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律师能够调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吗
可以调查的,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扩展资料
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律师可以查询债务人的房产和存款信息吗
一、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需要调查有关证据的,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与案件有关的房产信息。 二、所需资料及证明文件: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律师执行业资格证明文件;
如何查到欠款人是否名下有财产,房产
债权人可以通过相关机构查询,比如可以通过银行查询名下的银行卡。通过房产局查询名下的房产等等。但一般人是不会给你查询的。如果有需求可以通过法院来查询。也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名下财产。 当事人自行报告包括申请人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
法律分析
查询方法如下: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二、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五、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六、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律师可查房产吗
不可以查询,除非取得产权人或共有权人授权委托后查询: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关于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查询范围:
(一)房屋权利人或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房屋原始登记凭证,此条中可看出房屋权利人是可以委托他人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办法”对“他人”没有专门的规定,即任何非权利人都可视为“他人”,都可以接受权利人的委托为其查询房屋的原始登记凭证,故律师自然也可以受权利人的委托代其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房屋原始登记凭证。
(二)《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