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去年襄阳东站的无头女尸是怎么一回事?
- 2、襄阳市网上通缉犯名单
- 3、襄阳灭门始末:同姓亲属,因邻里矛盾,夫妻俩砍杀一家三口,后来怎样了?
- 4、襄阳无头女尸案件怎么样了?好残忍、死亡原因是什么?
- 5、唐建敏案的案情探究
- 6、90年代东北五虎杀人案,襄樊一家五口惨遭灭门,最后为何会因女人被抓?
去年襄阳东站的无头女尸是怎么一回事?
1994年曾因犯盗窃罪获刑5年半。2008年,他和妻子离异后,到襄阳打工。今年7月中旬,熊某在襄阳火车站东站对面的一家建筑工地务工。 7月31日晚10时许,熊某从工地出来溜达,走到襄阳东站广场进站口,看到一年轻女子迎面走来,边走边接电话。经过熊某身边时,熊某突然用胳膊箍住该女子的脖子,并将其拉到广告牌背面撂倒在地。 在熊某的踢打下,女子很快没了动静。熊某返回工地在宿舍坐了片刻,害怕事情暴露,便到工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重返现场。见女子仍一动不动,便将其头砍下并剖腹。当晚11时许,熊某回到工地,将菜刀冲洗后放回厨房,并清洗了衣服鞋子上的血迹。 案发后,警方通过现场滴落的血迹,找到熊某所在的工地,将其抓获。 经查,被害女子杨某,今年18岁,襄州区古驿镇人,是一家酒店的面点学徒,生前和熊某并不认识。熊某交代称,他离异后感情缺失,认为别人都过得很好,自己却一无所有,感到心理失衡,见到杨某后临时起意将其杀害。
襄阳市网上通缉犯名单
在网上查询需要进入网站,但这个网站一般不对外开放,进不去。
公安部主页: ;
公安部A、B级重犯通缉令: ;
可以去当地公安部门查,既简单又快捷。
襄阳灭门始末:同姓亲属,因邻里矛盾,夫妻俩砍杀一家三口,后来怎样了?
有句话说得好,远亲胜过近邻.然而,人们总是自私贪婪,心胸狭窄,这样的邻居真的需要提防。襄阳香洲区的一对夫妇因为长期以来邻里关系不好杀了一个人。
多年的感情积累,踩上了山脊成了两个邻居的导火索,而且都姓郝,不出五代,也是亲戚。但两人想要来更多的矛盾,怨恨更深,水火不容。郝的房子是两年前建的,所以地势比较高。通常下雨的地方是他家附近的排水系统,所以两人经常吵闹。
还有很多时候被人陷害,被豪偷了自己的东西。郝的妻子王某两个家庭在房子后面各有一块空地,通常种些蔬菜。这一天被郝媳妇宋某和媳妇小红在房子后面的土地上种土豆,不小心掉到了两家的边界上,他的脚踩到了郝家的田埂上。因为天空下着小雨,所以小红脚印越来越明显。
事后,郝的妻子王发了脾气,开除了三丈,骂了三丈的名字,双方也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平日嫌丈夫懦弱,此时怒火已经无法控制。这时候谋杀郝亦从市场赶回来,听到争吵声,向田走了过来。丈夫和妻子看到郝甚至拿着鹤嘴锄和砍刀向被谋杀的郝和宋夫妇跑去,威胁着,不吉利的样子。郝某拿起刀向被害郝某腰部冲去,双腿被砍断,被害郝某瞬间瘫倒在地,流着血,不等站起来,郝某再次被砍倒,再也没有站起来。
这时王某也举起鹤嘴锄打在宋某的头上,被打到头流血而晕倒。见浩某夫妻杀红眼,小红赶紧跑进房间里,把自己锁起来。郝和他的妻子撬开门锁,用三把刀刺伤了小红。他们当场晕倒了。目击者姓张,当时在不远处的田里工作。当时,郝思豪和他的妻子拿着鹤嘴锄和大砍刀,他们觉得不对劲,冲向过去,他们看到双方正在从争吵演变为砍伐。两米长的屠刀乱挥,血也流了出来。
老张刚要打电话给警察,却发现没有手机,他们立即回家报警,当回来时,人已经走了。 还有呼吸,被送往医院,死于脾脏严重受损导致的大出血。冲动的夫妻二人被判处死刑后,他们选择向警方自首,今天知道为什么有它。只是为了喘口气,只是为了片刻的快乐,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庭审结束后,两人武装故意剥夺生命,造成三人死亡,两人积极主动,被定为主犯。两人一审被湖北襄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小怨恨加起来就是大恨,不能解决最终导致悲剧
小小的怨恨看起来很简单,但它们永远不会被解决。小小的争执,小小的冲突都会导致悲剧。农村人口众多,人员教育水平较低。在处理双方关系时,方法和手段不当。很多非语言的语言很容易传播,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缺失,加大了差距。
往往因为小事,双方心中开始怀疑,矛盾不断积累,负面情绪不断上升,很容易导致双方之间的争吵,一场争吵很容易使用暴力,这就导致了悲剧。交流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双方发生冲突,一个中间人去打架、调解,或者一个草根工人去面对调整、伸张正义,也许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什么事是怕一个熟人说和,双方都应该给一些面子,更多的沟通即使人再难,再难,只要耐心说服就会解决。
正是由于缺乏这些联系,导致冲突升级,最终变得无法补救。有一句话说: “宽恕和浩瀚的天空下” ,“退后一步” ,如果我们面对这些事情,心可以豁达,宽容一些,我们会失去什么?如果我们学会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理解别人的困难和困难,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合理的方式面对生活。我相信我们都是邻居。
襄阳无头女尸案件怎么样了?好残忍、死亡原因是什么?
案件已经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拿归案。
根据警方调查,已经排除自杀的可能性,主要是依靠于被害人的尸身破坏时间,即被害人是死后被人分尸,还是死前或者说死亡过程中被剖腹及斩首,同时死因也是至关重要的。从照片看,尸身新鲜,不存在死亡数日后被与该案件无直接关系的他人恶意毁尸的可能性。
此处是否为第一案发现场,很可能是被害人死后被抛尸。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翟方)2014年8月1日5时38分,襄州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襄阳火车东站站前广场广告牌背后的草丛中发现一具无名女尸。”
接警后,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侦破专班,强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认真细致的现场勘验、调查走访和刑事技术认定,目前已将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抓获。相关侦查审讯工作正进行之中。
唐建敏案的案情探究
唐建敏既然被枪决了,怎么又复活了呢?难道是两个唐建敏、抑或是被人冒名顶替了还是……
诸多疑云,值得探究:如果现在还活着的唐建敏是无辜的,那么被枪决的又是谁? 2009年,湖北省检察院启动调查。后查明:在湖北宜昌,抢劫犯“唐建敏”从被抓获、羁押、审查起诉、审判,直至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司法机关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唐建敏,而是名叫张文华。
枪毙了一个“冒牌”的唐建敏,自然不妨碍真正的唐建敏好好活着。
可是,张文华又是谁?他何以能够一路通行无阻,以唐建敏之名受审领死?又是什么原因,让他至死也不肯表露自己真实的身份?
2011年09月20日前,新快报记者北上前往河南淅川,湖北襄阳、宜昌、武汉四地调查,试图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
记者发现,张文华曾于1997年在襄阳犯下另一起谋杀案,其在逃亡路上还书信“举报”了“同伙”徐浩。
当地监狱里,至今还关押着这名已喊冤14年的“同伙”徐浩,他还苦苦等待着,那已被枪决的张文华有朝一日能够“落网”,以查清这起谋杀案,还自己一个清白。
张文华说他叫唐建敏,警察就记录他是唐建敏。
案子就这么办下去了。
如今,随着张文华“冒名”死亡被发现,有关徐浩杀人的案子也成了说不清的“死囚遗案”。
这也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高度关注。该院目前正着手重新梳理此案。
我们相信:只要回归常识,注重证据,还原事实真相并不困难。 9月16日,“南水北调”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旁的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连续数日的阴雨后,天气放晴,一些人甚至重新穿回了短袖。
地里空着,还不到种麦的季节,65岁的前河村老支书李明占也就闲在家里,没有出门。
向新快报记者提起村民唐殿忠家九年前的一桩遭遇,李明占至今还记忆犹新,同时哭笑不得,“因为这事实在是太离谱了!”
九年前的夏天,李明占受托转交村民唐殿忠家一份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唐的儿子唐建敏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让家人前去领尸。
“当时唐家没人,也就无人去领尸。”李明占说。
不料,一个多月后,已经“死”在宜昌的唐建敏居然回家了。当时,这位刚从北京打工回来的青年搞不懂:乡亲们为何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唐建敏是唐殿忠的二子,时年30岁,常年在外打工。
由于平素里父子关系很不好,他去到哪儿也不告诉家里,甚至不留联系方式。法院的通知,让村里人很是吃惊:这小子在外面违法犯罪,被枪毙啦!
一个多月后,村里人再次大吃一惊:已经“被枪毙”了的唐建敏活生生地走回来了,“正在村口晃荡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裁定书中写道:“1972年8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的唐建敏,于2000年9月30日晚,穿夹克、戴帽子跟踪女子黄娅,在宜昌市珍珠路实施抢劫,抢走黄娅身上的一部手机及钱包。此后,唐建敏又连续作案,抢劫三名女子,并将其中两人捅成重伤。2001年8月19日,唐建敏被警方擒获。”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唐建敏”死刑。“唐建敏”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湖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由院长吴家友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
宜昌市中院于2002年6月6日对“唐建敏”执行了死刑。
可是,既然唐建敏还活着,而且并未到过宜昌,那么,被处死的人又是谁呢?
“唐建敏今年过春节还回来过,他带着老婆、孩子在北京打工。”李明占说,“我们到现在都纳闷:法院是如何判刑,又如何验明正身的?”
关于在宜昌被处死的罪犯“唐建敏”的真实身份,多年以后才为前河村人所知晓。
2008年8月,一名从北京来的律师找到唐殿忠,询问张文华与他家有何关系。
唐殿忠告诉远道而来的律师,张文华是唐建敏的表弟,家住湖北襄樊(今襄阳),是姐姐唐殿荣的儿子,但已经很久不来往了,他和姐姐家也多年没走动。
律师告诉他:张文华就是死在宜昌的“唐建敏”。 张文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冒用表哥的身份,直至最后被处决?
襄阳市政法机关给出的问题答案是:张文华是一名一直未能抓获的杀人在逃犯。
1997年7月26日,襄阳县(今襄州区)襄东加油站门口花池内发现一具身长170厘米、长发的年轻无名男尸,经法医鉴定为勒死。
同年7月30日,马东、郑卫东、韩静、王静分别到派出所报案及认尸,确认死者为襄樊市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科员、23岁的李峻。
几人的报案均称:张文华逃走前曾告知他们、并且逃走后也从外地打来电话说,他和迎旭小学教师徐浩因练胆量,把李峻杀害,并抛尸。
张文华时年25岁,初中文化,未婚,做纸品生意,父母为退休工人。
死者李峻是张文华的朋友,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徐浩则是张文华的初中同学,迎旭小学音乐教师。张文华曾数次提出将其销售的纸品送到学校代销,被徐浩谢绝。
此后,张湾派出所又接连收到张文华的两封“举报信”。
“举报信”称:7月24日晚9点多钟,他和徐浩、李峻三人在他家喝酒,徐浩用绳子勒李的脖子,他则抱住李。过了20分钟,徐浩用锤子砸李的头部。然后,他们开雄风摩托车抛尸。徐浩把李拖下来,放在路边,并用尖刀戳尸体的脸、颈、腹部。他们把血衣、刀子等扔在路边,将车放在枣阳市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后搭乘公车回家。
两封“举报信”均是用空白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写的,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及存放摩托车的位置。在信中,张文华将杀人和毁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
对于自己的去处,张文华做了这样的交代:“我罪大恶极,几天晚上睡不着,良心吃不消。你们看到我时,已跳汉江而亡,或吃安眠药死在山里。”
当然,后来发生的事实是,张文华既没有“跳汉江而亡”,也没有“吃安眠药死在山里”。虚晃一枪后,他到了邻近的宜昌市,继续作恶,直至被当地警方擒获,被法院判处极刑。 张文华以表哥唐建敏之名作别了人世,并且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讲出自己的真名。
这让他的杀人罪行未得到法律上的追究,成为漏罪。
更为重要的是,他的死,让其“举报”的“徐浩杀人”难以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在他逃亡期间,徐浩被抓,并被认定有罪,判处死缓。
但十多年来,徐浩一直喊冤。
根据湖北省襄樊市中级法院的认定:1997年7月24日晚,张文华与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为嫖娼产生矛盾,张文华遂生杀李之心。
7月25日上午8时许,张文华邀约徐浩共同杀李,徐当即同意。二人商定用酒将李灌醉后杀死。
当晚9时许,张、徐二人将李骗至张家,张文华以比赛力气为名,从李峻背后把李抱住,徐浩见状,即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一根,把李峻颈部套定,猛勒。
张文华用一铁锤猛击李峻头部后,也用绳索紧勒李颈部。见李死亡后,二人方才罢休。而后,二人骑摩托车抛尸,并用尖刀乱刺李峻的脸、颈、腹部等。
很明显,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张文华的“举报”有出入。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用铁锤猛击李峻头部的是张文华,而非张文华所“举报”的徐浩。毁尸也是二人的共同行为,并非徐浩一人所为。
张文华一死,徐浩的案子也成了死无对证的疑案。 新快报记者在襄阳市二十中教师宿舍找到徐浩家时,看到的景象堪称惨淡:法院判决、律师辩护词、证人证言、申诉材料,铺满了客厅,外加茶几。当时是下午1点,徐的母亲、退休教师赵克凤连早饭都没吃上。沙发上摆着徐父的遗像。
赵克凤以“真凶举报在逃,无辜替罪坐牢,真凶落网已毙,无辜仍押牢内”二十四字来形容这起案件。
她说,自己整天沉溺于案情之中,根本无心收拾。
徐浩的父亲徐新玉2002年过年前,因儿子在狱中无法团圆,心情激动,突发脑溢血。2004年去世,死时65岁。
“以前是我们夫妻俩一起为儿子跑各个司法机关,要求再审,他走以后,就是我一个人在跑。”
赵克凤认为,公安机关完全采信了杀人真凶张文华在逃时写的陷害信,立即对徐浩刑拘调查,并完全按照在逃凶手的意图,对徐浩刑讯逼供,用残暴的手段,获取了徐浩“参与杀人”的口供。
随后检察机关、法院也同样采信了在逃凶手的陷害信,给徐浩认定了杀人罪。 从襄阳城区以西约10公里的梁坡,是湖北省襄樊监狱所在地。徐浩在这里服刑。
监狱狱政科曾科长向新快报证实,徐浩进入监狱以后,就一直不认罪,状态非常不好,不与任何人交流。“他说自己心已死,就是块‘行尸走肉’。”
“从管教到监狱长,在他身上耗费的精力是最多的,尽量给他做工作,开导他。”曾科长说,徐浩最严重的时候是在父亲去世以后,一度出现了精神病的“亚木僵”状态。近两年情况好转,徐浩开始参加一些劳动,并且愿意在监所健身文化活动时为大家弹奏电子琴。“他的电子琴弹得非常不错!”
曾科长承认,徐浩至今仍然不认罪,一直要求案件重审。而管教干部则不主动提起,以免给他造成刺激。
据徐母说,徐浩入狱后,没有主动申请减刑,在服刑9年后,监狱很关心他,主动申请为徐浩减刑到有期徒刑20年。徐浩在拿到减刑裁定后,就撕了。
“我没有杀人”,“我知道我的案子不大好改,我也不想给法官添麻烦。请尊敬的省高院法官判我立即执行死刑,这样,我母亲就用不着鸣冤了。”在2009年8月24日的信函上,徐浩这样写道。
据悉,在徐浩杀人案的办理过程中,曾因证据不足,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19日裁定,准予襄樊市检察院撤诉。
但仅仅一个月之后,1999年4月19日,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法院却判决徐浩死缓。
而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文高在10多年前是徐浩的辩护律师,从一审到终审,他至今持徐浩“无罪”的观点。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不能证明他没有实施犯罪,因此,公诉方提出的大量证据就证明了被告人有罪。”董文高律师说,这真是荒唐可笑。
他认为,判决徐浩犯故意杀人罪“既缺乏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证据链条”。
在当时的辩护词中,董文高律师即直指,张文华在逃亡途中连写两封信“检举”徐浩,行为违反常理。
“张文华是这起杀人案的主犯,按照杀人犯的一般行为心理,要么是害怕,销毁证据,畏罪潜逃;要么约上同伙,继续作恶。但张文华则不然,说他害怕,他却能在犯罪后找来好友马东、郑卫东,不厌其烦地把他和徐浩如何犯罪讲给他们听,连细节也不放过;说他继续作恶,那么徐浩帮他杀了人,他们的关系应该更亲近,他有必要马上出卖徐浩吗?”
已去世的徐父为儿子书写的申诉材料里,也有类似的分析。
徐父设问:张文华起了杀人之心后,就“邀约徐浩一同杀人”,事后,又是告诉“朋友”,又是写“检举信”,他是怕自己的罪行不被别人知道?还是怕公安机关不知道?为何不投案自首?这是明显的栽赃陷害。
董文高说,该案甚至没有物证。仅找到一把刀鞘,还没有徐浩的指纹;在抛尸现场提取到脚印,并非徐浩的;作案用的凶器锤子、绳子,以及血衣,无一提取到。
此外,法院认定,张文华和徐浩将运送尸体的摩托车丢在了摩托车修理铺。而在摩托车修理铺李峰的证人证言上,也显得超越了常理。
案发后的7月31日,办案民警带着徐浩到枣阳市的李峰摩托车修理铺,但李峰没有认出徐浩。8月3日,民警拿着张文华和徐浩的照片给李峰辨认,李峰认出了张文华是送摩托车修理的两个人之一,并没有认出徐浩。但在案发五个月后的当年12月31日,李峰辨认照片,反而准确认出了徐浩。 案卷显示,民警一共出示了6张照片,其中有4张是明显的囚犯照片,另有1张上的男子有30来岁,剩下的1张就是20岁时的徐浩照片。
徐母认为,李峰先前已得到过“疑犯20来岁”的信息。这些因素,都直接诱导他选择了徐浩的照片。
徐母还称,据李峰母亲说,民警直接指着徐浩的照片,让李峰辨认签名。“这种行为明显是公安局为了尽快结案,做出的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张文华冒用他人名义被处死。经查实后,其“遗案”蹊跷之处愈显突出,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重视。
9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徐汉明称,该院已着手重新梳理该案,如确有重大疑问,将进行再审抗诉,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
我国知名法律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认为,此案非常离奇,也称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张文华“冒名”被枪决是谁发现的,何时发现的?新快报记者来到宜昌,未得到理想答案。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鄂检控申回复[2009]23号回复函,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唐建敏实际未执行死刑”后,该院才指派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的。
经查阅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对比、文检鉴定,后确认: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
也就是说,死囚张文华被执行枪决七年之后,2009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官方回复函,才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
记者前往宜昌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赵青表示,未听闻过该起调查。
而在“唐建敏”四次抢劫案发地的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其政工科科长胡绍红也表示,未对此案有任何印象。
那么,徐浩母亲赵克凤是如何得知张文华冒名被处决一事的呢?
赵克凤告诉新快报记者,张文华被处决,是2008年自己从襄樊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处听说。或许是姚体恤她为儿子跑了10多年,加上其时姚已接近退休,就告诉了她这个“秘密”。
姚家联是何时得知张文华已冒名他人被执行枪决?难道襄阳市政法机关早已知道,却秘而不宣?
新快报记者联系上姚家联,姚称已退休,无意再提起此事,刻意回避了记者的提问。
90年代东北五虎杀人案,襄樊一家五口惨遭灭门,最后为何会因女人被抓?
提起五虎,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三国时期的蜀国五虎将了,然而你们是否知道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也有一个以“五虎”命名的团体。
不过与上面这几个美名远扬的“五虎”团体比起来,这个“五虎”团体就只能用臭名昭著来形容了,那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这个在上个世纪扬名全中国的“东北五虎”吧。
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
1997的3月的一个深夜,坐落于湖北省襄樊市中原路45号的一个普通的个体户商店,本应该紧闭着的店门突然打开。
随后过了一段时间,5个成年男子行色匆匆地从店内跑了出来,然后径直地朝着夜色深处跑去。
在这之后,一位常客走进了店内想要买东西,但叫喊了半天始终没有人回答,他注意到店内有明显被人翻动过的杂乱痕迹。
起初他还以为是店里遭贼了,于是他便到了里屋想去看看店主一家在不在。然而,他只是往里面匆匆瞥了一眼,就被自己所看见的一切给惊呆了,立马惊慌失措地转身往外跑去。
过了一会儿,几辆警车远远地驶来,停到了这家店的门口,车上的警察走进了店内。打头的刑警支队副大队长王绍洪,小心翼翼地跨过来洒落了一地的货物,走进了里屋。
然而里面的一切却让他一个多年的老刑警都受到了惊吓,只见卧室里面横卧着一男四女五具尸体,地上到处都是血迹,完全就是一副人间炼狱的景象。
这幅惨绝人寰的景象深深地印刻在了王绍洪的脑海里,哪怕是直到今天,已经过了20多年也无法让他忘记那个凄惨的场面。
屋内的死者便是店主常焕强一家五口人,包括了他的妻子和三个女儿。经过法医勘察,五名被害人都是由于枪械爆头而死的。
常家大女儿和二女儿的尸体浑身赤裸,而且还伴有明显被侵犯的痕迹,因此可以推断出二人死前遭到了强暴。
由于屋内货品杂乱,为了尽可能地保护案发现场和采集尽可能多的证据,这一次勘察工作持续了长达三天三夜的时间。
终于在对常家个体店进行了堪比大扫除的地毯式搜索以后,警方成功发现了三枚子弹头和许多其他类型的证物。
然而,虽然已经可以初步判定被害人的死因,但是在警方调查被害人一家的社会人际关系和目击证人时却陷入了一个僵局。案发当时,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没有任何人听见了枪响。
同时常氏一家五口也没有任何的债务问题或者是人际纠纷,即便是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也都被一一排除了。整个案件就仿佛一个无头案一样。
僵局难破,犯罪者流窜作案,发现线索
这件血腥的灭门惨案很快就震惊了全国,随后襄樊市公安局成立了“3.13”专案组来专门负责这起案件。然而就在他们毫无头绪,一筹莫展之际,他们收到了来自公安部的协查报告。
原来早在1996年的时候,这伙犯罪分子就已经在辽宁海城开始作案了,随后一路南下流窜作案,途径河北容城、山西翼城等地。
同时经过对现场遗留下来的子弹壳进行弹道比对,发现就是这几起案件都是由同一系列的枪支射击而出的,更加确定了这些都是同一伙儿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案件。
由于第一起案件的发源地是在辽宁,所以警方在经过严密的推理以后,判断出凶手是东北人的概率极高。
同时,在法医部门和证物检验部门对被害者尸体上的弹孔进行比对验证后,发现了这一伙儿歹徒使用的凶器是由发令枪所改装而来的非制式的改装枪。
于是,警方便从这两个角度开始着手,部署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虽然锁定了2000多名嫌疑人,但是最后经过一一排查都被否定了,案件又一次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胶着状态。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经过数个月的仔细排查后,警方成功确定了一名名叫“孟凡明”的东北籍贯的犯罪嫌疑人,案件的侦破工作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多方联合搜捕,捉拿真凶归案,竟是栽在女人手中
1997年8月,专案组成员之一的饶清典到丹江口市出差,他在丹江口市公安局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
在上个月27号,丹江口市警方抓捕了4名企图盗窃古墓的犯罪嫌疑人,4人均为东北人。并且其中一人身上带有一把非制式的改装手枪,而这个人正好名叫“孟凡明”。
然而孟凡明在现场被捕后,趁着民警在收缴作案工具时,他直接带着手铐潜逃了。剩余的三个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到了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进行审问调查。
虽然还是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但是起码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了,这让专案组上下士气大振。
于是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前往丹江口市与当地警方一次搜捕孟凡明,一路前往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审问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
终于,在经过多方的证物采样比对之后,确系被捕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柳保华、刘真强、张玉雪和在逃的孟凡明确系为“3.13”特大灭门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随后柳保华、刘真强、张玉雪三人被连夜提调回了襄樊市公安局进行审讯。经过专案组成员不辞辛苦,连续对三人进行了长达12个小时的精密审讯,三人终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韪。
原来这三人与孟凡明、姜正桐在3月12日傍晚持枪入室抢劫,先后强奸、杀害了常某一家五口人,并于3月13日的凌晨乘坐火车逃离襄樊
至此,案情终于有了巨大的突破和进展,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剩余的两名人犯捉拿归案了。
随后民警通过柳保华的口供得知,他们此行还与孟凡明的情妇住在一起。而那名女子目前正在想方设法地,要为三名人犯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于是警方便决定“放长线钓大鱼”,通过尾随女性来到了他们的住所,通过多日的监视发现了孟凡明也躲藏在这里。警方决定先下手为强,直接上门对孟凡明实施了抓捕,至此“东北五虎”中只剩下一人还没落网。
然而就在专案组准备对姜正桐进行搜捕时,却突然传来了一个消息。原来姜正桐早已在数个月前就因为入室盗窃罪而在郑州被逮捕了,目前正在郑州劳教所进行劳动改造。
随后,襄樊警方便出面将姜正桐羁押回了襄樊进行审讯调查工作。
襄樊警方对五人进行了严密的审讯,最终一举破获了发生在全中国6个省10个县市的9起持枪抢劫命案和18起抢劫案,27起案件,手上人命18条,4重伤,涉案金额高达十万余元。
同时还收缴了各类枪支100余支,并以此顺藤摸瓜,破获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共计42起。
最终,在历时了长达8个月之久的抓捕工作后,原名周刚的孟凡明、姜正桐、柳保华、刘真强、张玉雪五名人犯全部落网,并全部被判处了死刑,东躲西藏、机关算尽,却栽在情妇手里,恶贯满盈的“东北五虎”也至此落下了帷幕。
都是三国时期的蜀国五虎将了,然而你们是否知道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也有一个以“五虎”命名的团体。不过与上面这几个美名远扬的“五虎”团体比起来,这个“五虎”团体就只能用臭名昭著来形容了,那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这个在上个世纪扬名全中国的“东北五虎”吧。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