复_酒驾不告诉交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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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如何应对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执法情况

一、拒绝签收办案文书

由于对调查处理的惧怕或是不屑一顾等原因,当事人不愿或拒绝在办案人员送达的各种文书上签收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变通处理,以保证送达行为的合法有效。如遇抱惧怕心理,不愿签收的,我们可以与之做耐心仔细的思想工作,告知他行政执法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国家行政管理行为,对案件的处理不可能任意加重或减轻,签收办案文书是一项司法要求,是尊重违法者权利义务,是保障知情权、法定程序、公开、公正办案的具体体现。如果你拒不签收办案文书,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送达文书合法有效的。使之消除惧怕心理或抵触情绪而签收。对那些通过做思想工作仍然拒不签收的,我们可以在送达回证书注明拒绝签收的原因及当时情形,找一些有特殊身份的人,如:警察、法官、基层组织的领导、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到现场见证送达,并在其送达回证上签名,办案人员在送达回证上记下见证人员的有效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再有,如对于那些重大案件,办案文书送达事关办案程序和结果的重要文书,如拒不签收的,我们不妨采用送达公正的方法,通过出据合法有效的公证书,保全证据,申请当地公证处派两名公证员陪同监督送达,以公正送达行为。

二、拒绝提供证据

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出具各种有关证据,而当事人不愿配合或是怕办案人员了解了更多的违法事实,而加重对他们的处罚,不愿提供相关证据,我们可采取不同方法依法收集,以达到真实了解案情的目的。

1、拒绝提供办案依据 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调查,拒绝提供各种办案所需的如合同、帐册、发票等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可以采取下达询问通知书的方式,指令其向办案人员提供材料,通知一次不行的,再通知两次,再如不行的,可对送达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的资料的行为进行公证,或是办案人员多次电话或书面通知当事人,这样当事人可能预见到我们的工作韧性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并由此可能也会影响自己业务的正常开展,而愿意提供材料接受调查处理。如更有甚者,不妨以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不遵守行业规范为由,暂且回收行政许可,迫使其提供材料,接受处理。

2、抽样检查不到场 在执法过程中,不免会涉嫌到某些假冒伪劣、疫染货物,在立案处理时有必要进行抽样取证。这时如果当事人不到场或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可以请质量检验机构派人抽样,也可邀请当事人的主管部门、所在地乡(镇)村领导、行业协会、当事人亲属到场见证,并让见证人在抽样取证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3、拒绝扣留违法财物 在某些场合当当事人知道执法人员要扣留处理违法财物、疫染货物时,将会给他们造成一定的损失,便可能会负隅顽抗,甚至可能是又吵又闹,煽动不明真相者围观阻挠的,我们应做耐心的解释,使当事人和围观者明白事理,明了违法事实将会产生的后果,以期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如真是劝解不通,不予理解支持的,可以拨打110,请公安机关介入配合执法。还有,如果当事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怕不法行为曝光,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的,可以请当地电视台派记者摄录现场,予以公布曝光,这样不仅为日后的案件处理提供视听证据,并可推动案件处理的快速有序进行。

4、运输中违法货物检查 在查处办案中,面对当事人运载的违法运输货物,要想使其接受检查,而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农业行政执法又不能自行上路拦车检查,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以将运输工具的型、牌号、所载货物的名称通知有权上路检查的交警部门协助扣留违法货物,在辖区内的由辖区内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出辖区的通知该辖区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以免违法事实的过失和不良后果的产生。

5、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证据 如当事人不愿提供证据,拒不执行证据保全、暂停生产销售听候检查等行政措施,违法转移、隐匿、销售、销毁有关财物的,可以通过部门协作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提请搜查建议,申请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或是以证据保全证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6、不知违法货物隐藏何处 在办案人员对违法事实已有一定线索,但对大量违法物品不知隐藏何处的情形下,如若直接通知当事人进行检查,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因我们不知货物隐藏何处,情况不了解,当事人拒不接受检查;另一种是可能会打草惊蛇,当事人会将货物转移。我们不妨可以着便装走访当事人周围经营同类产品的经营单位(户)或搬运工以及下级零售商等知情人,让他们协助找出违法货物的存放地点,再择机随同提货人员进入仓库进行检查,或是提请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搜查,办案人员随同作好勘验笔录,以真实掌握违法事实。

三、拒不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书

面对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予理采,不闻不问,拒不履行的,我们总不能等闲视之,无动于衷,让处罚决定书成为一纸空文,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以达到行政处罚的最终目的和维护执法尊严。对那些已责令停业生产经营,限期整改,而拒不执行的,可以采取封存、暂时扣留等强制措施。对已送达罚款通知书,限期缴纳,并告知当事人依据《行政处罚法》逾期不缴纳罚款按每日3%加处罚款的规定,逾期再不缴纳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觉得强制执行有不便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强制执法。对那些注重公众形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劣行进行曝光,让其受到社会的舆论谴责,不得不使其得以履行处罚决定。

如有帮助,请采纳!

南昌一女子开豪车酒驾,被查时称认识领导拒不配合,此事最终是如何解决的?

女子开豪车酒驾,遇见交警拒不配合,还扬言要联系某领导解决。女子喝酒上道,其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最终女子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女子在法庭上鞠躬忏悔,可能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豪车女子拒不配合交警工作

网上有一段视频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视频中一名开着豪车的女子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女子拒不配合交警工作,态度很嚣张,还要打电话找某领导来处理此事。

因为此次查处酒驾的行动是公安交警和多家媒体联合的网络直播,女子的行为已经被全国人民看见。据悉女子曾和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期间喝了红酒,又去KTV唱歌,后又亲自开车离开。女子在经过民德路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下进行酒精测试。

谁知被查女子态度很不厌烦,还让交警找某领导来给她解决问题。女子嚣张的态度引起很多网友的不满,交警更是霸气回怼女子,告诉她叫谁都没有用。

还告诉女子不要坑害别人,她给谁打电话就是害了谁,全国人民正在看着她。女子虽然喝了酒,可能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但在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时,女子极不配合,一个酒精测试居然做了17分钟左右。女子的酒精吹气测试进行了六十六次,最终她测试的数值为117。

这个数值已经达到醉酒驾驶,但女子依然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随后女子进行了血检,测试结果显示女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这个结果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此事最终结果

对于此次事件很多网友更在乎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女子最后如何,另一方面是女子找的某领导是何人。

首先,女子最后的处理结果。因女子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在13日时,相关法院对女子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女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并处罚款一万元。女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网友得知女子的判处结果后纷纷表示大快人心,女子企图通过“特殊”方式逃避法律,这种行为让人气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能高于法律,更没有谁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如果女子因此得到逃脱,就是对法律的无视和人民的不公。

有关媒体报道女子是某银行的管理人员,并挖出女子的工作照。有人曾联系相关银行,但均被否认,都不想提起女子。

然后,女子找的领导是何人?女子嚣张的态度,和声称的某领导,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且对相关同名人员进行调查,但相关人员均表示不认识女子。

醉酒驾车的危害

女子可能觉得逃避醉酒驾车惩罚是一件“好事”,其实醉酒驾车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自从2011年将醉酒驾车纳入刑法后,因醉酒驾车引起车祸的比例下降了70%左右。

每年因醉酒违规驾车,导致死亡的人大约有十万人左右。女子开豪车,还是某银行管理人员,应该懂法知法,为何她不找个代驾。女子在法庭上鞠躬忏悔,可能她已经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国家将醉酒驾车纳入刑法,可见对酒驾是零容忍的。司机更不能心存侥幸,觉得交警并不会上道抽查,或是觉得人脉广有事就搬救兵。

当人喝酒后神经反应会变慢,视线会模糊,识别能力更是大大降低。这样一种醉酒的状态,开车上道堪比自杀。大家经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并不是一句酒桌上的拒酒话,而是一句发自内心的真话。

一般酒驾判断标准有两种,分别是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的标准是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车的标准是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而女子的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已经超过醉酒驾车。

综上所述

南昌女子开豪车酒驾,不配合交警检查,还直言要找某领导。最终女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款一万元。

警察执行盘查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可以怎么处理

治安拘留,警察在执勤盘查过程中,嫌疑人必须予以配合。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警察在下列情况可以要求出示身份证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民警遇到执法对象胡搅蛮缠,故意刁难拒不配合怎么办

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

1、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路面等场所,公安民警现场检查居民身份证,被检查人拒绝出示。

公安民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在高速收费卡口拒不出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

此时交通警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当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若行为人有辱骂或暴力、威胁等行为的,可依法现场制服后,传唤至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发现可疑人员,需对其人身、车辆进行检查,行为人拒不配合的。

此时可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视情使用警棍、催泪喷雾器及武器等予以现场制服后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查酒驾时驾驶员离开现场拒绝检查怎样处理

一般是不可能给驾驶员跑掉的,如果驾驶员拒绝检查那么交警会强制执行,会把驾驶员带到医院抽血检查。

查处酒驾时当事人不配合民警应如何做?

拒不配合工作,由民警进行强制措施,立即进行抽血化验。性质恶劣,由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阻碍执法,上限处罚。性质轻微,开具不服从指挥处罚。

遇交警检查,必须减速停车,服从指挥,这个是最基本的。

2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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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7 下午 07:26:35

    万元。女子在法庭上鞠躬忏悔,可能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豪车女子拒不配合交警工作网上有一段视频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视频中一名开着豪车的女子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女子拒不配合交警工作,态度很嚣张,还要打电话找某领导来处理此事。因为此次查处酒驾的行动是公安交警和多家媒体联合的网络直播,女子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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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7 下午 10:50:01

    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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