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伪时期佳木斯的定位_抗日时期的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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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佳木斯名字的由来

佳木斯,清康熙年间晚期写作“甲母克寺噶珊”,后汉译“嘉木寺”、“贾木司”、“

佳木斯”。“佳木斯”一词,一说赫哲语,意为“骨头”或“尸体”;一说满语,“驿丞”

或“站官”之意。

周属肃慎,汉晋属挹娄,南北朝属勿吉,隋唐属靺鞨,辽属五国部,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辖区。

据史书记载,佳木斯是松花江通往黑龙江江口的古驿道,这里生活着满族的先祖肃慎,以后又称挹类人。佳木斯之称起源于何时,没有确切记载,只是到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在《康熙皇舆全览图》上,在佳木斯地区上被与写作“甲母克寺噶珊”。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出版的《盛京、吉林、黑龙江标注战绩图》上,又以满汉文字称“嘉木寺屯”。按满语解释,佳木斯为驿丞,噶珊为村,所以佳木斯为“驿丞村”或“站官屯”。1888年,由依兰旗署高“东兴镇”,后因重名,恢复沿用佳木斯至今。

佳木斯1888年建镇,原名东兴镇,清末始称佳木斯,一九三七年析桦川县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置佳木斯市。此地早在清雍正年间为三姓副都统辖地。光绪年间改置为依兰府地,光绪末年,佳木斯已成为具有百余户人家的小镇。宣统元年(1909年)上派桦川设治员来佳木斯掌管行政事务,民国二年(1913年)因遇水患,将县治移至悦来镇,并于此地设置县佐。自民国五年(1916年)始,随着鹤岗煤矿和梧桐河金矿的开发,佳木斯迅速发展起来。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建立伪满洲国,日本武装移民在此开拓。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一日,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后,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成立三江省公署,佳木斯成为三江省公署所在地,与此同时,桦川县公署再度移驻于此,此地遂成为省、县的政治中心。佳木斯优越的地理位置,不仅是当时的政治中心地,而且也是经济中心和水路交通的枢纽。随着各种机构设施的陆续建置,佳木斯已初具建市规模。康德四年(1937年)九月于三江省公署内设置佳木斯市制筹备处,同年十二月一日治外法权撤销后,正式建置佳木斯市。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将伪三江。东安两省合并为合江省,佳木斯市为合江省省会所在地。全国解放后,恢复东三省,佳木斯市隶属于黑龙江省,为县级市。

佳木斯在历史上有什么大事

早在17世纪沙皇俄国将其侵略魔爪伸向中国东北边疆时,佳木斯地区的人民奋起抵抗。1643年,沙俄派出波雅科夫率侵略军,闯入中国内河黑龙江进行骚扰,烧杀抢掠,遭到边疆居民的英勇抗击,被逐回。1650年后,沙俄侵略者哈巴罗夫纠集哥萨克匪徒,多次侵入黑龙江中下游。佳木斯边疆军民同仇敌忾,于乌扎拉村进行迎击,予入侵者以沉重打击。1654—1658年,沙俄派遣以斯捷潘诺夫为首的侵略军,三次侵入松花江流域,在黑龙江与松花江汇合口处遭到当地各族军民的英勇抗击,被歼270余人,斯捷潘诺夫葬身鱼腹。19 世纪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瓜分中国。沙皇俄国乘机强迫腐败的清朝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强占了原属中国的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约100 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从此黑、乌两江成为中俄界江。

1931年,日本军国主义者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驻守三江地区的东北军旅长兼依兰镇守使李杜将军,率所部官兵在广大群众的支援下,开赴哈尔滨前线迎击日军。驻佳木斯镇的桦川县长张锡侯,组织地方乡勇进行编练,准备抗敌。1932年 5月日军侵占佳木斯后,镇内乡绅武国梁、武国臣弟兄舍家纾难,组织“自卫军独立团”在周围农村展开游击战争。由民众自发组织的义勇军、黄枪会、红枪会、天真会、大刀会等抗日团体纷纷成立, 总数达万人。从5月至年底与日军进行大小战斗10余次,给日军以沉重打击。11月17日,红枪会、黄枪会等抗日义军聚集数干人,手持大刀、长矛,于城东马忠显大桥同日伪军展开激战,打死打伤日军40余人,抗日义军牺牲近千人。

在国民党政府坚持不抵抗政策、少数人屈膝投降的形势下,中共下江特委、北满临时省委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在三江地区积极建立和发展党的地方组织,发展壮大抗日武装。佳木斯市区的地下党由一个小组发展为市委。郊区大来、黑通、西格木等乡村纷纷建立了抗日救国会,成为十分活跃的抗日游击区。先后攻破大来、黑通等伪警察署,策动了梧桐河矿警的武装起义。与此同时,由中共北满省委领导的东北抗日联军在三江地区与日伪军展开了大规模的战斗。30年代中期,东北抗日联军的11个军中,有5个军诞生在佳木斯地区;有8个军经常活动和战斗在三江平原。著名的抗日联军领导人赵尚志、李兆麟、周保中、李延禄、冯仲云、崔石泉、夏云杰、祁致中、李保满等,都曾经在这里同敌人进行过艰苦卓绝的战斗,无数抗日联军将士的鲜血洒遍三江大地。中共地方组织和抗日联军,团结依靠人民群众,在偏辟的农村和山区,建立密营、根据地和“红地盘”,成立抗日救国会、妇救会和儿童团。人民群众积极主动为抗联筹款筹物,传送情报,破坏桥梁、电信,并伺机袭击敌人。对于松花江下游抗日斗争形势的发展,日伪当局恐慌万状,惊呼“三江省已变为共产乐土!”1938年,敌伪加紧推行残酷的“治安整肃”计划。在农村和山区强制“归屯并户”,实行“保甲连坐”,以期隔断人民群众与抗日联军的联系。在城市进行大搜捕,发动“三·一五”大逮捕事件,使佳木斯及周围各县的中共地下组织全部遭到破坏。抗日联军在失去党的统一领导、给养断绝、敌人重重包围的情况下,处境异常艰险,蒙受巨大损失。为了冲破敌人的包围和封锁,主力部队被迫转移到海伦、北安、一带继续坚持游击战争。1941年后,为了保存有生力量,抗联部队陆续转入苏联远东地区进行整训。1945年8月日本投降,抗联部队配合苏联红军,重新返回东北,赢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佳木斯的历史沿革

佳木斯原名“甲母克寺噶珊”、“嘉木寺屯”,为满语,意译为“站官屯”或“驿丞村”。

早在 6000年前,佳木斯地区就有人类活动。历史文献记载,在公元前20世纪夏商之际,肃慎人即在此地繁衍生息,并向中原王朝连年朝贡,接受管辖与封赏。

汉晋时代,肃慎改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为勿吉,隋唐时称为靺鞨,均臣服中原王朝。

唐朝曾设立黑水都督府,管辖今佳木斯一带。

辽时靺鞨改称女真,辽王朝在依兰以下沿松花江、黑龙江两岸建立五国部,管辖这一地区。

元初归开元路,后属水达达路。明代于黑龙江入海口附近设立奴儿干都司,统辖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直至库页岛广大地区。

清代初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吉林、黑龙江地区,北至外兴安岭,东至滨海及库页岛。清雍正十年(1732年)增设三姓副都统。

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依兰旗署设东兴镇(后改为佳木斯镇)。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依兰府,归依兰府管辖。

1909年改属桦川县。

1910年3月1日(清宣统二年正月二十日)正式设置桦川县,改隶桦川县管辖。桦川县署驻东兴镇。

1912年11月迁往悦来镇。

1925年1月,桦川县公署在佳木斯设“佳木斯行署”,县知事在佳、悦两地轮流办公。

1929年5月5日改为“桦川县驻佳木斯办事处”。

1930年佳木斯屯与东兴镇合并,定名为“佳木斯镇”,隶属桦川县管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属伪满洲国三江省。

1934年12月 1日,伪满洲国实行新省制,将东北地区分割为14个省。其三江省省公署设在佳木斯。辖1市(佳木斯市)、14县,其中乙种县 1个,即依兰县;丙种县8个,即桦川、富锦、方正、抚远、宝清、通河、萝北、汤原;丁种县 5个,即同江、勃利、饶河、凤山、绥滨。1937年设市,为省会。

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佳木斯市,9月成立佳木斯市制筹备处,12月1日正式成立伪佳木斯市公署,由三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下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佳木斯成立三江地区行政公署。

1945年11月17日,成立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会,李范五任书记。

1945年11月21日,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撤销;成立合江省政府,省会设在佳木斯。

1946年将市郊纯农村部分村屯划归桦川县管辖。

1948年7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撤销牡丹江省,该省所辖东安地区的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此时,合江省共辖21市、县。9月27日,汤原、鹤立两县合并为汤原县。

1949年5月,合江省共辖佳木斯、兴山、东安3市,富锦、依兰、虎林、绥滨、汤原、桦南、宝清、抚远、萝北、桦川、勃利、密山、同江、佛山、集贤、饶河、鸡宁、永安、依东、双河、刁翎、林口等22县。

1949 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重划东北行政区域,撤销合江省建制,并入松江省。5月 11日,合江省政府停至办公。

1952年1月,将桦川县的耿家、模范、双合、四丰、中兴5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同年全市分设4个区。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4年10月 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中共合江地委、合江专员公署,机关设在佳木斯市。

1956年,将与市郊周围毗连的桦川县太平山、三家子、新华、靠山、蒙古力、新民6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同年3月,桦川县人民委员会由佳木斯移驻湖南营镇。

1957年11月,将桦川县的黑通、西格木、永安、大来岗、裕太、兴华6个乡和四合山乡花园屯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58年1月,全市人口超过20万人,恢复市辖区,分设长安、三合、和平3个城市区和1个郊区。

1958年6月18日,省政府决定,将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划归合江专署管辖。

1959年3月,将桦川县的悦来、新城、星火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60年1月7日,饶河县与虎林县合并成立虎饶县,划归牡丹江农垦局管辖。

1960年 4月29日撤销集贤县,设立友谊县,受合江专署和合江农垦局双重领导。

1961年1月,增设佳东区。同年3月,撤销郊区。

1962年10月20日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

1963年 2月1日,虎饶县划归合江专署管辖。同年12月30日设立绥滨县,归合江专署管辖。

1964年 6月撤销虎饶县,相继恢复虎林、饶河、桦南和友谊县,归合江专署领导。

1964年8月,为缩小城市郊区,将郊区的大来、永安、西格木、悦来、建国、星火、拉拉街、苏家店、中伏、梨树、新城11个公社划归桦川县管辖,但西部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因距桦川县城较远,不变领导,仍由佳木斯市代管。

1965年2月2日撤销勃利县七台河镇,成立七台河特区,受合江专署领导。同年8月23 日恢复同江县,归合江专署领导。

1966年 2月8日,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改为省直接领导。

1968年4月8日,佳木斯市划归合江地区管辖。同年 8月10日,合江地区和佳木斯市合并称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对外仍保留佳木斯市名称。

1968年12月13日撤销友谊县建制。

1970年4月 1日,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七台河特区改为七台河市建制。

1972年恢复设立郊区,全市共辖5个区。

1973年3月31日,地、市分开,恢复佳木斯市建置,仍归合江地区管辖。

1978年12月,将桦川县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2年8月,将依兰县的高峰、桦南县的陡沟子和桦川县的顺山堡等6个生产大队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3年10月8日,佳木斯市、七台河市改由省直接领导。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

1983年11月1日,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合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其原辖的依兰、汤原、桦南、桦川、萝北、绥滨、富锦、集贤、宝清、饶河、同江、抚远、友谊13县,于1985年1月1日正式划归佳木斯市。

1985年1月1日撤销合江地区行署,地市合并称佳木斯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合江行署所属各县,由佳木斯市管辖。

1987年2月,同江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同年11月,将佳木斯市所属的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领导;将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1988年8月,富锦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

1991年4月1日,将佳木斯市所属的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宝清、友谊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

2004年,经省政府同意,佳木斯市对市辖区行政区域进行部分调整:将郊区的松江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将东风区佳南办事处的红霞、三江、宏达、双合四个社区划归前进区管辖;将郊区四丰乡的南岗村整建制划归前进区管辖;将永红区的建设街道、长安街道、友谊街道的西站、北铁西、南铁西三个社区和郊区长青街道的江南社区、万发社区、长青乡的长青村,四丰街道的和平社区、四丰乡的新丰村划归向阳区管辖。同年,将郊区的建国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

2006年7月27日,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佳木斯市郊区管辖。调整后,佳木斯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2011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抚远归省直接管理。

2016年,民政部(民函[2016]14号)批复同意撤销抚远县,设立县级抚远市。

佳木斯的发展史

1954年设合江专区,专署驻佳木斯市。原松江省所属桦川(驻佳木斯市)、桦南(驻湖南营)、萝北(驻肇兴镇)、富锦、集贤、抚远(驻绥远镇,即今抚远镇)、依兰、汤原、勃利、饶河、宝清等11县划归合江专区。

1956年桦南县撤销,并入桦川县。桦川县驻地迁湖南营。合江专区辖10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划归合江专署领导。萝北县迁驻凤翔镇。合江专区辖3市、10县。

1959年抚远县驻地由抚远镇迁同江镇。

1960年撤销集贤县,以原集贤县的东部地区设立友谊县(驻友谊农场);原集贤县的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撤销饶河县,并入牡丹江专区的虎饶县。

1962年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驻福利镇)。合江专区辖3市、9县。

1963年以富锦县松花江以北的绥滨地区设立绥滨县(驻绥滨镇)。合江专区辖3市、10县。

1964年恢复桦南(驻桦川县原驻地桦川镇,称为桦南镇)、虎林(驻虎林镇)、饶河(驻饶河镇)、友谊(驻友谊镇)4县。桦川县由桦川镇迁驻佳木斯市。合江专区辖3市、14县。

1965年由抚远县部分地区设同江县(驻同江镇)。抚远县由同江镇迁驻抚远镇,桦川县由佳木斯市迁驻悦来镇。合江专区辖3市、15县。

1966年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改由省直辖。合江专区辖15县。

1967年佳木斯市划归合江专署领导。辖1市、15县。

1968年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合江专区辖1市、14县。

1970年合江专区改称合江地区。将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原七台河特区改设七台河市,属合江地区领导。辖2市、13县。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佳木斯市升格为地级市。

1984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70号)设立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县行政区域为友谊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友谊镇。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78号)撤销合江地区,将桦南、集贤、宝清、富锦、依兰、汤原、桦川、萝北、绥滨、饶河、同江、抚远、友谊共十三个县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85号):撤销同江县,设立同江市(县级)。以原同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同江市的行政区域。

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77号):(1)将佳木斯市的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2)将佳木斯市的萝北县、绥滨县划归鹤岗市管辖。

1988年8月30日,民政部批准(民[1988]行批19号)撤销富锦县,设立富锦市(县级)。以原富锦县的行政区域为富锦市的行政区域。

1991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1]4号)将佳木斯市的宝清县、友谊县划归双鸭山市。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

全市有4个民族乡,分别是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汤原县汤旺朝鲜族乡、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和八岔赫哲族乡。全市共有42个民族村,其中朝鲜族村 35 个、赫哲族村5个、满族蒙古族村1个、满族村1个。街津口乡280平方千米、八岔乡287平方千米。

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设置东满总省和兴安总省的同时设置了鸡宁县,隶属于东满总省的乐安区域。1949年解放后,将鸡宁县(原合江省所辖)改称鸡西县,属松江省。

1956年双鸭山矿区改设双鸭山市,为黑龙江省辖市。1958年双鸭山市划归合江专署领导。1966年双鸭山市改由省直辖。

1980年4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双鸭山市尖山区、岭东区、岭西区、四方台区、宝山区。

1984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70号)设立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县行政区域为友谊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友谊镇。

1987年11月6日批准,国务院(国函[1997]177号):(1)将佳木斯市的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2)将双鸭山市岭东、岭西两区合并为岭东区。

1991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1]4号)将佳木斯市的宝清县、友谊县划归双鸭山市。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鹤岗煤矿由满洲炭矿株式会社经营。随着煤炭开采业的不断扩大,此地迅速发展起来,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伪满洲国实行行政机构改革之际。由汤原、萝北两县析置鹤立公,隶属三江省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撤销三江省,鹤立县划归合江省所辖。解放后,鹤立县升置市,名为兴山市。一九五一年改兴山市为鹤岗市,后为黑龙江省所辖。

1906年(清光绪三十工年)黑龙江省开始出放“鹤字段”毛荒。1916年清丈完毕。此时在今鹤岗附近出现数十个垦荒村落。1918年(民国7年)沈松年与孙丙午等人合资15万元成立兴华煤矿公司,开发石头河地方煤矿。1926年鹤岗铁路开通,煤矿发展。1929年3月,鹤岗煤矿公司驻矿事务所设街基管理员管理街政事务,从此矿山设治,名兴山镇。

1932年8月11日,日本侵略军侵占兴山湖,1938年日伪将兴山镇改治兴山街,隶属汤原县。1939年改隶鹤 立县。日本侵略者为了加强殖民统治,1941年5月将兴山街改为特翰街。还驻有日本宪兵分队、日本关东军守备以,设“鹤岗刑务署”、“鹤岗矫正辅导院”两所监狱。1944年二月兴山街改称鹤岗街。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民主政府接管鹤岗,于1945年12月20日建立兴山市,先后隶属鹤立县、合江省、松江省。

1949年11月24日,兴山市改称鹤岗市,为松江省辖市。1954年鹤岗市为黑龙江省辖市。1958年鹤岗市划归合江专署领导。1966年鹤岗市改由省直辖。

1980年4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鹤岗市东风区、跃进区,设立南山区;撤销鹤岗市群力区、反修区,设立东山区;红卫区更名为兴山区;红旗区更名为兴安区。

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77号):将佳木斯市的萝北县、绥滨县划归鹤岗市管辖。民国五年(1916年),以桃山脚下的王霸砬子河(今万宝河)为界,七台河地区分归依兰、宝清两县辖。

民国七年(1918年),经吉林省长公署批准设勃利县。从此,七台河地区由依兰县划出,归属勃利县辖。

1965年3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2日电示,下发《关于建立七台河特区的通知》,决定组建七台河特区。同年5月20日,七台河特区正式建立,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七台河特区和七台河矿务局一体办公,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辖。

1968年4月20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七台河特区革命委员会,仍属合江地区辖。

1970年4月1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下发通知,将七台河特区改称七台河市,隶属关系不变,为地辖市。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七台河市升格为地级市,将合江地区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11月,七台河由地辖市升格为省辖市,同时实行市管县新体制,合江地区管辖的勃利县和宝清县的宏伟、岚峰两公社,划归七台河市辖。 1954年合江专区嘉荫县划归伊春.

1993年.佳木斯市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省合并为九省,林口县划属合江省管辖,全国解放后划东北为三省,林口县又归属黑龙江省所辖,沿续至今。

3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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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8 上午 11:22:28

    国五年(1916年),以桃山脚下的王霸砬子河(今万宝河)为界,七台河地区分归依兰、宝清两县辖。 民国七年(1918年),经吉林省长公署批准设勃利县。从此,七台河地区由依兰县划出,归属勃利县辖。 1965年3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2日电示,下发《关于建立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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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8 上午 10:47:50

    4县,其中乙种县 1个,即依兰县;丙种县8个,即桦川、富锦、方正、抚远、宝清、通河、萝北、汤原;丁种县 5个,即同江、勃利、饶河、凤山、绥滨。1937年设市,为省会。193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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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8 上午 08:02:21

    于此地设置县佐。自民国五年(1916年)始,随着鹤岗煤矿和梧桐河金矿的开发,佳木斯迅速发展起来。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建立伪满洲国,日本武装移民在此开拓。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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