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网查执行验证码滚动_人法网执行记录查询系统

hacker|
106

文章导读:

人法网执行记录查询怎么操作?

1、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点击官方链接进入主站页面。

2、进入官网后,在页面下方找到到“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查询功能链接,点击进入。

3、点击查询链接进入查询界面。在查询界面可以看到三个输入框,分别为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和执行法院范围。按照要求填写即可。

4、点开执行法院范围,会出现许多法院的选择,选择自己的所查询的法院后,点击确定

5、搜索结果返回界面如下,主要包括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立案时间、案号和查看详细信息按钮。

6、点击每一条案件右方的【查看】链接可以查看到案件的详情了。如下图。

拓展资料

1、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

2、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3、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4、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

人法网为什么验证码一直错误

如果你出现验证码一直错误的情况,建议你先多刷新几遍,直到出现一个验证码里面的字符你能准确看清楚。如果你能够确定你输入的字符是正确的,那么你可以关闭网页,再重新打开进行验证。最后还不行,你就换一个浏览器再试试。

被执行人验证码怎么输

验证码就是让你照着空旁边的的数字照抄一遍。一般都是图片格式,也有的需要回答问题。

人法网执行查询官网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址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2条大神的评论

  • avatar
    访客 2022-07-10 下午 11:52:16

    文章导读:1、人法网执行记录查询怎么操作?2、人法网为什么验证码一直错误3、被执行人验证码怎么输4、人法网执行查询官网人法网执行记录查询怎么操作?1、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点击官方链接进入

  • avatar
    访客 2022-07-11 上午 11:00:45

    时间、案号和查看详细信息按钮。6、点击每一条案件右方的【查看】链接可以查看到案件的详情了。如下图。拓展资料1、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