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1、16岁男孩和13岁的女孩开房被抓,会判刑吗?要判多久
- 2、我用身份证办了夜总会IC卡 在北京宾馆开房会不会被抓呢?
- 3、婚外情在宾馆开房被公安机关抓住录了笔录怎么办
- 4、男女开房被抓怎么处罚
- 5、和情人在宾馆开房,被警察抓住会怎么处理?
16岁男孩和13岁的女孩开房被抓,会判刑吗?要判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女孩“开房”,即使对方自愿仍以强奸定罪。一般在3年以下,可以缓刑的。
案例
与12岁女孩“开房”16岁男孩获刑
据检方介绍,2012年6月,16岁的男孩吴某与12岁的女孩小艳(化名)通过互联网结识,二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此后,小艳偷取家中的户口簿,从福建某地乘飞机到北京与吴某见面。在其见面的两天内,吴某在明知小艳为不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持本人身份证带领持有户口簿的小艳先后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等三家连锁酒店入住,并多次与小艳发生性关系,后被查获。
近日,吴某因犯强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在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建议
未成年人住旅馆应查验监护人
“三家旅馆明知未成年人小艳没监护人陪同,仍帮助开房,是诱发犯罪的原因。”办案检察官表示,目前《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对滞后,没有对在无监护人陪同情况下,未成年人入住旅店作出禁止性规定,给此类犯罪提供了空间。
就此,检察官建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各地方部门规章作出补充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入住旅馆的,应当在查验其监护人证件及双方身份证明后,由监护人办理入住手续;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访客进入旅馆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在查验其监护人证件及双方身份证明后,由监护人带领进入旅馆。
检察官还认为,应在旅馆业建立查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明的管理制度,建立未成年人进出旅馆账目明细记录机制,责成旅馆负责人对该账目进行定期检查,同时建立旅馆业负责人员问责制,如果发现类似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对其严肃处理。
我用身份证办了夜总会IC卡 在北京宾馆开房会不会被抓呢?
不会被抓的,夜总会是合法的营业场所,办IC卡的又不是你一个人。
婚外情在宾馆开房被公安机关抓住录了笔录怎么办
积极配合机关,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不违法,不会被抓,按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男女开房被抓怎么处罚
若是正常男女朋友或者夫妻关系,开房被抓后向警方解释清楚即可没事。
若是卖淫嫖娼被抓则按相关法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
和情人在宾馆开房,被警察抓住会怎么处理?
和情人在宾馆开房,被抓住后警察会确认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要你们都不是在局里有案底的人,又互相能够说出对方的基本信息,证明自己不是卖淫、嫖娼,警察就不会处理你们。
与情人开房,如果双方有任何一人已婚的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