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刑事犯罪“前科”可不可以消灭或者删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记录没法消除也不必消除。一个人刑满释放,说明他已经受到了相应的惩罚,社会不应岐视他。同理,犯罪是个人行为,不应该因一人犯罪诛连家人。特别犯罪者家人参加工作学习都不应爱到影响。
我认为不该消除犯罪记录,但应该明文规定
除了公安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时才能查阅,别的任何机构,个人,企业不能借任何名义去查阅,一方面是个人的隐私,另一方面有些部门,企业及个人随心所欲找了很多所谓的理由进行打压,即关闭了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也损害了其家庭人员的更本利益。
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先烈中也有家庭出生不好的,有的为了新中国成立与建设献出了生命,难道这不是事实吗?出生是不能选择的,但路是自己走的。难道要这些人再走上犯罪的道路吗?这不是我国司法机关的初衷,应该是冶病救人。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1-12-24,发表于中国人大网文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表明: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抓紧研究或督促牵头起草单位做好起草、研究论证工作。
前科是否消灭或者删除,并不重要。
一人犯法一人当。一个人要生活几十年,犯错误是难免的。对犯法犯罪的人,国家有惩戒的法律和制度作保障,国家和社会有什么担尤的?只要认真接受了改造,变成社会有益的人。国家都应该宽仁以待,减少社会对立。其子女更不应该受到牵连,让其为祖国建设。
服刑出狱就代表已经接受社会的惩罚了,已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狱后就是合法公民应当享有所以公民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犯罪记录可以做为公安局内部一个资料,不能消除。如果有案件发生时,以便随时掌握.各类嫌疑人员的对比资料,有利于案件的侦破。但是不能做为各行各业招工的一个参考,更不能因此牵连到家人及下一代的人生历程中。自己的错误自己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也能很好的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让所有服刑人员彻底的改过自新。
犯罪记录的留存,等于刑满释放人员背著包袱回归社会,很难融入社会,而在社会上处处碰壁受阻,因此,受社会上有些人的排挤,岐视。长此一久,使他们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从而造成压力反弹,因此,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开始仇视社会,从而可能导致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总而言之,消除犯罪记录,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如果有犯罪前科的怎么可以消除档案记录
正常案件刑事拘留档案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可以撤销的案件撤销后即可消除。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有重点人口档案违法犯罪记录,刑警有副卷,法制有强制措施手续的存根,检察院又公诉材料各种强制措施的文书,法院有案卷判决决定书,案卷。服刑场所也有服刑人员档案加减刑期文书,施放证明、服刑人员档案。
如果有犯罪前科的怎么可以消除档案记录?
除非犯罪的时候属于未成年人,否则不符合犯罪档案记录封存的规定,也无法消除前科记录。
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通过缓刑消案底吗?
原始记录是无法消除的,除非找到原始档案并销毁,这个一般保管很严密,需要特殊的违法的手段有可能办到。正常申请不可能。公安机关的联网系统中的记录一样管理很严。除了原始记录以外,比如个人档案中的个人犯罪记录,是有可能消除的,就是不把记录放进去,或是抽出来。
法律分析
根据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判缓刑,传留下案底。因为判处缓刑的,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即所谓的案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十八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判缓刑,传留下案底。因为判处缓刑的,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即所谓的案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十八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
案记录正常案件刑事拘留档案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可以撤销的案件撤销后即可消除。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
国家都应该宽仁以待,减少社会对立。其子女更不应该受到牵连,让其为祖国建设。服刑出狱就代表已经接受社会的惩罚了,已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狱后就是合法公民应当享有所以公民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犯罪记录可以做为公安局内部一个资料,不能消除。如果有案件发生时,以便随时掌握.各类嫌疑人员的对比