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手术签字的家属是否需要出示能够证明与患者关系的证件啊?问明白人。
- 2、医院的医护人员可能知道亲属关系吗?
- 3、手术签字的家属是否需要出示能够证明与患者关系的证件?
- 4、医院手术签字必须是直系亲属吗?
- 5、在上海做手术家属签字必须要直系家属签字么?朋友谎称是表亲可以么?医院会查关系么?
- 6、朋友做手术叫我帮忙做见证人签字有法律责任吗?
手术签字的家属是否需要出示能够证明与患者关系的证件啊?问明白人。
如果在择期手术,成年病人清醒且智力正常的情况下,家属可以签字,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关系,如果没有带户口本,那么需要有一个患者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某一位亲属进行签字,这样的授权委托书医生都会给你准备,即使带户口本也需要签署这个授权同意书。
如果在择期手术,患者未成年,需要由法定监护人进行签字,可以不用授权委托书,因为患者未成年,签字也无法律效应。一般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顺序选择最靠前最有资格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如果碰到特殊家庭情况,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如果是急诊手术,任何患者陪同人员都可签字,当然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没有带也需留下身份证号码,必要时医院的负责人也会签字,或者司法机关也需共同签字,这种签字医生一般会主动找你,并会安排相应的手续。
医院的医护人员可能知道亲属关系吗?
病人或者家属不提供信息,医护人员是不知道亲属关系的。但是如果真有什么问题,通过身份证号肯定是能查到的。
手术签字的家属是否需要出示能够证明与患者关系的证件?
需要出示证件。
1丶在择期手术,成年病人清醒且智力正常的情况下。
家属签字,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关系,没有带户口本,需要由患者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某一位亲属进行签字,即使带户口本也需要签署这个授权同意书。
2丶在择期手术,患者未成年。
需要由法定监护人进行签字,可以不用授权委托书,因为患者未成年,签字也无法律效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顺序选择最靠前最有资格的法定监护人签字。
3丶急诊手术,任何患者陪同人员都可签字。
需要出示身份证,没有带也需留下身份证号码,必要时医院的负责人也会签字,或者司法机关共同签字,这种情况签字医生会主动找你,并会安排相应的手续。
扩展资料
手术签字的文件叫做手术同意书。
1丶手术同意书不是合同书,不具有合同的功效。手术同意书的意义一是从程序上表明手术合法。二是表明患者对手术的应有损害及可能的风险已经知晓。
2丶手术同意书可以视为一种合同,一旦发生合同列举的风险,患者应当承担。
3丶手术同意书是一种格式合同,其中的风险责任承担条款是无效的。
手术同意书是不是一种合同,必须用合同的特征来衡量。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是产生、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③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手术同意书
医院手术签字必须是直系亲属吗?
医院手术签字必须是直系亲属。需要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比如父母,子女,女婿,爱人等直系亲属。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签字的目的是医院履行对于病人的告知义务,将接下来要采取的医疗措施,或者说手术,的必要性,风险,等诸多因素对病人予以告知,病人签字了,那么就代表认同医院的手术措施,以及愿意承担所面临的风险。医院这么做实际上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在上海做手术家属签字必须要直系家属签字么?朋友谎称是表亲可以么?医院会查关系么?
如果是成年人,自己的病情自己签字就完全具有法律效应了。要直系亲属签字纯属强迫。要是没有直系亲属怎么办?或者患者不愿告诉别人呢?
签字的目的就是说明签字人对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结果,预后,风险等都有了了解的基础上,资源接受治疗。病人在对自己病情和治疗方法有任何疑虑的时候,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治疗。这个选择也是可以签字为凭的。根本就没有其他直系亲属啥事。
医院是不会查你家亲属关系的。他们也就是留个文件放病历里面,有这个要求而已
朋友做手术叫我帮忙做见证人签字有法律责任吗?
没有责任,首先不是近亲属,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医院也不会允许。即便你签字了,将来发生手术风险,你也不会要求承担一定责任的。其次,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自己是可以给自己签字的,但是如果本人无法签字,那就需要家属签字了。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手术、治疗或者特殊检查等风险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需要签名的则需要本人签名);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本人不能签名的,需要近亲属签名)。从这一规定可知,如果和患者本人没有亲属关系,一般医院不会找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在手术或者诊疗确认书、同意书上签字,否则医院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风险。但是,如果是患者本人找自己的朋友签字,仅是用于见证手术过程,那患者的意思可能是以后如果和医院有任何医疗上的纠纷,希望能有人予以证明。如果诉至法院,希望该见证人出庭作证。故,这份签名不会让签名人承受任何法律后果,无需担心有承担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免医疗纠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